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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响水河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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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庆县响水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以大水防御[2024]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庆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米尺工程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111MA6QKYEM22。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庆县响水河山洪沟治理项目。

2.2招标范围:鹤庆县响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任务是保护下游响水河、高家营、水磨村3个自然村,保护人口0.48万人,耕地0.82万亩,同时改善下游兴鹤工业园区以及高速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治理河道长4.022km,该治理段包含左右岸新建堤防线总长 4.634km,以及拦砂措施等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85.8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744.69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01万元、水士保持工程投资35.0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09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为准)

2.3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

2.4 建设地点:鹤庆县西邑镇。

2.5 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2.6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只能以一个公司提出投标申请。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   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时间:202602100830时至202602141730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格要求:

6.1.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6.1.2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在整个招投标环节及整个施工过程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近5年(202101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400万元的水利行业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已完工等证明材料,能够体现项目年份、项目经理姓名、项目投资规模等)

6.1.3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6.1.4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执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AC证)。

6.1.5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2022年度-2024 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1.6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01月至今完成过1个工程投资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行业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已完工等证明材料,能够体现项目年份、项目投资规模等

6.1.7信誉要求:

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④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意见》(大政办通[2017]68号),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资(投标人自行承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当地人社局查询,如有存在拖欠农民工资情况,则将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⑤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网页查询截图)。

⑥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的市场主体在限制市场准入期内,不得参加云南省水利工程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或查询截图,一经招标人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规定处理)。

6.1.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1.9中标后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签订施工合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且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到施工现场履职。

6.1.10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够反映其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03100830分(北京时间)。

7.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其他要求: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对应项目开标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开标会模块,选择投标项目并实时关注项目开标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要求处理,且影响其开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请自行登录交易系统在线培训平台(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进行学习)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开标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现场递交地点:鹤庆县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云鹤镇科技路北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水务局

  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文华小区125

联系人:杨锦江

联系电话:13887279792

 

招标代理机构:米尺工程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银海樱花语小区A4地块163302

人:陈工

联系电话:15096999921

 

202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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