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俊苹代表:
您提出《关于提高乡村医务人员待遇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为乡村医生明确身份
在我国,乡村医生(曾称“赤脚医生”)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需通过考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在村级卫生室注册执业,随着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家鼓励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2024年至2025年,我县招录2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给予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由乡镇卫生院统发。但目前,部分乡村医生虽然已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在现行政策下,大部分乡村医生仍兼具“农民”与“医务工作者”的双重属性,收入由政府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诊疗收入构成,待遇普遍低于城市医护人员。
二、建立完善村医保障制度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37 号)精神,为解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鹤庆县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有序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年龄45 周岁以下(含45 周岁)或距乡村医生退出年龄15 年以上(含15 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引导其优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龄45 周岁以上或距乡村医生退出年龄不足15 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可根据乡村医生实际条件和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引导其优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2020年起,省财政给予200元/月/人补助资金,2023年起,州县两级财政也给予200元/月/人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不得直接用于发放乡村医生个人补助。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入保后补助方式,每年补助一次。
三、逐步提高村医待遇
目前,乡村医生收入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一是中央和省级补助乡村医生资金,以基本药物制度方式给予补助,平均在600元/月/人,州县两级财政300元/月/人;二是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全县平均约1000元/月/人。每一批补助资金到账后及时拨付,基公卫服务经费按季度考核后给予相应的资金拨付。三是乡村医生提供基本诊疗服务收入,即一般诊疗费,分别为6、7、9元三个档次。
同时,根据《鹤庆县加快推进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鼓励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从2024年起,对在职在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乡村医生给予800—1000元/月奖励性补助,激励乡村医生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对年满60周岁退出的乡村医生发放一次性离岗退养补助,按工作年限每年600元计算。
四、推进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
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实现以机构、业务、人员、药械、财务、信息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一是统一机构管理。村卫生室的法人代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法人代表担任,主要负责人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二是统一业务管理。村卫生室的预防保健、医疗、药品管理、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德医风教育等工作,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并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统一建立门诊日志、处方使用、传染病报告、疫情处理、药品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三是统一人员管理。乡村医生由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报县卫生健康局批准统一聘用,实行“乡管村用”。乡村医生出现空缺时,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调配辖区内乡村医生、驻村服务等方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确保各行政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全覆盖。四是统一药械管理。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由各村卫生室拟定采购计划,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采购,统一管理。五是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村卫生室业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及票据进行定期审核,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六是统一信息化建设。依托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统一使用卫宁健康信息化平台及医保专网专线。
目前,在县级层面,编制、财政保障等部门主要是执行上级制定的政策,对乡村医生享受乡镇卫生院职工同等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我省均未出台相应政策。但我县对上级要求的各项政策、资金均保障到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管理,严格诊疗规范,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能力,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农村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8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玉梅 137****9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