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金欣滇等25人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金欣滇,男,鹤庆县第二中学教师。2025年10月21日 11:30,金欣滇在学校篮球场上课时左脚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侧踝关节损伤;左踝关节胫骨下段前外缘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李智奇,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0月26日 07:30,李智奇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踩空跌倒左踝关节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侧胫骨远端骨折;(2)左踝关节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董贵生,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1月3日 00:20,董贵生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气瓶砸伤右脚。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足趾骨骨折(多发);(2)右足部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李帅星,男,河南隧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1月7日 15:30,李帅星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砂浆块砸伤左小腿。经丽江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腓骨下段骨折;(2)左踝损伤;(3)左膝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刘远松,男,云南鑫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4月23日 09:00,刘远松在鹤庆县长坪光伏项目(江东片区)工地上班时跌倒胸部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侧第8肋骨骨折;(2)肺挫伤;(3)胸部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王浩然,男,云南其亚金属有限公司职工。王浩然称:2025年4月17日 16:00,王浩然在单位上班时用右脚校正打包不规范的铝锭包装钢带时右脚受伤。经大理州中医医院诊断为:右足跖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杨锋伟,男,云南澜沧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龙开口分公司职工。2025年11月12日 17:18,杨锋伟在龙开口电站上班时跌倒右手受伤。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右手第5指指关节脱位;(2)右手第5指指关节囊破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曾顺芬,女,鹤庆县聚鑫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4月8日 15:20,曾顺芬在上班时被牛挤压胸部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肋骨骨折;(2)胸部损伤;(3)胸部挤压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任仕林,男,大理市德成吊装服务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职工。2025年11月7日 08:30,任仕林在玉溪市元江县羊岔街风电场工地上班时摔倒右手受伤。经大理州中医医院诊断为:右侧尺骨茎突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杨有礼,男,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1月10日 20:23,杨有礼在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电解工区上班时跌落右脚等受伤。经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诊断为:右胫腓骨干骨折;全身多处皮肤挫伤伴擦伤;肺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王美芝,女,荆门市旺兴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1月13日 10:30,王美芝在鹤庆县北衙矿业光伏发电项目工地上班捆绑材料时勒伤右手大拇指。经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诊断为:右拇指开放性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李宏涛,男,云南省鹤庆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5年12月4日 16:10,李宏涛上班时跌倒右手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手中指近节指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杨丽梅,女,云南鹤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1月24日 11:40,杨丽梅参加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职工运动会在大理州体育馆赛前训练时扭伤左踝关节。经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诊断为:(1)左踝关节扭伤;(2)左踝韧带损伤、距腓前韧带损伤;(3)左踝下胫腓关节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4、张明富,男,四川固得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2月6日 02:00,张明富在云南省鹤庆北衙矿业公司大沙地排洪项目工地上班时摔倒右手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上肢损伤;桡骨远端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5、寸木英,女,鹤庆县松洁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2025年12月2日 09:45,寸木英在鹤庆县东草海湿地公园上班处理杂草时被镰刀割伤右手手指。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右手第4指指深屈肌腱断裂;(2)右手第2、3、4指皮肤裂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6、曲别石叶,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1月19日 15:00,曲别石叶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踩空滑落摔伤腰部。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腰骶横突骨折(L2、3椎体右侧横突骨折);(2)腰部损伤;(3)臀部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7、李本金,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11月21日 20:10,李本金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夹伤左手。经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诊断为:左手中指末节开放性指骨骨折;左手中指末节手指开放性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8、胡永花,女,鹤庆县第二中学职工。2025年12月12日 09:20,胡永花在学生食堂门口打扫卫生时跌倒头部、臀部受伤。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9、段枝瑞,女,大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2月11日 16:00,段枝瑞在接尾岗位上班时被玻璃划伤右手食指。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右手食指伸肌腱损伤;(2)右手食指掌指关节囊破损;(3)右手开放性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0、姚江龙,男,大理天添开鑫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1月7 日07:35,姚江龙被单位派遣到鹤庆县溢鑫铝业有限公司阳极组装车间上班时因被叉车托盘挤压双膝受伤。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双侧髌骨骨折;(2)创伤性双膝关节腔积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1、刘小华,男,云南成坦商贸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2月7日 16:30,刘小华在鹤庆县三折箐光伏发电项目工地上班时滑倒左手受伤。经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左腕关节皮肤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2、张建成,男,广元市浩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3月22日 14:00,张建成在滇中引水1段4标工地上班时被高处掉落的钢筋砸伤鼻子眼睛。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鼻骨骨折;(2)鼻中隔骨折;(3)右眼义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3、赵玉六,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12月2日 18:00,赵玉六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钻机打中胸部。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肋骨骨折(多发);(2)右侧胸部损伤;(3)双侧肺挫伤;(4)双侧胸腔积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4、张志纲,男,云南集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1月10日 11:30,张志纲在鹤庆县彭屯中学运动场施工工地水电安装时从人字梯摔落导致胸部腰部受伤。经大理州人民医院诊断为:腰骶横突骨折(腰4右侧横突);躯干肌肉损伤;胸椎骨折T9/T10;肺挫伤;胸腔积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5、张勇,男,鹤庆县德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2月2日 16:40,张勇在鹤庆县枫木河水库六合干渠2号明渠工地上班时摔倒导致膝盖受伤。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2)创伤性左膝关节积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和劳动关系股反映。
通讯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35号。
联 系 人:张锦标 联系电话:0872-4124555
监督电话:0872-4121299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