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201436100201000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治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与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预测和预报。
5.组织开展全县免疫和规划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管理使用。
6.拟订全县消毒杀虫、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7.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8.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9.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工作。
10.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1.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
12.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本中心业务行政事务管理、人事管理、协调各科室各方面工作,处理所有对外公共关系事务;负责文书、档案、车辆的管理。
2.负责全县传染病监测和预警、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定防治规划、防病与预案,宏观管理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3.负责制定全县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管理,控制计划免疫(五苗七病)针对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控制,控制人群免疫抗体水平监测与接种反应事故处理,负责其他事物制品订购冷链管理工作。
4.制定全县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规划,开展性病、艾滋病监测、报告与调查研究;负责健康教育与咨询,承担人员培训,全面完成艾滋病防控工作。
5.制定全县结核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结核病控制项目,负责结核病报告与登记管理,开设监测门诊,积极发现和管理病人,加强技术培训与督导,努力提高防治工作质量。
6.负责制定全县地方病、鼠疫与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规划,开展地方病、鼠疫与寄生虫病监测与专题调查研究,对阶段防疫目标进行考核与评估。
7.负责传染病和食品、环境等送样品的理化,微生物检验、监测与分析;环境与公害病卫生监测,包括:生活饮用水,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学评价,开展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监测和预防性健康体检。
8.编制预算、决算,检查经费执行情况,完成日常经费收支与审核报销,搞好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作出适时的分析与效益评价。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慢性非传染病科、急传信息科、结核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计划免疫规划科、检验中心、艾滋病防治科、健教科、卫生科、财务科、后勤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鹤庆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传染病管理。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方针。2024年以国家基公卫服务项目督导、考核为契机,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卫健局组织县卫生监督局、县疾控中心4次对县、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创建国家卫生县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2024年全县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2024年1至10月全县共报告法定管理传染病18种2537例,总发病率903.06/10万,低于国家、省、州同期平均水平,死亡3例(艾滋病2例、HIV1例),死亡率1.12/10万。其中:乙类传染病报告12种873例,发病率310.75/10万;丙类传染病报告6种1664例,发病率为592.31/10万。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是:流感965例,新冠病毒感染586例,其它感染性腹泻382例,手足口病310例,肝炎93例,上述5个病种占总发病数的92.10%。
(2)坚持常备不懈、平战结合原则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县疾控中心组建卫生应急先遣队1支5人,卫生应急队伍2支24人,补充完善卫生应急装备、服装、防护用品、消杀器材药品等应急物资。加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带动卫生应急能力水平全面提升。4月17日至20日参加大理州卫生防疫应急先遣队地震灾害应急演练(南涧县无量镇),4月30日组织参加大理州地震卫生应急综合演练(鹤庆县松桂镇东坡村),9月24日参加大理州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桌面推演,10月12日开展鹤庆县地震灾害后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演练(鹤庆县草海镇马厂村)。通过演练,考查和检验应急队伍的卫生应急能力水平,确保传染病疫情和灾害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规范开展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
