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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鹤庆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
  •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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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州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54号)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县级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发布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并正确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正确引导对经济形势的认识判断。及时公开了《鹤庆县县级定价管理权限清单》、《鹤庆县景区门票价格公示》、《鹤庆县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及时编印分送《2016年鹤庆统计年鉴》,在鹤庆通讯上发布《2017年统计公报》,并每月发布《鹤庆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手册。2017年公开政府信息2837条。

2、加强舆情的收集研判,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务舆情回应的相关问题,为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年内未监测到针对我县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

3、及时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年内预算四本账按照上级财政要求的模板统一通过鹤庆县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

4、做好我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开。2017年,云南省审计厅批复我县审计项目304个,1至11月完成审计项目325个。

5、围绕新出台的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革民生等税收优惠政。加强税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做好“纳税人学堂”操作培训工作的同时,还就近期社会热点税务信息和纳税人重点关注的税收政策等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并发放了各类税收政策法规及办税指南等税收宣传资料,让税收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涉税信息。

6、实时更新全面公布鹤庆县地方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全面公布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公开了《鹤庆县县级定价管理权限清单》、《鹤庆县景区门票价格公示》、《鹤庆县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等,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让政府收费项目一览无,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按季度对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情况、待遇领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在村委(社区)一级进行,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2017年完成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73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861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587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623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383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33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51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389万元。

8、对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发布项目审批、进展建设信息。对上级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进行公开,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告知缘由,对符合审批、备案的项目,能够做到7日内及时办结,转报件及时处理,避免工作延误导致项目申报失败,做好招投标监管工作,协助各单位完成项目可研、初审评审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鹤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招投标方式、前期工作经费拨付提出相关拟办意见。对上级出台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方案,及时印发至相关单位并参照新的要求实施。

9、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将碳排放、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上统一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截止2017年11月,全县45个(含9个乡镇)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它行政权力10项)共有6450项。

2、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政府网站上分类公开发布。2017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

3、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汇总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2017年11月30止,全县开展随机抽查130次,抽查2054个事项,处罚71个。抽查结果在云南工商一体化业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乡镇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4、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共录入行政职权(6类: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其他权利)4716项,内部审批事项18项,公共服务事项184项,基本达到了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和“一网公示”的要求。

5、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国内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国际农产品价格信息以及全国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收购价格信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推动县、乡两级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

6、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并实时更新完善,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2017年通过鹤庆县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了《鹤庆县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及公开目录表。2016年度,我县纳入部门决算的一级预算单位64个。在“财政预决算”栏目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7、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事项公开工作。根据上级的统一领导部署,针对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做相应的推进工作,目前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仅实现转移支付改革,我县积极配合上级财政的改革步伐,对我县的转移支付情况统一在预决算公开中做了公开。相应的预决算公开资料已分类归档。涉农资金也相应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全面公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等行政审批信息。做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全县共有26家企业将29个产品执行标准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自我承诺公示;共公示专项行动16期;2017年度对240批次的农产品抽检,并进行全部公示。

2、及时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做好双公示工作,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栏目,按时公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决定、假冒专利行政处罚信息。按时公开旅游指标发展情况。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鹤庆新闻通讯、鹤庆电视台等公众平台上宣传发布。

2、加大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城乡低保按照“一评三审”的程序进行。公开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同时,做好救灾救济信息公开工作。

社会保障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根据社保资金的性质设立了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对社会保险基金、医疗基金、就业资金、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各项社会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资金收付都按“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账务管理都做到“日清月结”,与地税、银行和各社保经办机构每月做月结单,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截止2017年10月底,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共收入394,214,730.84元,较上年同期收入增长18.64%,占预算执行进度的63.40%,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共支出391,208,364.21元,较上年同期支出增长206.58%,占预算执行进度的64.11%,

3、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进展等信息,持续推进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实时发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一是空气质量公开,在网站公开四个季度云鹤镇环境空气质量;二是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在《鹤庆通讯》开设专栏发布《鹤庆县环境质量公报》,包括水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三是投资项目环评审批事项进入投资项目监管平台;四是及时报送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生态创建工作等工作信息。

4、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情况。根据《鹤庆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县级总河长及县级负责担任“河长”的主要河湖名录信息在鹤庆县电视台、鹤庆通讯进行公告公示;在河、湖、库、渠岸边醒目位置竖立了河长制公示牌,标明河长姓名、职责,河湖库渠概况、管护目标、河段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建立鹤庆河长制工作群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在鹤庆电视台和搜狗网页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我县河长制工作情况等。

