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
答复
屈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餐饮店铺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外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网络餐饮经营平台有“鹤庆鑫快通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云南亿只羊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您建议中提到的第三方平台“饿了么”未在鹤庆县开展网络餐饮经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完善外卖餐饮准入机制
强化资质审核:要求第三方外卖平台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审查责任,确保商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资质合法有效。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目前我县经营网络外卖的餐饮店均有线下实体门店,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方可入驻网络餐饮外卖平台进行周网络食品经营。
(二)加强网络餐饮外卖平台监督检查。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加大对平台的监督检查,今年年初,专门对2家网络外卖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资料,提取了2家公司入网经营者台账,同时对2家公司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监督意见书》载明以下内容:一是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二是与入网食品经营者签订安全协议,建议台账资料;三是须在网页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四是送餐容器和包装清洁完好,安全无害;五是骑手保持个人卫生,持健康证上岗;六是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七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
(三)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人气高、销量大的热销店铺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是否齐全并公示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持有情况,原辅料进货索证索票是否齐全,加工操作过程是否规范,食材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同时还检查外卖封签使用情况,保障外卖配送安全,并且大力宣传反食品浪费,倡导节约理念。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均要求商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确保整改效果。
(四)加强食品抽检。强化抽检和风险预警:对销量高、风险大的外卖品类开展抽检,及时公示不合格产品信息并责令整改,达到处罚的坚决给予处罚。
(五)切实督促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并明确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员工作职责,企业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配送等全链条管理,切实提高餐饮服务质量。
(六)深化“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在不增加经营者成本或者自愿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支持网络餐饮经营者加入“明厨亮灶”网络平台,直播餐饮制作和管理全过程,方便群众监督。
(七)联合宣传、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加大网络餐饮明查暗访和典型曝光力度,表彰一批先进网络餐饮经营者,查处曝光一批违法经营者,给消费者选择网络餐饮经营者提供官方评价。
(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畅通举报渠道:通过12315热线、政务平台等受理消费者投诉,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并公示。
(九)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对无证经营、使用过期原料、卫生环境脏乱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加强消费者风险提示。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媒体中心等渠道发布“外卖点餐安全预警”,指导消费者优先选择资质齐全、评分较高的店铺,留存消费凭证以便维权。
三、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以“四个最严”为要求,持续强化外卖餐饮全链条监管,深化与平台、公众的协同共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寸怀会 0872—3032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