(3)加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定期开展疫情分析和风险评估,完成月分析10期,季分析3期,半年分析1期,专题风险评估3次:分别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和流感疫情风险评估报告。及时响应上级各种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并上报响应情况。认真落实“疫苗针对疾病主动监测”工作。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流程及保密制度等各项措施,有效提高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免疫规划管理。
2024年冷链运转常规疫苗100次;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并录入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发现、报告、处置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完成查漏补种和扩大免疫工作。
(1)冷链管理:严格按照《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做到冷链设备及疫苗专人管理,冷链设备档案齐全。每天两次按时测量、冰箱、冷柜的温度并记录,定期除霜,爱护冷藏设施,及时进行调试和清理,按疫苗储存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各种疫苗的效价。
(2)疫苗发放:卡介苗809支,乙肝疫苗3392支,脊灰灭活疫苗3290支,脊灰减毒疫苗717支,百白破疫苗5160支,白破疫苗1030支,麻腮风疫苗2800支,A群流脑疫苗1154支,A+C流脑疫苗3660支,乙脑疫苗2790支,甲肝疫苗1420支。非免疫规划疫苗发放数为:狂犬疫苗7930支,乙肝疫苗10ug510支,乙肝疫苗20ug688支,乙肝疫苗60ug61支,水痘疫苗5834支,手足口疫苗1456支,23价肺炎疫苗382支,九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2623支,四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208支,国产二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362支,五价口服轮状病毒疫苗610支,国产口服轮状病毒疫苗105支,甲肝疫苗196支,破伤风疫苗863支,进口13价肺炎疫苗622支,国产13价肺炎疫苗249支,四联苗70支,五联苗361支,A+C结合疫苗135支,四价流脑疫苗50支,带状疱疹疫苗112支,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433支,儿童型流感疫苗1145支,成人型流感疫苗22453支。
(3)基础免疫:预防接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技术规程进行。各种疫苗均做到安全、规范、全程、足量、及时接种,充分发挥了疫苗针对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作用。全县(1-10月份)卡介苗应接种1560人,实种1532人;脊灰疫苗应种6873人,实种6722人;百白破疫苗应种5607人,实种5492人;含麻成分疫苗应种2797人,实种2742人;乙脑疫苗应种2840人,实种2783人;乙肝疫苗应种3464人,实种3411人,白破疫苗应种2243人,实种2192人;A群流脑疫苗应种2743人,实种2674人;A+C流脑疫苗应种3848人,实种3759人,甲肝减毒活疫苗应种1524人,实种1480人。
(4)查漏补种及查验证: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查验和补种有关规定及健康云南行动部署,有效应对当前Ⅱ型疫苗衍生脊髓灰质炎病毒(VDPV)传播风险,持续巩固我县无脊灰状态,进一步筑牢儿童免疫屏障,根据省、州工作要求,结合我县2024年春季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3月1日到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此次查漏补种乙肝疫苗补种数9人、脊灰灭活疫苗补种数7386人、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补种数12人、百白破疫苗补种数10人、麻腮风疫苗补种数16人、乙脑减毒活疫苗补种数36人、A群流脑多糖疫苗补种数3人、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补种数624人、甲肝减毒活疫苗补种数24人、白破疫苗补种数943人。二是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结合我县免疫规划工作开展及各小学、托幼机构的疫苗接种情况,制定了《鹤庆县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全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补种工作正在进行。
3.公共卫生。
(1)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截至11月7日,对食品卫生从业人员5881人、公共卫生893人、食品加工79人、药品从业人员362人、住宿635人、其他1922人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计检查9772人。其中职业禁忌病1种,甲肝3人。
(2)生活饮用水检测:①常规检测:每个季度对鹤庆县自来水公司出厂水以及对应的云鹤镇第二小学等7家单位进行生活饮用水常规九项检测,4个季度检测36份水样,合格率100.00%。②委托检测:对龙开口电厂、金墩乡五丰高原农业有限公司等21份水样进行抽样检测,不合格4份,检出合格率为80.95%。③2024年3月进行枯水期农村饮用水全水质分析检测,共检测枯水期水样78份,合格率为98.70%。7月进行丰水期农村饮用水全水质分析检测,共检测枯水期水样70份,合格率为90.00%。
(3)截至11月6日对我县餐饮具配送的3家单位(黄坪和康消毒餐具配送中心、鹤庆县洁绿源餐具消毒配送中心、金墩乡净康餐具配送中心)进行采样检测,总计抽检9次27份样品,合格率为100.00%。
