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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7日
  • 来源:鹤庆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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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19〕121号)要求,编制鹤庆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的方式:鹤庆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4126176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安排2名人员专职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公开的各项服务更便民利民,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抓实主动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政务主动公开,2019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数2527条。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严格执行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回应和新闻发布工作制度,2019年共妥善处置网络舆情45件,编报《网络舆情动态》2期,回复“问政鹤庆”政务微博102件,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稿件48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四)推进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信函申请等渠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分类办理,并做好答复解释工作。201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办理回复17件。

(五)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目前全县正常运行1个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13个(其中政务微博3个、微信公众号9个、今日头条1个)。整合“12345”政务热线,认真处理群众在“12345”政务热线平台上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查阅制度,设立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各类信息。

(六)加强工作监督保障。一是组织各部门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019年县级组织培训1次,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议2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工作。各部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运行。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分的要求。三是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试行)和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工作。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试行)》和《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在制作和发布政府信息时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严格按照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要求,认真填写《信息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并主动公开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213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09件,行政处罚1487件,行政强制61件,行政事业性收费267件,政府集中采购43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2件,法人(商业企业)申请3件,法律服务机构(委托律师)申请1件,其他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7件,其中:结果维持0件、结果纠错0件、其他结果7件、尚未审结0件。无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少数单位和部门政务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应该公开的未全部公开,部分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各部门从事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少兼职多,业务不够熟练,数据统计不够规范。

(二)2020年工作计划。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的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畅通链接,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整合政务公开资源,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突出“政府网站”是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并印发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二)严格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85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99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00号)要求。一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并都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更新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2019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相关事项53项,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信息)和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215条,其中工程建设138条,政府采购43条,土地招拍挂24条,国有资产处置5条,矿权出让3条;中标公示188条,其中工程建设138条,政府采购43条,土地招拍挂16条,国有资产处置5条,矿权出让1条。补遗公告4条,更正公告32条。确保招投标信息公开透明。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出台《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文件信息11条(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信息共享协作平台”)公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72条。三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加大对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大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七、附件

鹤庆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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