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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鹤庆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四项工作机制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 来源: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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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鹤庆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四项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文件部署要求,顺利推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争先进位,经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建立鹤庆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四项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对标先进地区的营商环境水平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强化问题导向、服务导向、争先导向,与省、州同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营商环境不优、政务服务便民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争先进位。

二、工作机制

(一)定时调度机制一是月调度:为掌握每月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每月与全县经济运行会议同步召开月推进会议。会议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各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内容是听取各成员单位本月统筹工作完成及在全州排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月工作打算;常务副县长就存在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季调度:为分析总结每季度各成员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各指标在全州的排名,对照先进,查找不足。每季度最后一周召开月季度分析会议,会议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各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牵头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内容是听取各牵头单位工作统筹推进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各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就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措施;常务副县长就当前和下步工作作安排部署。

(二)定期研究机制。为顺利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及时总结当年及安排来年工作。原则每年召开2次全县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时间以会议通知为准,会议由县长主持,县委书记,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内容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牵头单位汇报半年或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县委书记和县长就半年或全年工作情况提出要求。

(三)督落实机制。一是县委综合督查室要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定性指标半年开展一次督查;定量指标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采取发督办单进行督办,督办后仍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评扣分依据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计监测、实地检查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及调度推进会等方式,对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省、州各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时按质提交相关材料,对材料提交不及时、内容不全、质量较差的部门,每个事项每次扣0.1分,上限扣至2分(县直部门考评分值2分),在年底营商环境考评中进行体现。三是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破坏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取消单位年终绩效考核优秀名额。

(四)工作评议机制。营商环境的好坏,各类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为有效监督政府部门更好开展工作,建立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一次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参评企业根据被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的态度、质量、效率、廉洁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网上评议。评议工作由县工商联牵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从全县规上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个层次抽取民营经济代表参评。对评议出排名后5位的单位,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通报批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提醒。

、有关要求

(一)高位统筹,切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县委、县政府分管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部门的领导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紧盯目标任务,压实部门责任,实行目标倒逼管理,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要根据考评指标内容,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调度,及时解决问题,切实疏通堵点难点

(二)高度重视,按时按质按量报送材料。州对县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已明确,不到实地进行考核,主要是通过州级各牵头部门调取相关后台数据,结合抽查检查和日常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为顺利推进我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争先进位,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由牵头单位汇总责任单位材料后,每月23日前按质按量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相关工作材料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原要求报送的材料外新增附件1、附件2),以便领导小组及时掌握、调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情况。

(三)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体系庞大,内容繁多。各成员单位务必要思想统一,做到单位一把手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跟踪督办。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好成员单位工作;成员单位在履行好单位职责的同时,按要求将涉及指标内容材料报送牵头单位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顺利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上下务必压实各方责任,目标同向,靶向发力,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引导、检查督导,密切配合,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改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切实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争先进位

附件1:鹤庆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表

附件2:鹤庆县2023年市场主体目标任务分解表

                               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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