(4)为加强我县医疗机构消毒质量,更好的掌握医疗机构质量消毒状况及影响消毒质量因素,指导医疗机构改进消毒灭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辖区医疗机构消毒工作规范化管理,落实消毒措施,控制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共监测医疗机构39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6家,乡镇级医疗机构10家,村级卫生室及个体诊所23家,监测样品总份数197份,总合格率为97.90%。
(5)食源性疾病监测:截至2024年11月6日共审核食源性疾病个案570例,其中鹤庆县人民医院上报222例,鹤庆县妇幼保健院上报107例,鹤庆县中医医院上报136例,各乡镇卫生院上报105例。其中急性胃肠炎210例,野生菌中毒230例,乌头碱中毒99例,野生蜂蜜中毒17例,菜豆中毒8例,感染性腹泻6例。共处置了3起自食附片(乌头碱)中毒事件、3起野生菌中毒事件和1起野生蜂蜜中毒事件,中毒人员均已好转,无死亡病例。在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中完成个案报告并上传暴发事件结案报告。
4.地方病防治。
(1)鼠疫防控:结合“麻风节”、“疟疾宣传日”、“碘缺乏病宣传日”等宣传日进行鼠疫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整合西山片区2024年春、秋季预防性灭鼠工作,以小喇叭、张贴广告宣传栏、发放鼠疫防控宣传单的形式,深入西山片区各居民户开展鼠疫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公众主动参与灭鼠、防鼠的各项工作。②加强鼠疫监测,认真落实重点地区预防性灭鼠。按《云南省鼠疫监测方案》要求,每月开展固定点和流动点鼠疫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不断提高监测质量。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草海镇西山片区及云鹤镇2024年春秋两季灭鼠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草海镇西山片区及时开展春秋两季灭鼠工作。2024年4月8日—5月19日在草海镇马厂村委会(大马厂、竹兰箐、黑泥哨)、新峰村委会(小马厂、东登、西登、塘上)和安乐村委会(大村、石灰窑、下马塘、打板箐、沙子坪),共12个自然村36个小组1470户开展春季预防性灭鼠工作,每户发放3公斤毒饵,每个小组发放150斤毒饵,共使用小麦毒饵9吨。灭鼠前鼠类检菌79份、蚤类检菌10组、鼠血清试验11份,结果均为阴性;灭鼠后鼠类检菌50份、蚤类检菌12组、鼠血清试验13份,结果均为阴性。未检查出鼠疫菌。灭鼠期间农户投药率达95.00%以上,室内、室外鼠密度达笼密3.00%以下,室内外环境卫生整齐清洁,达到了此次灭鼠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有效降低重点地区农舍、农田、林地鼠密度,切断鼠疫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③做好日常监测和扩大监测工作:2024年1-10月鼠类检菌465份(完成全年任务的136.76%)、蚤类检菌114组(完成全年任务的81.00%)、鼠血清试验108份(完成全年任务的77.00%),结果均为阴性。
(2)疟疾防控:①发热病人血检及血片复检:按时完成“三热”病人血检任务,及时开展血片复检工作,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共完成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293份(其中镜检276人份,RDT17人份),全部为阴性血片,并按要求将其中12片阴性血片寄至州疾控复检。②治疗:及时发现病人,按时完成个案调查及疫点处置,对新发病例给予全程规范治疗,对以往病例给予休止期根治。目前鹤庆县无新发病人,也无休止期治疗病人。③督导与培训:2024年1-10月,按要求对鹤庆县9个乡镇10个卫生院都进行了一次督导。组织辖区内各医疗单位在2024年疟疾日期间举办培训班8期,共培训医务工作人员374人;2024年7月再次组织了一期疟疾防治知识培训班,共培训医务工作人员38人,通过培训,积极推进了我县疟疾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为防止我县疟疾输入再传播奠定了基础。
2024年5月6日在文庙公园内开展主题为“防止疟疾再传播,持续巩固消除成果”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怎样预防疟疾》、《加强疟疾防治》等6种宣传材料共1200份,发放宣传用购物袋200个,并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宣传资料及宣传总结。
“大型施工地”调查:根据《关于上报2024年辖区内大型工地的通知》要求,于2024年4月份对我县在建项目施工工地进行排查,根据“大型工地”的判定依据,鹤庆县辖区内无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型工地。
(3)克山病:按2024年监测方案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同时完成2024年省级监测点监测任务(两个乡镇两个村每个村400人,共800人:2024年10月对鹤庆县松桂镇松桂村委会的412位常住人口及金墩乡金墩村委会的408位常住人口开展克山病监测工作),未发现克山病病例。按要求对1例慢性克山病病人每季度开展随访1次。
(4)麻风病防治:①积极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工作。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用电子显示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的科学道理,使宣传活动深入群众、深入民心,让全社会都来关爱麻风病人,营造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各乡(镇)均出一期麻风病知识宣传栏。②在2024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期间,根据要求对我县39例治愈存活者和2例现症病例开展慰问活动,共发放26桶香油、13袋大米和一个家庭博爱箱,同时发放防护鞋5双,护理包4份,溃疡护理包3份。③联合化疗工作:未发现新发病人,没有联合化疗病人。准确及时的上报各类报表。对9个乡镇卫生院完成上半年督导一次,下半年督导一次,每次督导所辖村1-2个。④查病工作:一是对现症病人2人及密切接触者3人进行检查,体检率达100.00%。二是可疑线索报告65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65例,复核率100%。三是对1124个非疫村的28603人及42个普通疫村的5546人开展线索调查,同时对5个重点疫村的1938人开展体检工作,均未发现可疑麻风病患者线索。四是对治愈存活者63人及其密切接触者67人进行体检,体检率100.00%,并进行康复指导训练。
