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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鹤庆县人民医院是集于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政府办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县域内人民群众疾病救治及“120”院外急救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卫生健康局所属差额供给事业单位,共设置40个内设机构,职能科室设:党建办公室、院办公室、医务科(含病案管理、教学管理、医患关系)、质控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含预防保健、公共卫生)、药械科、人事科教科、文化建设办、财务科、后勤科、信息科12个科室;临床科室设有:急诊科(含120急救)、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内四科、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含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中医康复科、血透室、体检科、感染性疾病科、精神科、重症医学科18个科室;医技医辅科室设有: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内窥镜室、手术室、西药房、中药房、消毒供应室、预检分诊、收费室10个科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鹤庆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6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26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0人(离休0人,退休11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工作
1.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公立医院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党建领航,凝聚发展新合力。一是强化制度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按规程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议制度,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二是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理论结合实际,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推动医院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全年共开展学习39次,参与党员300余人次,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2期,培训党员36人。三是严部署、细落实,推动党纪教育学习走深走实。坚持把党纪教育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任务抓紧抓实。日常引导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纪教育学习计划》,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过硬成果。以鹤庆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的读书班为切入口,增强持久学、反复学的毅力。把开展党纪教育学习同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结合起来,召开党纪教育部署会议1次,读书班开班仪式1次,学习4次,专题研讨2次,专题党课2次,主题党纪教育学习1次。切实注重做“结合文章”,做“转化工作”,推动党纪教育成果扎扎实实转化为解决难题、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新氛围。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持续深化政治引领,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全年开展医德医风培训1次,警示教育7场次,共625人,撰写心得体会58篇。大力营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定期开展工作八小时外禁酒、“三个规定”和医务人员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2024年完成出院患者满意度1539份,门诊818份满意度调查,职工满意度326份。以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三长一短”现象,优化就医流程,通过开展改善患者就医系列活动,扎实改善患者就医感受。加大对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基建项目等监督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2024年院内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10人。二是强化政治引领,注重融合提升。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以“严”“实”“全”措施,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聚焦巡察问题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县委巡察反馈的33个问题,目前已完成31个,2个已基本完成。开展专题研讨会7次,新建制度41项(其中新建14个,修订完善33个)。推动整改落实实效。以小切口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切入点,组织召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推进会6轮,完成“双关”谈话和职工谈话984余人次。不断强化政治监督,推进重点工作。严厉打击医疗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严查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半年成立纪检办,明确纪检委员岗位职责,建立党风廉政制度2条,每月25日由党建办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对廉政高风险点岗位、科室或个人进行专项督查,排查风险开展了6次。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提升监督效果。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其注意,对未达到党纪政务处分但明显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对上级查处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开展调查,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聚焦医院综合指标,围绕工作精准发力,推动医院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4年1月至10月,门急诊就诊人次共353420余人次,同比增长9.40%。出院人次15447人次,总收入14338.60万元,同比下降3.54%,业务收入12250万元,同比增长0.36%。DRG支付0例,分组结果显示入组14118例,入组率100%,药占比30.44%,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16.41元;门诊次均费用173.30元。同比下降5.51%,住院次均费用3860.44元,同比下降9.67%。病床使用率为98.53%,平均住院日6.714天,治愈率38.17%,好转率58.79%,死亡率0.09%。转院转诊1130人次,同比下降5.99%
(三)聚焦提升医院综合实力,扎实推进医院内涵建设,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新水平。充分发挥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职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推行“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多学科诊疗模式,组织院内疑难危重病例多学科会诊5例,远程会诊8例。积极开展四级手术多学科讨论,开展典型病例讨论18次,质控分析会议18次,其余业务培训6次。修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03条,新建3条。组织开展三基培训10次,考核1次。严格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管理,实施县级新技术备案17项。制定了《鹤庆县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办法》,组建24人为各科室质控员,配合州级对36个学科开展质控11次,组织院内质控培训2次,病历书写培训1次,不良事件培训1次,依法执业自查2次,通过培训和自查提高了职工对医疗安全的认识。受理投诉19起,从源头上分析,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次,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医患纠纷防范措施,确保医疗技术持续提升。
