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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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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炽焰电子游乐厅(申请人:王炜:

本行政机关于2025 624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庆县炽焰电子游乐厅)经营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对你场所提供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对现场检查、勘验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条件要求。经受理-审核-现场勘验-公示-听证-决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于2025年7月8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备案)许可内容:娱乐场所(游艺、游戏)经营许可。

鹤庆县炽焰电子游乐厅(申请人:王炜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保持通讯畅通,本行政许可机关工作人员将给你送达《娱乐经营许可证》,如需邮件送达的,请在签收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时备注说明。

                          

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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