(5)碘缺乏病、饮水型砷中毒防治工作:一是盐碘、尿碘监测及甲状腺肿大情况调查,抽取我县8-10岁儿童家中食用盐200份,监测食用盐中盐碘含量,监测结果如下:非碘盐3份,碘盐197份,其中不合格碘盐21份,合格176份,合格率89.34%;碘盐覆盖率:98.50%;合格碘盐食用率:88.00%。盐碘中位数为19.88mg/kg,均数为20.19mg/kg;尿碘中位数为206.65μg/L;200名学生均进行甲状腺B超检查,经测定甲状腺肿容积8岁组66人、9岁组59人、10岁组75人均无甲状腺肿大,儿童肿大率为0%。全县内抽取5个乡镇,其中辛屯21名孕妇,草海22名,云鹤18名,黄坪、松桂每个乡镇20名孕妇共101名孕妇进行盐碘、尿碘监测,结果如下:抽取孕妇家中食用盐101份,监测食用盐中盐碘含量,监测结果为非碘盐1份,碘盐100份,其中不合格碘盐2份,合格碘盐98份,合格率98.00%;碘盐覆盖率99.01%;合格碘盐食用率97.03%。盐碘中位数为20.52mg/kg,均数为20.81mg/kg;101份孕妇尿样的尿碘中位数为183.26μg/L。同时按要求对2例二度地方性甲状腺肿病人开展随访工作。二是开展饮水型砷中毒防治工作,经对历史疫村5年级学生30名及家庭主妇15人进行健康问卷调查,5年级学生基线调查知晓率为98.89%,效果评价知晓率为100.00%;家庭主妇基线调查知晓率为97.78%,效果评价知晓率为100.00%,均达到要求。其次,对全村常住人口的258人进行体检,其中男性120人,女性138人,检查率为95.20%(258/271),体检未查找到砷中毒新发病例,在开展体检的258人中也未发现癌症患者。最后还随机选择50人采集即时尿样进行尿砷的测定,测定结果50人尿砷均未超标。
5.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工作。
(1)2024年县级公众咨询活动开展了17次,各乡镇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105次,其中中医中药相关知识咨询活动10次,累计参与达16948人次。利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如:1月28日“世界麻风病日”、3月24日“世界结核病日”、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5月15日“碘缺乏病宣传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等宣传日认真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同时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公益日宣传活动。印制宣传折页、宣传单、处方共15.1万份,制作宣传提袋2万个、宣传纸杯6万个、《健康素养66条-相关技能》合页纸4万包,《三减三健沥水篮》1万个,《除四害》苍蝇拍1万个5种实物宣传材料,按人口数的40%分发到各乡镇、村,并按要求系统收发及填好县、镇(乡)、村三级宣传资料收发登记记录,按要求在开展各种健康教育活动时发放给群众。
(2)共印制12期914张健康教育宣传栏分发到各乡镇。
(3)2024年围绕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众参与行动,《健康素养66条相关理论及技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三减三健》《中医中药相关知识》等内容健康知识讲座活动,每月“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开展健康巡讲工作,截止10月县级各医疗机构共开展健康巡讲28场次,参与人次数1744人。乡镇、村级共开展知识讲座832期次,其中《中医中药相关知识》讲座124期次,参与人数18324人次。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按要求、按频次在候诊区、观察室等场所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全县共播放56种音像资料,1842次,累计4388小时。同时紧密结合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
(5)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家长、近视眼学生、传染病患者及吸烟酗酒等重点人群,开展有个体化健康教育工作,2024年全县共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261752人次。
6.慢性病管理。
(1)全县在管高血压23506人,随访86366人次;在管糖尿病5186人,体检3110人,随访20135人次;老年人体检22336人,生活能力自我评估22345人,健康指导22345人,健康管理21916人,健康管理率64.5%。主要开展了死因监测系统的数据处理、死因报告审核,2024年至今录入1678张死亡卡,审核1678张;共死亡1678人,参考鹤庆县户籍总人口281093人,粗死亡率5.97‰,未达到年死亡率6.00‰的指标,但到年底,该指标能完成。
(2)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023年末,我县户籍人口数281093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全县累计建立居民纸质健康档案295093份,纸质在管档案262400份,建档率为93.3%;建立居民电子健康建档254680人份,建档率为90.6%(其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有156222份,健康档案使用率为61.3%)。截至2024年9月30日,2024年新建档案1909份,其中:老年人新建档案113份、高血压新建档案84份、糖尿病新建档案22份、肺结核新建档案4份、严重精神障碍新建档案32份、孕产妇新建档案458份、儿童新建档案1178份、其他人员新建档案42份。
