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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鹤庆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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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2025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单管理工作机制要求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责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发〔202539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鹤庆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修订情况

(一)根据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不宜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有关规定,新增“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价格举报受理、查处”“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奖励”3项事项。

(二)“档案的接收和转递”已作为个人创业“一件事”的联办事项,纳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办理,按照规定删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事项的子项事项“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将“水事纠纷处理”“水土流失纠纷争议裁决”2项事项的实施机构由“县级水利部门”修改为“县级政府”,具体工作由县级水利部门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调处”事项的类型由“行政裁决”修改为“其他行政权力”。根据职能工作调整的实际,将“移民安置纠纷调处”事项的实施机构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修改为“县级搬迁安置部门”。

二、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严格依据本次公布的《鹤庆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结合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动负面清单外的事项集中到鹤庆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

                          20251022        

(此件公开发布)

鹤庆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2025年版

序号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实施机构

1

移民安置纠纷调处

行政裁决

县级搬迁安置部门

2

对教师、学生申诉的处理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县级教育部门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县级教育部门

3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行政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4

机动车登记

行政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5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6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行政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7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行政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8

非机动车登记

行政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9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行政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10

对举报或者协助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对废旧金属收购者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的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公安机关

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公安机关

对举报毒品、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公安机关

对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员的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公安机关

交通事故侦破协助

行政奖励

县级公安机关

1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1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13

收养登记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登记

行政确认

县级民政部门

14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行政给付

县级民政部门

15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县级民政部门

16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行政给付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17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行政裁决

县级财政部门

18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

行为的举报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9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管理服务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

归档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

证明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0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服务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国家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1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公共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行政许可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23

矿区范围争议处理

行政裁决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24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

裁决

行政裁决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25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

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26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处理

行政裁决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27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

28

对保护航标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29

对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

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的裁决

行政裁决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30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1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2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行政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3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4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行政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5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行政确认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6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处理

行政裁决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林草部门

37

水事纠纷处理

行政裁决

政府(具体工作由县利部门承担)

38

水土流失纠纷争议

裁决

行政裁决

政府(具体工作由县利部门承担)

39

违反河道管理条例

经济损失调处

其他行政权力

县级水利部门

40

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41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

行政确认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42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

技术鉴定

行政确认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43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补发、换发

公共服务

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管理机构

44

烈士评定

行政确认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45

伤残等级评定

行政确认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46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行政确认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47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

定量补助的认定

行政确认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48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49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0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1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

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2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3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4

一至四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

补助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5

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给付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6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

给付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7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8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给付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9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给付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60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行政给付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61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给付

行政给付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62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63

市场监管领域违法

行为举报奖励

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

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检举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举报直销经营违法行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举报

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64

对计量纠纷的仲裁

检定

行政裁决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65

对企业名称争议的

裁决

行政裁决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66

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等纠纷的调解

公共服务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67

价格举报受理、查处

公共服务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68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

核发

行政许可

县级林草部门

69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统计部门

70

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统计部门

71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

审批

行政许可

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72

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医保部门

7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

病种待遇认定

公共服务

县级医保部门

74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奖励

行政奖励

县级药监部门

75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行政许可

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76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行政许可

县级侨务部门(初审)

77

事业单位登记

行政许可

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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