一、评选类别
银器锻制领域“鹤阳名匠”及“鹤阳名匠提名奖”。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报名参赛
1.参赛对象:参赛对象为鹤庆户籍,或在鹤庆从事银器锻制3年以上的人员。人员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技能等级、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均可自荐或推荐申报参加竞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报名时需按报名登记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已经在银器锻制领域获得“云岭首席技师”、大理州“苍洱霞光”相关技能人才专项的优秀人才,或已经作为“鹤庆银器锻制技艺”的国家级、省级、州级非遗传承人的,不再参加本次竞赛,经考核合格直接授予“鹤阳名匠”称号,不再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2.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二)资格审核
1.工作内容:由大赛承办单位负责对报名参赛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业绩评价阶段,审核不通过的取消参赛资格。
2.时间安排:2021年12月1日—3日。
(三)业绩评价
由大赛组委会评审组对初审通过的参赛人员,对参评人才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成绩占整个竞赛成绩的20%,分值为20分,排名前100名的进入技能比拼阶段。(业绩评价评分表及评分规则见附件2)
(四)技能比拼
1.工作内容:承办单位根据当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组织参评人才现场开展技能比拼,并邀请评审组对比赛进行现场观摩并现场打分,技能比拼成绩占整个竞赛成绩的80%,分值为80分。(技能比拼评分表及竞赛规则见附件3)
2.时间安排:2021年12月7日—8日(初定)
3.竞赛地点:新华银匠村(初定)
(五)确定人选
承办单位综合业绩评价和技能比拼的成绩,综合排名前10且得分在85分(包含85分)以上的优秀人才,按总量不超过10名的原则确定“鹤阳名匠”人选。对综合排名前10但得分在75—84分间的,作为“鹤阳名匠提名奖”人选。综合排名11—20且得分在75—84分间的优秀人才,按总量不超过10名的原则依次作为“鹤阳名匠提名奖”人选。若确定人选过程中出现分数相同的人数较多的情况时,由大赛组委会评审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开展技能比拼并确定人选。
(六)社会公示
承办单位经征求相关单位无意见后,通过电视、网站、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若征求到有不宜表彰奖励等情况,则依照综合排名和得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七)研究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评审情况,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授予“鹤阳名匠”称号。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评选“鹤阳名匠”及“鹤阳名匠提名奖”分别不超过10名。
四、政策支持
获评“鹤阳名匠”及“鹤阳名匠提名奖”的优秀人才按照《“鹤阳名匠”创新创业行动方案(试行)》(附件4)给予相关奖励。
1.获评“鹤阳名匠”的优秀人才,创业培养期为3年,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0元的工作经费支持。获评“鹤阳名匠提名奖”的优秀人才,创业培养期为3年,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5000元的工作经费支持。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技术培训、学术交流以及工作室建设。
2.获评“鹤阳名匠”及“鹤阳名匠提名奖”的优秀人才,在鹤庆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部门开展的创业贷款等金融服务领域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各类事项。符合创办企业经营担保条件的,给予担保支持。
3.获评“鹤阳名匠”及“鹤阳名匠提名奖”的优秀人才新创办企业需要土地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依法给予支持;本人新创办企业(需为企业法人),规模以上、限额纳统企业依法入统运行并依法纳税的,按规模以上、限额纳统企业扶持政策相关规定给予扶持奖补。
4.获评“鹤阳名匠”及“鹤阳名匠提名奖”的优秀人才,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需在县域内公立学校入学的,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按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优先协调安排。
5.获评“鹤阳名匠”及“鹤阳名匠提名奖”的优秀人才,定期组织开展优秀高层次人才县情研修班,优先推荐参与各类学习交流和技能培训。
6.获评“鹤阳名匠”及“鹤阳名匠提名奖”的优秀人才,优先推荐评先评优,推荐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五、相关要求
本次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着重考察参赛选手的综合技能,大赛结果将作为推荐参与各级非遗传承人及各类人才称号评选的重要依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比赛资格且5年内不推荐参与各级非遗传承人及各类人才称号评选。
六、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均可报名。
2.报名联系人:
罗文华 联系电话:13988522925
唐 莉 联系电话:13577866999
杨润芝 联系电话:13987251878
王 军 联系电话:13324955484
附件2:2021年“鹤阳名匠”银器锻制领域技能大赛业绩评价表
附件3:2021年“鹤阳名匠”银器锻制领域技能大赛技能比拼评分表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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