(3)肿瘤、急性心脑血管事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伤害监测登记报告管理:2024年肿瘤报告病例459例,录入报告卡459例,2024年肿瘤随访1887例,录入随访1887例。按州级要求完成2021年的肿瘤发病报告及死亡病例导出和报告。急性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发病报告475例,录入报告卡475例,审核475例;随访291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报告1547例,录入随访5078人;伤害监测手工报卡164例,系统善未启用;及时完成审核和上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报告卡人员进行核实、补充或纠正。
(4)健康扶贫:督促完成全县高血压及糖尿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的随访管理工作,目前脱贫人口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人数2554人,规范管理率99.73%,边缘易致贫人口高血压规范管理人数146人,规范管理率100%,突发严重困难户高血压规范管理人数144人,规范管理率99.31%;脱贫人口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392人,规范管理率99.75%,边缘易致贫人口糖尿病规范管理人数28人,规范管理率100%,突发严重困难户糖尿病规范管理人数30人,规范管理率100%;脱贫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人数387人,规范管理率99.23%,边缘易致贫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人数45人,规范管理率97.83%,突发严重困难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人数48人,规范管理率100%。
(5)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窝沟封闭)项目进展情况:一是鹤庆县卫生健康局、鹤庆县教育体育局联合组织鹤庆县人民医院、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云鹤镇社区服务中心)、各乡镇中心学校、3家口腔诊所和松桂卫生院口腔科共30人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及启动会议。二是共5人参加了省级培训,中心组织了县级参与儿童口腔窝沟封闭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共计20人。三是对74所小学7125名在校生进行窝沟封闭筛查,筛查出可以进行窝沟封闭的2601名学生(5806颗牙齿),截至11月1日,顺利实施窝沟封闭的827人(2023颗牙齿)信息已全部录入系统,已完成今年的项目任务数。四是结合此次筛查在所有参与筛查学校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口腔专科医生通过记口诀、动画展示、发放画册等方式让学生了解护牙知识,现场演示正确的刷牙方法,我中心也通过微信公众号、美篇链接向学生家长进行了口腔健康知识宣传。
(6)督导考核:完成了全年三季度的督导考核工作,并已经将考核结果总结并现场反馈,完成各乡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审核和汇总及上报。
7.艾滋病防治。
(1)HIV监测、检测工作:一是2024年1-10月累计检测193564人次,筛查率为80.99%(常住人口23.9万人),初筛阳性99人,确证阳性12人,阳性检出率为6.20/10万。截至2024年11月8日按现住址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506例(本年度新增8例),占当地常住人口数的0.21%(常住人口23.9万人)。报告死亡98例(其中病程阶段为HIV死亡48例,艾滋病死亡50例),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408例。截止2024年11月8日累计转介抗病毒治疗8例,新发患者转介8例(转介率100.00%),既往患者转介0例,脱失找回0例。现存活患者408例,已抗病毒治疗394例。二是认真协助中医院完成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州下达我县任务数50人,目前完成了50人,完成比例为100.00%。母婴阻断失败例数为0,母婴艾滋病传播为0;开展了二期感染者积极自我管理活动。完成408名感染者及病人的随访(纸质随访、电子录入和归档)。三是继续申请了鹤庆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关怀项目,聘请了名为“鹤庆县凤凰树小组”的社会组织负责该项目的开展实施。此项目的实施,有利的推动了感染者管理工作的开展。2024年项目运转顺利。四是积极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暗娼人群监测、自愿咨询检测(VCT)、公众宣传检测、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其他羁押人员检测。2024年1-10月全县共检测193564人次,新发阳性12例,其中术前检测6343人次(确证阳性1人),受血(制品)前检测154人次,性病门诊245人次,其他就诊者检测88532人次(确证阳性6人),婚前检查1908人次(确证阳性1人),孕产期检查2177人次,自愿咨询检测63人次,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67人次(确证阳性1人),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1人次,娱乐场所人员体检148人次,公安临时抓获卖淫人员检测38人次,其他羁押人员体检692人次(确证阳性1人),专题调查1393人次,其他91802人次(确证阳性2人)。
(2)HIV高危人群干预工作:一是对公安抓获暗娼和嫖客进行干预、艾滋病、性病、丙肝监测检测。1-10月份HIV检测38人。二是暗娼干预,2024年1-10月干预出租屋低档暗娼321人次,发放安全套4190只、宣传折页724份,对186人次进行HIV抗体和梅毒检测(其中首次检测177人),对161人进行淋病检测,对171人进行丙肝检测。性病就诊者干预102人,HIV检测101人(另外1人为既往阳性),发放安全套2040只,发放宣传材料236份。通过州级平台对男男性行为者进行了170人次的行为干预,HIV检测12人,无偿发放安全套1262只,发放宣传材料66份。通过高危人群的干预工作,大大提高了我县高危人群的自我防护意识,有效推广了安全套的使用,有利于遏制艾滋病在我县的进一步蔓延和传播。