5、进一步推进教育监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报考条件,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推动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发放情况和管理规定。继续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提升群众就医感受。一是推进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提升群众就医感受。根据《中共大理州卫生计生委党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药品回扣、推进廉洁行医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回扣专题警示教育,并建立了行风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未发现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违反“九不准”的人员。

7、做好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创新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形式,加大医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2016年4月开通“鹤庆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2017年“鹤庆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6条。

8、公开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做好传染病防控信息发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分析报告,均按月报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申请公开发布。

9、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工作。

10、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相关文本公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制定了《鹤庆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州疾控中心完成各级下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任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11、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与内容保障,采取“曝光台”“黑名单”等形式加大违法违纪曝光力度,实时公开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情况信息。2017年承办的49件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根据案件档案如实填写《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和《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审核表》,采用案件录入云南工商一体化业务的新案管系统后在信用公示系统中进行全部进行公示,100%全面完成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 。

12、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公开,加强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公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和核查处置情况,方便公众获取抽检信息,了解食品药品安全情况。2017年,对6起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为15万元人民币;对2起使用劣药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为73.6元人民币;对2起无证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及附片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为2475元人民币。相关处罚结果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开公示。本年度完成了州下达的9批基本药物的监督抽样任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人民币汇率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认真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领域犯罪和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情况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意识,减少互联网金融风险。

2、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大力公开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强化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

3、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4、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严格执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全面运行的通知》要求,做好鹤庆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5、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在企业内部或面向社会公开企业生产状况、危险源分布、监测监控数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管理现状、安全生产检查结果、职业危害预防、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等所有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主动接受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和媒体的批评监督,使企业增强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我约束性。2017年1至11月,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81次、危险化学品企业98次(生产企业6次、经营企业92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70次、工贸企业26次、其它47次,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416份,查处一般事故隐患497项,已完成整改482项,按期整改率96.9%。非煤矿山日常监督检查共下达行政执法文书134份,查处一般事故隐患172项,已完成整改168项,按期整改率97.6%;危险化学品下达行政执法文书130份,烟花爆竹70份,查处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隐患145项,已完成整改140项,按期整改率96.5%,查处烟花爆竹一般事故隐患45项,已完成整改45项,按期整改率100%;工贸企业共下达行政执法文书32份,查处一般事故隐患63项,已完成整改60项,按期整改率95.2%;其它行业领域下达行政执法文书48份,查处一般事故隐患65项,已完成整改63项,按期整改率96.9%;监督检查职业卫生重点单位52家,查处问题88项,责令限期改正11项。通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我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每月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上报执法信息。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制定出台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7〕44号),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目标。

2、做好政策解读。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解读的监督检查,统一发布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切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等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新闻媒体采访和撰写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主动回应关切。2017年共进行政策解读63条、回应关切8条。

4、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年内下发了《鹤庆县新闻发言人制度(暂行)》、《鹤庆县新闻发布制度(暂行)》、《鹤庆县舆情信息分析制度(暂行)》、《鹤庆县网络舆情管理制度(暂行)》等四项制度,健全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职

5、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1号),依法全文公开有关办理回复。

6、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2017年共举行了重大决策听证2项,重要事项公示30项,重点工作通报274项。

7、严格落实《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鹤政办通〔2017〕144号)要求,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处置。年内共通过“问政鹤庆”微博、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回应网络舆情199件,未出现因处置不及时、不妥当引发次生舆情的情况。

8、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严格落实《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鹤政办通〔2017〕141号)要求,认真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一是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于2017年年初进行了升级改版,在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制度的通知》(鹤政办通﹝2017﹞141号)要求,认真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监管网站运行的有效性、稳定性、安全性、保密性和网站内容更新的及时性、全面性。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二是按照政府网站指引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等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后,政府网站可以实现与之融合对接,可在政府网站上访问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形成一体化政府服务网络。全面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功能,努力实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

9、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推进政府服务热线资源整合。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要求,全面整合“96128”政务服务查询热线等有关热线资源。

10、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明确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1、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资源,将政务信息发布、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运维、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处置、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2017年共发布信息2837条,其中发布信息公开507条、政策解读63条、回应关切8条。

12、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发布前都认真填写《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所有报送信息及其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审核表都存档保存,以备查阅。政府网站日常信息发布更新工作都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按照“谁签发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和文字校对工作,确保网站日常信息的安全、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13、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健全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多种渠道申请,加强对申请人的保护。2017年我县有1件依申请公开件,回复1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

2017年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各单位面上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在制度的具体落实上还不够到位,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相关制度和机制也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为目标,着力在政务公开形式、内容、渠道等方面狠下功夫,促进政务公开有效开展。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切实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加大公开载体建设,积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夯实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等载体平台,推进网上公开。进一步抓好基层政务、村务、财务公开,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政策文件、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共办事事项和基层政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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