2.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新高度。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对患者的护理服务中,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2024年完成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11个,制定了2024年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及相关制度45条,做到精准质控,全年组织10次综合质量小组核查,召开3次护士长会,找出问题,逐项落实。全年各专业组累计护理理论培训12次,分层培训4次,《护理管理制度》培训1次,《护理礼仪》1次,参加全县护理比赛1次。全院护士荣获县级荣誉12人,院级荣誉26人。
3.加强院感督导检查,强化监督管理新成效。制定了医院感染质量考核方案和标准,定期对全院所有临床科室进行院感质控督查,对所存在问题当面反馈并指导其整改,截至10月,圆满完成了医院感控、传染病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全年无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发生。认真履行县级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质控中心职能职责,开展县级医疗机构及部门乡镇卫生院进行感染管理质控指导及培训6次,院内共质控督查10次。对所有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医院感染发病率为0.0006%,处于较低发病率水平。微生物室共发生多重耐药菌株102例。开展重症医学科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留置导尿管相关泌尿道感染相关血流感染监测。
4.加强药械保障供应、安全管理。药品采购规范,依据临床需求合理进购,确保常用药、急救药不断档。同时积极协调降低成本,减轻患者负担。2024年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688中,基本药物401中,基本药物品种比例58%,使用金额比例52.56%。使用抗菌药物种类为33种,其中住院使用率49.43%,门诊使用率20%,急诊使用率28.9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50.5DDD/100人/天。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及时上报处理,保障患者用药用安全。2024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7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3例。器械管理上,做好采购、验收、维护。定期检查设备运行,保障诊疗工作顺利,2024年采购10万元以上设备7台。
5.加强学科建设,构筑发展新高地。根据鹤庆县人民医院关于三年发展规划(2023-2025)表决结果通报,按照学科规划推动学科发展。一是各医疗中心建设积极稳步推进。按照“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标准,目前创建了“重症监护中心”、微创介入中心并已提出申报。二是进一步完善临床学科体系。目前正在筹备建设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老年医学科、儿童急救站,预计年底接受验收。三是重点学科群能力进一步提升。心内科成功申报为州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巩固眼科、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学科建设成果。四是利用对口帮扶提升学科服务水平,推动上级医疗资源下沉。持续与上海市浦南医院和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合作,2024年度上海浦南(仁济)医院选派9批15人、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选派2人14人到院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续签张保华专家工作站、舒钧专家工作站,专家不定期来院坐诊手术。
6.推进科教协同,激发活力新引擎。一是实习教学稳步推进。以规范教学为抓手、以提升临床、护理能力为根本,严抓过程管理,强调教学效果,完成实习生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目前,接收实习生116人。二是壮大特色优势。积极申报外三科《骨科疾病诊疗》和内二科《心血管疾病诊疗》州级继续教育项目进展学习班,目前已完成《心血管疾病诊疗》州级继续教育项目。三是主动作为,积极承担基层教学,其中2024年组织乡村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提升培训13人,接收来院进修医疗类4人,护理类1人。
7.优化人才队伍,注入发展新力量。一是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鹤庆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中层干部的实际需求,采用了公平公开、民主推荐的方式,完成了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全年民主推荐政治候选人4人、副职候选人5人。二是推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引进各类人才29人,其中引进编内职工招聘8人,调入1人,对口帮扶专家18人,高层次人才2人。11月预计招聘编制外职工24人。三是推进人才培养工作。2024年选派医务人员25人分别到上海市进修2人,省级18人,州级5人,其中进修人员中医师9人,护理12人,医技4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人民医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207933700.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22468.86元,占总收入的11.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8076268.9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1.2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434962.86元,占总收入的17.0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5616308.72元,下降31.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014679.73元,下降56.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10111172.01元,增长7.33%;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减少73712801.00元,下降67.53%。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人民医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99210937.65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63298.23元,占总支出的96.91%;项目支出6147639.42元,占总支出的3.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8974908.99元,下降33.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309977.00元,下降25.57%;项目支出减少32664931.99元,下降84.1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偿还以前度贷款本金,导致债务还本支出较多,而本年无清偿中小企业专项债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人民医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063298.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833072.44元,占基本支出的33.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230225.79元,占基本支出的66.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人民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47639.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项目经费902000.00元,主要用于付康复科设备款。
2.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项目经费917370.00元,主要用于提升医院诊疗能力,支付宫腔镜电切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款。
3.提升专家住宿项目经费23958.67元,主要用于支付帮扶专家的公租房、水电费、补充部分生活物资等的费用。
4.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经费63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血液透析滤过机、康复科设备款。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计免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医院日常的各类耗材,参会感染性疾诊治肝病年会的各项培训支出。
6.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项目经费15910.16元,主要用于支付卫材款。