(3)丙肝防治:2024年1月-10月31日报告现住址为鹤庆县的有24例(按现住址终审日期已审核浏览),慢性确证病例24例。在各级领导关心下,丙肝治疗点(鹤庆县人民医院)正常开展治疗,落实了医保政策。为消除丙肝公共危害行动方案(2021-2030年)奠定基础。
(4)性病防治:现住址为鹤庆县的共报告性病125例,其中隐性梅毒75例、I期梅毒2例、2期梅毒3例,淋病16例、生殖器疱疹3例、尖锐湿疣22例、生殖道沙眼衣原体4例。
8.结核病防治工作。
(1)主动筛查与推介:全县辖区内常住老年人(≥65岁)总数为34019人,已对28920人进行了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工作(其中参加老年人年度体检的有22785人,对20830人进行了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筛查出有肺结核可疑症状/有高危因素者3150人,接受结核病检查2772人,诊断为活动性肺结核2人;并对28920人在基公卫系统录入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推介表,筛查率为85%(其中,参加老年人年度体检的老年人筛查率为91.42%),达到≥85%的指标要求。老年人(≥65岁)中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结核病检查为率88.00%,已达到≥80.00%的指标要求。全县管理糖尿病患者第1季度4596人、第2季度4912人、第3季度5045人、第4季度5058人,对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每季度进行一次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2024年对管理的糖尿病患者进行了19039人次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发现有肺结可疑症状者/有高危因素者517人,517人到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进行结核病检查,确诊肺结核患者0人,并在基公卫系统录入19039条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推介情况,每季度管理的糖尿病患者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率均在90.00%以上,已达到≥85%的指标要求;糖尿病患者中有肺结核可疑症状/有高危因素者结核病检查率94.00%,已达到≥80.00%的指标要求。对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按首次人户时、半年、1年进行3次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2024年进行了217人次的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对77人进行了结核病检查,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00%以上,已达到≥90.00%的指标要求。乡、村两级积极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转诊推介工作,2024年乡村两级共转诊推介到位1090人,其中5人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已完成辖区常住人口的2.00‰的年度任务指标。
(2)患者初诊就诊: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患者就诊率,2024年初诊就诊人数1800人,2024年度任务数为1744人,已完成年度任务数。进行影像学检查1800人。
(3)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按现住址统计,2024年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大疫情)有效报告肺结核可疑患者数142人,到位140人,总体到位率98.60%,2024年无指标要求。2024年报告肺结核患者55人,在定点医院登记并纳入管理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数53人,登记管理率96.36%,达到≥90.00%的指标要求。鹤庆县辖区内常住人口数为241945人,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为22.7/10万。
(4)患者筛查任务:2024年登记患者53例,开展快诊69例,培养8例,耐药筛查率100.00%;。
(5)患者诊断:提高结核病诊断准确性,2024年登记患者53例;其中病原学阳性患者32例,病原学阴性10例,单纯结核性胸膜炎1例,肺外结核1例,病原学阳性率62.70%,达到≥60.00%的任务指标要求。
(6)肺结核患者规范治疗和管理任务:2024年我县登记患者53例,其中肺结核患者52例,肺外结核1例,肺结核患者使用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患者数48例,敏感患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使用率达到92.30%,达到≥90.00%的任务指标要求。2024年登记患者53例,失访0例,在治患者失访为率0.00%,达到2.00%以下的指标要求。上年同期定点医院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69例,治愈37例,完成疗程24例,非结核死亡4例,结核死亡0例,不良反应0例,丢失1例,治疗失败1例,诊断变更1例,转入利福平耐药治疗1例,成功治疗率91.00%,达到≥90.00%的任务指标要求。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收入合计10280574.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80574.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23260.26元,下降9.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23260.26元,下降9.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4年在职人员退休、在职人员调入调出变动,导致2024年用于人员类方面的收入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支出合计10280574.50元。