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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 来源: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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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市场主体培育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3上半年,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带队到昆明、文山、佛山、深圳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园区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建立精准招商项目库,不断拓宽招商领域,精心包装优质项目,转变招商引资模式,着力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对接目标企业。目前正在积极对接洽谈山东南山铝业有限公司绿色铝高端精深加工项目,河南昇瑞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江阴市久泰铝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2500万套太阳能铝边框项目,佛山市吉茂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迪美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晨捷铝业有限公司铝加工项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炭素等项目。制定2023年“一把手”外出招商计划,下达2023年招商引资任务,努力实现引进州外产业到位资金增长5%以上。(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组织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各项科技类资金扶持,鼓励和帮助企业认定各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绿色工厂等。把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推动市场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以结果为工作导向、实施培育市场主体的运行机制,扎实有序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增长见效。2023年力争全县市场主体3300户,达2.6万户,“个转企”完成1200户。(责任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能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资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人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一是持续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工作,鹤庆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为22户小微企业、“三农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担保6155万元,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大理州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降低了小微企业、“三农企业”融资成本,共减免担保费165.95万元。二是优化政府预算采购流程,鹤庆县政府采购认真贯彻执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价格6%扣减优惠政策;在招投标方面继续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保险等保证金;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公证费、货物服务项目的质量保证金、电子交易的采购文件费;电子交易中设置额外的报名环节,将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作为实质性条件;在政府采购标准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超过上述标准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税务局、县人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出台办法鼓励创新创造,全面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促进我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持续开展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科技项目实施,持续抓实科技研发统计,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持续抓好科技人才培养,强化“政校企”全面合作、“产学研”成果转化。支持各地盘活闲置资产,建立公益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创新创业群体。(责任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功能,通过开展“新春访企问需促发展”活动,加强“银政企”之间的信息沟通,为企业提供优质的融资对接服务工作,帮助企业逐一协调解决筹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问题;完成三家县属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工作,加强企业自身造血功能,重点策划了林业产业贷款、园区供水一体化、城市更新品质提升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其中林业产业贷款项目已成功投放4.5亿元贷款,让优质企业、优质项目得到了金融机构的更多金融支持。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认真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专项行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扎实开展重点企业名单精准管理专项行动。通过召开“银政企”对接会,将重点项目企业名单、银税合作企业名单推送至金融机构要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人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培育壮大“三个经济”

(一)加快壮大资源经济。各级各部门要系统深入盘点用活优势资源,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换市场、以资源换技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积极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参与乳业、核桃、蔬菜、水果等农业资源,稀贵金属等矿产资源,优先支持全产业链打造高附加值产品企业。完善资源管理办法,规范开发行为,细化权责关系,坚决杜绝占而不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能源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积极发展口岸经济。强化财金政策支持,争取多方力量,全力支持现代物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县域电商仓储物流配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县政府统筹规划农村物流发展,将农村物流基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和乡村振兴规划,加强农村物流布局研究,建立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扩大水果、蔬菜、核桃、啤酒、奶粉等特色产品出口,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根据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首批开发区优化提升方案审核情况的通知》,兴鹤工业园区正式被命名为云南鹤庆产业园区,根据省州拟保留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提升相关要求,按照“大抓发展、大抓产业、大抓工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理念,聚集开发区主导产业、促进项目、企业、资源向开发区集中,延伸产业链,打造优势产业,构建现代化产业集群这一目标,尽快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同步修编总体规划环评报告,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确保园区产业集聚能力、关联度和竞争力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人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一)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全力抓好粮食生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好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底线,2023年,下达1769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同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提升农业科技水平。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兑付耕地地力补贴资金2643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88万元,提高农业生产种粮效益和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加强畜禽粪污治理,深入推进鹤庆县有机肥厂项目建设和鹤庆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项目,走一条鹤庆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着力将我县打造为全省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禽肉禽蛋产业基地、高原特色奶源基地和畜产品加工流通基地,2023年已下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19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行业调结构、补短板、增动能。抓实重大工业项目推进和工业运行监测,加大项目入库和企业升规培育。积极汇报对接,协调解决黄龙潭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调整,北衙矿业有限公司土地、矿权及万硐山露天采场采剥设备大型化项目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落家井排土场(三期)等项目的土地、林地报批问题。加大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切实管好行业、做优服务。支持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创新高地”取得突破,瞄准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环节延长产业链。不断强化重点园区用能保障,助力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鼓励企业开展工贸分离,剥离服务业板块,以专业化优势提升服务半径和质量。力争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能源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烟草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大力推动煤炭增产达产。积极争取上级关于煤矿“五化”改造、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等方面的政策资金支持。鹤庆县堂上井年内完成储量核实报告的评审,争取年内取得开工备案。实现滇西能源建材物流产业园-煤炭储备设施项目一期建成并投入运行,力争年内开展项目二期建设。