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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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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2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研究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2022年,我局全年主动通过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8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部署、日常的督导、经费的落实等各个环节的总协调;分管领导负责所有业务信息发布的组织、审核。

(二)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相继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定期会议研究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下一步,将严格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将公开要求纳入到办文办会程序,拟制公文明确公开属性,并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公文公开情况,符合公开要求的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二是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时,按年度分类发布,公开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网站发布的复文标题提供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等方便查询。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我局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信息组织、信息审核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将政府信息报送与各股室、站、队工作职能紧密联系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完整准确。

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相关要求,进行全省统一的标准化答复文本运用;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归档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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