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支持我县做好旱灾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2020年7月16日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应急管理局联文以(大财建〔2020〕72号)下达我县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生活救助)20万元,结合我县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上报数据和各乡镇上报的受灾情况,经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共同研究提出了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具体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辛屯镇人民政府1700元、黄坪镇人民政府29580元、松桂镇人民政府10500元、西邑镇人民政府28200元、龙开口镇人民政府69060元、六合乡人民政府60960元。
特此公示!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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