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鹤庆县金墩乡邑头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已由鹤发改投资【2025】88号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鹤庆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沪滇帮扶资金、环保专项资金、政府配套,招标代理为云南君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鹤庆县金墩乡邑头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
2.2招标编号:JTZB-2025-22
2.3建设地点:鹤庆县金墩乡邑头村。
2.4 项目概况:1.安装污水管270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安装86座,新建生物氧化池310立方米及大三格净化池60立方米;2.路面修复1926平方米,村内道路提升改造约1500米,安装路灯50盏;3.新建盆景交易中心580平方米,钢结构展示大厅200平方米,公厕1座及配套附属设施;4.改造游客集散中心2500平方米及口袋公园7500平方米,改造村内生产生活沟渠(长1500米均宽3米);5.对村内道路五线统一进行规整约5000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项目概算总投资1075.62万元,工程费用874.38 万元,招标规模约905.40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包括深化设计、设计范围内所确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管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验收及保修服务。所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等工作。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1设计范围:完成本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提供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材料清册等设计成果。同时所有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配合甲方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设计责任期内所有服务工作。
2.5.2 施工及采购范围及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施工范围以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材料设备采购与运输、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养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5.3其他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2.6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
2.7.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7.3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7.4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4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如为联合体,满足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应提供)。
3.5业绩要求:
企业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建)1项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含EPC设计业绩)。
企业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建)1项总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含EPC施工业绩)。
备注:类似项目业绩指(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规模。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函请查询并出具,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相关行政处罚。
3.7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申请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08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5日08时3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具体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
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服务指南中下载学习网上智能开标程序。本项目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的解密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仓河社区兴鹤路15号
联系人:王兴武
电 话:1738727224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君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仓河社区鹤阳西路建设小区89号
联系人:杨世葵
电 话:13324958848 、19887249875、0872-2254176
8.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信息
行政监督单位: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 督 电 话:0872-4133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