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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0U258384/2023-00006
  • 发布机构: 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 来源: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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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方式: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4124325。

    一、总体情况

   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鹤庆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鹤政办发〔2022〕6号)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按要求报送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材料。二是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明确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为政务公开联络员,并报县政府办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三是强化信息保密审查,严格遵守信息内容审查发布程序,认真仔细校对审核,确保信息内容格式、文件、照片及附件等准确无误。

   (一)2022年我局对外公开政府信息87条,为群众提供了行政审批、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事项全面、及时的动态信息。其中:公示公告信息13条,市场监管信息13条,产品质量信息5条,政府公开指南1条,组织机构1条,政协提案回复5条,人大建议1条,食药安全信息22条,预决算信息公开2条项目推进情况信息24条;信公众号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其他工作信息469条。

   (二)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各种民主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2年我局收办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5件,6件全部实现A类答复,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全部公示。

   (三)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 2022年,我局并未接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申请公开请求,因此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个别信息公开栏目存在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形。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认真梳理需公开事项,并严格按程序报请公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一是优化提升商务和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在主动公开领域下功夫,在确保“应公开必公开”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内容和载体,优化信息服务;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方式: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4124325。

    一、总体情况

   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鹤庆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鹤政办发〔2022〕6号)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按要求报送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材料。二是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明确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为政务公开联络员,并报县政府办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三是强化信息保密审查,严格遵守信息内容审查发布程序,认真仔细校对审核,确保信息内容格式、文件、照片及附件等准确无误。

   (一)2022年我局对外公开政府信息87条,为群众提供了行政审批、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事项全面、及时的动态信息。其中:公示公告信息13条,市场监管信息21条,产品质量信息5条,政府公开指南1条,组织机构1条,政协提案回复5条,人大建议1条,食药安全信息26条,预决算信息公开2条项目推进情况信息24条;

信公众号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其他工作信息469条。

   (二)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各种民主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2年我局收办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5件,6件全部实现A类答复,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全部公示。

   (三)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 2022年,我局并未接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申请公开请求,因此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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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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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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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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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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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个别信息公开栏目存在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形。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认真梳理需公开事项,并严格按程序报请公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一是优化提升商务和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在主动公开领域下功夫,在确保“应公开必公开”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内容和载体,优化信息服务;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砼/span>

                        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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