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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鹤庆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30日
  • 来源:鹤庆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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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庆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庆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鹤庆县税务局”)在大理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认真梳理研究政务公开的范围,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鹤庆县税务局紧扣上级要求,围绕群众信息获取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扎实稳步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务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欠税公告4次、非正常户公告6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集中公示1次,公开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114条。积极落实单位职能职责、部门权责清单,在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组织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纳税办税地图、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0年政府信息年报、2020A级纳税户清册、2022年度办税日历。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编制公开目录,持续丰富公开内容,在做好公开工作的同时,杜绝涉密信息对外发布。不断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强化依法公开管理,将政务公开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方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积极探索扩展平台,不断完善公开方式,以扩大政务公开渠道为主线,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双平台,切实为税收公开“扩频提速”。通过使用州局门户网站、县政务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完善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板、示意图以及发放纳税资料、办税指南、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税收政策、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细化完善考评指标,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从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公开机制、公开内容、公开载体以及受理情况等方面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定期组织督查并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鹤庆县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少数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鹤庆县税务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通过局内会议、部门会议等形式不断强化职工的公开意识;探索将信息公开质效与个人、部门绩效相结合的形式促使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并轨。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便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到位;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分到股室、个人,确保第一时间进行信息更新、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1.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鹤庆县税务局围绕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制定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的总体目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结合十四五要求对公开内容提前规划,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如:根据十四五规划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结合总局、省局、州局减税降费政策,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进行主动公开,并组成专人团队进行上门辅导;根据十四五规划关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制造业要求,结合2021年底制造业缓缴政策,进行大力宣传,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2.围绕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一是以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为重点,以保障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鹤庆工作实际,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条例》要求,以股室为单位,严格按照公开标准,包括名称、依据、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进行公开。二是坚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鹤庆县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及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发展的高度出发,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抓手,合理分工,合力推进,着力打造鹤庆税务优质服务形象,实现纳税人满意度、税收营商环境持续进步工作目标。

3.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费优惠。一是拓宽线上税费政策发布渠道,通过使用电话、邮件、微信群、QQ群、县政府门户网站、州局政务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引导纳税人使用云南省税务局官网、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云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权威信息获取;三是多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工作。通过短篇漫画、宣传海报、展板、短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内容,进行跟踪随访,并提供送政策上门政策服务。四是增强税费政策措施学习及时性、确定性,加大内部培训力度,及时组织学习上级部门税费政策指引、问答等执行口径,形成单位内部政策执行统一。五是积极服务社会。加强对外公开电话人员业务培训,结合纳税人需求实际,收集整理各类税收政策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按照要求做好政务服务热线咨询工作;在办税服务厅落实好差评常态化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

4.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规范网站政务公开,对照《公开目录》确定的主动公开事项和应公开的内容,组织专人梳理并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公开流程录入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发布,并按要求定期更新。遵循服务群众、紧扣重点、标准引领、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持续丰富公开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大胆创新,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较好地实现了鹤庆县税收管理事项政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公开。

5.围绕《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规范税务执法、守住规矩底线,落实税收政策措施,完善税收法治体系,增强税收法治理念,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将信息公开贯彻于税收工作中,依照法治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一是深化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公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梳理本单位需要公开的事项,主动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二是规范税务机构信息公开,按税务总局统一要求,借助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县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信息。三是强化公开管理。严格按公开标准进行公开,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多重审核机制,层层审核把关保证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督察机制,及时督察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6.围绕强化管理保障深化政务公开。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强调单位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必须抓好抓实的共识,专题审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会议。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形成领导带头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成立智囊团队,在各股室、分局抽取精兵强将,成立专业化咨询辅导团队,按个人工作职能明确任务目标、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之间的同频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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