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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 来源: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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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得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编制了《鹤庆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大理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和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有关内容,通过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heqing.gov.cn)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查阅,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局当面受理点:鹤庆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电话:0872-3034091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卫生健康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鹤庆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1:30,14:00—17:30

办公地址:鹤庆县云鹤镇双龙路

联系电话:0872-3034091;传真:0872-3034092

电子邮件:hqxwsjbgs@126.com

邮政编码:671500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本机关领取,复印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解释说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填写有困难的,可由本局工作人员协助填写。

2.邮政寄送申请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局。

3.传真申请

请在传真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至本局。传真号码:0872-3034092

4.网上在线申请

申请人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直接通过依申请平台提出申请。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www.heqing.gov.cn/dlzhqx/c102506/ysqgk.shtml

5.电子政务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投递hqxzfb@dali.gov.cn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局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涉密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信息公开的审查

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部门监督机构投诉。监督电话:0872-3034091,地址:鹤庆县云鹤镇双龙路,邮编:6715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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