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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月】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购药用药提示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
  • 来源: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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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既有治疗作用,也有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常言道“是药三分毒”,为了广大群众百姓的购药用药安全,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请注意购药用药的安全风险,主动了解药品基本常识,提升药品消费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请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购药;网上购药一定要登录正规、经合法审批后具备资质的网站,在朋友圈、微信群等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在风险隐患,一定要谨慎。

2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nmpa.gov.cn/进行查询核实。

3养成良好的用药习惯,购买使用药品前应仔细查看标签和说明书,包括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不良反应、有效期限等,并在医生或者药师指导下购买使用,切勿随意服用,造成药物滥用。

4到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处方药管理的有关规定,凭处方购买,主动提供经医师诊断开具的药品处方或互联网医院开具的电子处方。如您不凭处方购买处方药,即使药店违规销售药品给您,对您的健康可能会构成潜在风险。

5目前鹤庆县内无药店取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如安定片、曲马多片、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等)的经营资质,购买使用上述药品请到正规医院,如发现有药店违法销售,切勿购买,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6不要将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更不要认为贵药、新药、进口药一定比便宜药、老药、国产药好,不要轻信广告宣传,不要相信网络上的夸大宣传,不要相信“纯中药秘方”“祖传秘方”等“神药”,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

7秋冬季到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发病整体上升。我县药店的药品充足,广大群众不必恐慌性进行囤药,避免造成浪费。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应做好预防,要勤洗手,房间多通风,少去人员密集、封闭的场所,必要时要戴好口罩。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最好不要根据既往经验自行用药,应该按照医生的指导合理用药。

    8保管好购药小票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以便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报和索赔;如购买到假冒、过期、变质药品、发现药店违规销售特殊药品、夸大虚假宣传药品功效疗效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直接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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