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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0U258384/2022-00047
  • 发布机构: 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保障防疫一线、隔离点饮食安全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 来源: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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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力保障防疫一线、隔离点饮食安全

“8.14”疫情发生以来,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主动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实时掌握隔离、医疗、健康服务等点位情况,实时跟进供餐动态,部署执法人员快速行动,对樱花湖食堂、草海镇政府食堂等6家临时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全面检查,严把进货、加工、洗消、分餐运输、人员健康管理等环节,全力保障隔离人员、一线工作人员、志愿者的饮食安全。

一是严把进货查验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和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

二是严把加工制作关,要求供餐单位做到生熟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食品加工烧熟煮透,不加工凉菜、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

三是严把清洗消毒关,督促供餐单位对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进行全面消毒并做好保洁;

四是严把分餐运输关,要求配餐使用的一次性餐盒等符合食品级标准,运输的车子、工用具要进行彻底清洁消毒,由专人分时分批配送,有效避免交叉感染。同时督促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专人登记保管。

五是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每日进行晨检,全程佩戴口罩方可上岗,严格落实“一周两次”核酸检测要求。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供餐单位36家次,检查中发现部分供餐单位存在洗消好的餐具未放入密闭的储存设施中存放、食品储存未分类分开隔墙离地存放、冰箱内食品未按生熟分开存放、未合理使用防蝇设施等问题隐患,已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强规范管理,切实保障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用餐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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