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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 来源: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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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统计数据时间段: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阅及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本机关严格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公开发布”0件,主动公开0件;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删减后公开”0件,主动公开0件,其中政策文件公开0件,解读0件。12345政务热线接听率100%,办理12345政务热线交办件59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情况

1.机构职能类信息公开情况。机构职能公开1件。

2.动态类信息公开情况。工作动态公开7件。

3.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预决算公开2件,预算公开1件,决算公开1件。

4.主动公开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1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1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1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5城市综合执法公开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31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处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一定程度存在主动公开、送交信息不及时,主动公开条数明显不够,各股室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等问题。二是公开的类型较为单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数量较少、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是没有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由于身兼数职,导致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做好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充实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广性

二是加强培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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