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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鹤庆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31日
  • 来源:鹤庆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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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司法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鹤庆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统计数据时间段: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阅及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本机关严格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主动公开界定为“此件公开发布”公文(信息)4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情况

1.机构职能类信息公开情况。机构职能公开4件。

2.动态类信息公开情况。公示公告公开3件。

3.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预决算公开2件,预算公开1件,决算公开1件。

4.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务服务公开4件,权责清单公开1件,证明事项清单公开1件,双随机一公开公开1件。

5.主动公开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1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1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1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1件,依申请公开指引公开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所涉及的公开事项多,涵盖部门广,部分职能股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全面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学习,以确保信息得以及时公开,同时要注重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二)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管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下步工作中,一是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统一思想,抓好落实,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要强化各行政执法部门业务人员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制度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85号)和《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通201899号)精神,年内,我局无相关事项发生。

  

                                                             20211月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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