其中:基本支出6203810.66元,占总支出的60.34%;项目支出4076763.84元,占总支出的39.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04348.84元,下降14.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6158.51元,下降8.50%;项目支出减少1228190.33元,下降23.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4年在职人员退休、在职人员调入调出变动,导致2024年用于人员类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03810.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48272.20元,占基本支出的97.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5538.46元,占基本支出的2.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76763.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疾病预防控制项目支出4076763.8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10980.41元,主要用于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慢性病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服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873626.55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鼠疫防治、地方病防治、传染病防治、慢病管理、计划免疫规划、包虫病防治、麻风病防治及水质监测、预防性体检和卫生检测监测等项目经费。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62397.00元,主要用于新冠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29759.88元,主要用于职业病能力提升、7个专项行动病媒生物防治、新冠疫情防控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80574.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46601.78元,下降11.58%,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961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87.74%。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退休、在职人员调入调出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6086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工资薪金、疾病预防控制防治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00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3903.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5725.79元,下降72.5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3903.4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8976.99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50.60元,增长4.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支出决算为73903.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5725.79元,下降72.5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3903.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98976.99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51.20元,增长4.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相对上年来说,我单位2023年新购置车辆一辆,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未购置新车,导致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7284749.43元,其中,流动资产642026.79元,固定资产4439522.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032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7446.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2869.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
|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75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75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75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鹤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20250922051647310.xlsx
监督索引号5329320143610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