(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积极引导企业加快“数字生产线”、“数字车间”、“数字工厂”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生产环节的深度应用。依托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和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华润水泥(鹤庆)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全县工业数字化、信息化发展水平,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和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数字化矿山项目和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智慧工厂管控一体化系统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县国资委、县数字经济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盘活用好区位、绿电、铝水、生态、“银都水乡”等资源经济优势,紧盯绿色铝、新能源、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坚持“一把手”带头招商、重大项目专班招商,抓好链长制招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主动意识,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各部门要管项目又要管资金来源的保障意识,形成“敢找政策要钱、会找政策要钱、找到政策要钱”的良好氛围。引进州外到位资金增长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力争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能源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数字经济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建立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机制,实现在线平台实时推介。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以联合开发的形式参与市政、交通、水利、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项目建设,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平台。将民间投资增量作为固定资产投资考评体系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能源局、县国资委、县人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申报创建各类旅游品牌项目,不断提升对外旅游形象和知名度。精心组织,加大宣传营销力度,促进全县文旅产业发展,持续开展文旅宣传矩阵建设,加强对外宣传推介鹤庆。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策划实施一批旅游转型升级大型项目,加大知名旅游企业招商,推动旅游与健康、体育、文化、生态、教育、互联网以及现代农业等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积极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鼓励客运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在更新、购买车辆时选用新能源车辆,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截至6月,我县共有公交车59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50辆;出租车56辆,其中新能源出租车14辆;网约车28辆全部为新能源汽车。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和老旧营运车辆。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力争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能源局、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以市场化运营为导向,以属地化责任为保障,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和社会自治等手段,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加快构建精细、精确、精准的快速高效城市管理体系。完善城市街巷、道路交通、绿化环卫、城管执法等管理机制体制,制定管理清单、网格清单和责任清单、考核清单,健全县城空间治理体系,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标准、规范、全覆盖。加强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加快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统一平台、服务高效的智慧城市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加快推进“五城”共建。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谋划一批符合政策导向、投资方向的建设项目,确保每年有进展、见实效。加快推进智慧养老项目建设,建立了一个县级智慧养老信息中心,完成了网络平台和服务团队建立,实施了300户适老化改造,完成了中心敬老院、松桂镇、黄坪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项目,共计改造护理型床位376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9%(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大力推进绿美鹤庆建设。统筹现有财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力推进绿美鹤庆建设。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积极打造一批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乡镇、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争取省级绿美城市试点县建设。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深入实施林长制,鼓励各地创新工作机制加大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打造一批典型示范。(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六、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按照“聚焦重点产业、突出园区招商、紧扣重大项目、实施精准招商”的工作思路,结合鹤庆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引进利用外商投资,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做好外商投资项目储备工作,推动产业项目落地,促进产业、资源向开发区聚焦,大幅以绿色制造为重点的工业投资,树立“一盘棋”思想,从整体出发、大局考虑,把自身发展放到东部单元工贸协同发展和全州发展大局中,力争实现协调发展、有机融合,形成整体合力。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赴外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积极对接外资企业,确定重点项目和企业线索,及时开展精准对接,借助省、州投资促进局建立合作关系的外资招商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和项目对接工作,高度重视、高层推进、高位推动、高效实施,助力提升外资招商成效,吸引外商投资企业到鹤庆投资兴业。(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七、持续巩固民生保障

(一)全力保障就业总体稳定。统筹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多渠道援企稳岗扩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工作。支持退役军人专属就业创业园地建设。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园区合作。(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体育局、县退役军人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认真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落实社会兜底保障。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分析研判、排查核实、主动受理群众申请等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措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困难群众救济救助政策落实部门联席会议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和救助救济对象核增、核减,抽查机制,以及各项具体工作措施。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县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与我局之间加强经常性的信息核实,有效落实保障性住房、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救助帮扶措施,及时发现风险并给予相应救助和帮扶。切实加强两项制度衔接,严格落实各项兜底保障政策。严格执行不应计入家庭收入和家庭刚性支出扣减相关规定,对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获得稳定收入且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三类监测”对象,按实际情况分类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对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在保对象,给予半年到一年的“救助渐退期”,保障其收入稳定,稳步脱贫。及时启动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小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县退役军人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明确市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加强市场监管机构的建设,提高监管的效力和水平。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引进浙江昌兴、大理泰宇、大理锦兴等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云鹤一品、同心苑、书苑等多个房地产项目。(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行、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为保持低保覆盖与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力度,逐步提高救助水平,推进脱贫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合理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兜准兜住兜牢保障对象。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兜底保障工作任务,重点对未纳入兜底保障的防止返贫“三类”监测对象,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遭受自然灾害等突发意外的家庭和个人,因残疾或缺乏主要劳力等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全面深入开展大排查和入户调查,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程序批量纳入低保。(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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