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2月26日受理 鹤庆县麦乐迪娱乐中心 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8日。
申 请 人: 李鑫亮
场所地址: 鹤庆县云鹤镇兴鹤路武庙商业街二楼1—7号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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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 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 注 |
法定代表人 |
李鑫亮 |
男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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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李鑫亮 |
男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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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李鑫亮 |
男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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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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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4122659 传真:4122659
通讯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6号 邮编:671500
公示机关: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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