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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六稳”“六保”工作基本情况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1日
  • 来源: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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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六稳”“六保”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盯发展短板,聚焦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我局“六稳”“六保”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投资。

2021年全力以赴狠抓项目,经济发展动能更加强劲,全县在库项目124个,其中续建项目43个,新入库项目81个,亿元以上项目26个,5000万至亿元以上项目40个,5000万元以下项目84个。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26亿元、同比增长11.8%资金争取成效明显。全县共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6个,争取到债券资金9.28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1个,争取资金3.1798亿元;争取省预算内投资项目2个,争取资金144元;争取省级奖补资金项目2个,其中,美丽县城下达第一批1亿元,特色小镇下达第二批1亿元。项目服务持续优化。以项目工作为统领,提高要素保障水平,破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主动适应财政中低速增长新常态,集中财力做强优势产业、抓好重大项目。

112月,全县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76.26亿元、同比增长11.8%

(二)稳预期

年初以来,疫情还在持续,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和下行压力加大,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线作战,定期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积极开展宏观经济形势月度、季度、年度分析工作,准确研判经济发展形势,强化下一步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现已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并由县政府发文,《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鹤政发〔20218号)正式印发,已拟定县级部门贯彻落实鹤庆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专项规划工作正有序开展中。

总体来看,全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抓实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三)保基本民生

1.严格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做好价格监测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省、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上报主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定期向州发改委价管科报送建材价格监测表对建材价格进行监测,以防不法商家随意大幅度调价,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每周上报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定期对价格进行监测可以掌握市场的动向,有效的防止哄抬物价、投机倒把等不合法行为,保障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生产、保障供应提供决策依据。

2.严格落实各项价格及优惠政策。督促执行中央和省、州疫情期间用水、用电、用气的优惠政策。用电方面疫情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用户实行电价优惠政策,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降价范围内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自2020 21日起至630日止,用户电费按原到户电价(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95%结算。增量配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同步将电网降低的用电费用及时足额传导给终端用户。用气方面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的执行。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699号)、《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7—10月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的通知》(大发改价格〔2021303号)等文件要求,调整了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现行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联动额。大理州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从原2.55/立方米调整为2.85/立方米。执行时间为202171日至1031日。

(四)保粮食能源安全。

1.保障能源安全。一是抓好能源供应保障。加强对供电分公司、 燃气公司等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对接,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能源供应,积极争取疫情防控期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切实为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优惠电价。全县能源供应安全、平稳、有序,重点企业和民生用能得到充分保障。二是抓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衔接,确保电网配套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匹配协同。加速完善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全县共计划装设充电桩58枪,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目标。着力打造安全可靠电网,纵深推进城乡电网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电网支撑能力。2021年鹤庆县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共7项,总投资约1.19亿元,主要解决鹤庆县部分区域由于高压电源布点不足引起的重过载、业扩受限和低电压问题;不断深化农网改造升级建设攻坚行动。2021年农网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145.18万元,新建10千伏线路33.635千米、0.4千伏线路14.06千米,新增配电变压器83台,新装配电自动化装置165台;不断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协同强化抗震救灾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地震灾害应急安置点台帐,逐点梳理电源接入情况,按照“一点一策”原则制定电源接入方案;是高位推进山火防控组织实施。与县林草局签订合作协议,推动森林火灾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转。三是抓好能源运行安全和营商环境建设。供电企业对重要电力用户和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开展摸排整改,保障用电安全。能源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力生产企业、电力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格督促整改销号。加强对天然气管道和门站、阀室的管理,特别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提高日常巡查频次,保障天然气设备设施的正常平稳运行。

2.保障粮食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作贡献。一是主动掌握粮源,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稳定粮食市场,保障市场供应,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收储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让农户全面了解政策创新收购方式,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实行预约收购,上门收购;四是按时上报粮食收购进度,加强上下联系,及时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制。主动协调农业发展银行,有效落实政策性粮食收储和轮换资金,全面完成我县仓储物流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逐步实现智慧粮食、智慧粮库,智慧管理和全省粮食行政管理含信息化应用。严格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三是定期开展检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检查12次,并对每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责成企业限时整改,同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储粮安全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层层落实工作责,确保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无事故。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受疫情、限电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县域经济全面企稳基础还不牢固,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多重困难和挑战相互交织实现稳增长形势严峻。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不优,投资增长依赖基础设施投资较为明显。新增项目储备不足且质量不优,城建、生态保护、社会事业等领域投资和民间投资占比偏低,投资结构有待优化;土地、林地等要素瓶颈尚未有效破解,部分项目受要素制约,无法按期开工,影响投资增长

三是城乡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建设等方面资金投入和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依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电力基础设施体系仍显薄弱,目前仍然有个地区超负荷运行电网建设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发展速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经济运行分析,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精准对标对表,紧扣全年目标任务找差距,加强运行调度和统计监测,用好用活“逆向法”“倒逼法”“近战法”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抓实项目,增强发展后劲。抓住“十四五”开局的契机,抓紧新发展格局构建、新政策叠加、新战略谋划、新基建赋能、新平台支撑带来的重大机遇,切实谋划一批好项目、大项目,抓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和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工作,谋划好重点行业2022年项目库,为明年、后年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储备一批项目,争取更多项目挤进国家和省、州盘

(三)强化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法合规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准备工作,强化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加强用地、用电、用水和通信设施配套等要素保障,创造无障碍施工环境。灵活运用多种融资方式,着力解决项目资金短缺问题。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做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一批项目尽快具备开工条件,确保在2022年上半年形成一批具有实物工程量的投资项目。

(四)多措并举,提升能源保障水平。积极督促县供电局加快农网改造速度、加强供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县城电网提升改造,保证供电质量;积极推进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提高城镇燃气居民用气普及率。规划建设CNG加气站和LNG储气站,完善天然气的储备能力,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应急能力;积极推进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争取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光伏建设指标,确保已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4个光伏发电项目落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推进光伏电站二期、三期的项目建设煤矿关闭和整合重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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