7.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项目经费25964.81元,主要用于新生儿缺陷预防,产前筛查补助费用。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项目经费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医务人员差旅费。
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5424.18元,主要用于支付卫材款。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经费43545.60元,主要用于支付卫材款。
11.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结算项目经费625.00元,主要用于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劳务费。
12.2024年下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675.00元,主要用支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日常用品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第十二期补助费。
13.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医院日常消耗医疗专用卫材款。
14.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项目经费177900.00元,主要用于付卫材款,发2023年重精第二轮筛查评估下乡补助。
15.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1237.00元,主要用于从事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工作的人员劳务费。
16.第一批卫生健康切块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发从事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劳务费。
1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结算补助项目经费14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用于艾滋病、结核病等报告随访录入的数字证书认证服务费及相关办公用品款。
18.调整指标重精项目经费项目经费12100.00元,主要用于重精管理督导考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的医务人员下乡补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补助,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
19.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项目经费4868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专用卫材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补助,传染病病人交通补助,重精贫困患者门诊服药补助,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相关培训的差旅等。
20.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项目经费6732.00元,主要用于从事重大传染病相关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劳务费。
21.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中央结算补助项目经费561311.00元,主要用于支持我省在“新十条”政策出台期间按规定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已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2.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7000.00元,主要用于医务人员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2022年4月至12月)补助资金的发放。
23.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经费153523.00元,主要用于发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省级结算临时性工作补助。
24.新冠患者救治费用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290.00元,主要用于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
25.2023年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项目省级结算补助项目经费8163.00元,主要用于发放从事计生服务工作人员劳务费。
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计免项目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从事计生服务工作人员劳务费。
27.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结算补助项目经费47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立医院管理骨干人员赴上海进修培训的差旅费。
28.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1400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医院医疗质量,支付采购宫腔镜电切系统等设备款。
29.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项目经费154450.00元,主要用于付医院慢性病及危险因素调查用卫生材料款。
30.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经费24080.00元,主要用于付乡村医生培训住宿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人民医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23705.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26%。与上年相比减少5520875.07元,下降18.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543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完成年初预算的91.3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发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多,且年初预算参照的数据为2023年实际数据计算,故造成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27703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2%,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0%。主要用于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疾病预防控制、计划生育、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提高医院诊疗质量本年购置了各类医疗专用设备,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多。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6123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完成年初预算的98.3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多,且年初预算参照的数据为2023年实际数据计算,故造成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上年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本院提供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保障、转运病人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人民医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鹤庆县人民医院资产总额236748516.66元,其中,流动资产157329957.72元,固定资产29753199.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6629351.45元,无形资产3018921.84元(净值),其他资产17085.7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62628.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14202.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鹤庆县人民医院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0827034858643.xlsx
监督索引号532932014361005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