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2
  • 索引号: 15253860J/2023-00002
  • 发布机构: 鹤庆县住建局

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 来源: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

统计数据时间段:2022年11日至2022年1231日。

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及下载。

联系电话:0872-4133309。

一、总体情况

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鹤庆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鹤政办发〔2022〕6号)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按要求报送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材料。二是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明确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为政务公开联络员,并报县政府办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三是强化信息保密审查,严格遵守信息内容审查发布程序,认真仔细校对审核,确保信息内容格式、文件、照片及附件等准确无误。

(一)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试点领域信息”等领域公开15条信息,其余领域严格按县政府的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做到了应公开都公开,公开内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2022年我局共收到转交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17件,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我局对13件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提案进行全面回复,并在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围绕职能职责,用更精准的政策、更优质的服务支持企业发展。2022年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283件,其中办理施工许可证54件,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验收备案53件,消防设计审查9件、消防验收10件、消防验收备案15件,人防工程许可140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件。所有接件审批事项均未超时,努力做到提前办结,保证企业正常施工。

(四)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我局认真做好市政服务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以及城市综合执法领域等5个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相关信息均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

(五)根据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及时进行更新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件(其中:施工许可54件,人防工程许可140件商品房预售许2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处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一定程度存在主动公开、送交信息不及时。二是公开的类型较为单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没有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由于身兼数职,导致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做好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充实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

二是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

三是进一步在主动公开领域下功夫,在确保“应公开必公开”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内容和载体,优化信息服务。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