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林许准〔2024〕14号
云南百汇轩林木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证条件,同意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现决定如下:
一、许可证编号:X53293220240002。
二、法定代表人:李文渊。
三、生产经营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金墩乡邑头村。
四、生产经营面积:45亩。
五、生产经营种类:林木苗木(人工培育)。
六、经营方式:批发、零售。
七、有效区域:鹤庆县。
八、有效期:五年(2024年7月23日至2029年7月23日)。有效期届满需要办理延续手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的书面申请和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九、你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云南省林木种苗质量档案管理规定》建立种苗质量档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收购、采挖、采集、移植、出售各种野生植物,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禁发生违法生产经营林草种子的行为。
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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