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鹤庆县广大城乡居民:
鹤庆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2009年实施至今,已超过15年,你是否有不再缴费的想法?你是否一直缴最低档次?那么,请你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认真计算一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会让你的老年生活更有保障!当你60岁、70岁没有收入来源的时候,按月领取更多的养老金,会为子女减轻负担!
参保缴费对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鹤庆县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保,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补缴没有缴费补贴,因此一定要按年足额缴费。
提档补差及社会资助:个人可以对当前年度缴费进行提档补差,比如4月已经缴费200元,9月想缴9000元,可以选择9000元档次,税务系统会将已经缴纳的200元扣除,再缴纳8800元,个人缴费就会按9000元档次记账。在参保人个人缴费基础上,还可以享受个人、企业及社会组织对参保人的资助,资助总额不能超过当年度最高缴费标准,比如2025年个人缴纳最高标准9000元,再由亲属资助最高标准9000元,那么其2025年个人账户记账本金就是18240元。不能对往年度进行提档补差及社会资助。
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月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㷹
个人账户储存额为个人缴费、补贴、资助、补助和利息总和。个人账户每年以“本金+利息”的方式复利计算,保值增值,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享受的政府补贴和利息也越多,对于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以下为逐年缴费的月养老金对比:
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待遇期间不幸去世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还可以领取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自己的钱不会“打水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