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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庆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7日
  • 来源:鹤庆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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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3日至11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鹤庆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鹤庆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方面。

(一) 针对“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部署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组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2020年1-3月组织了3次脱贫攻坚专题学习,学习了《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全省医保脱贫攻坚总攻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医保扶贫“总攻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脱贫攻坚政策,按照相关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脱贫攻坚实际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部署为指导,全面落实帮扶责任和医保扶贫工作。

(二)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方面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当前脱贫攻坚重点,根据《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脱贫攻坚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发办〔2017〕155号)》和《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医保扶贫“总攻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医保通〔2020〕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鹤庆县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医保健康扶贫工作计划》和《鹤庆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医保扶贫“总攻战”工作方案》;二是坚持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和落实好健康扶贫政策,确保各项医保待遇的落实,全力以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19年12月,结合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和突出问题开展了大排查行动;自2020年1月起,持续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核查工作;2020年2月对2019年1-8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危急重症到县域外就医,住院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情况进行回补,回补资金53924.57元,并进一步加强待遇复核工作。

(三)针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已将脱贫政策学习列入单位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加强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政策的了解,并及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二是将医保政策和健康扶贫政策结合起来,重点对参保政策、异地就医、零星报销、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和慢性病申办等知识进行了梳理,制作成宣传资料摆放在业务窗口,并通过下乡走村入户开展集中宣传,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门,提高群众知晓度。

二、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针对“对部分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对巡视***反馈问题的认识,对历年各级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部门扶贫由局办公室负责,行业扶贫由中心负责的责任划分,逐一进行了整改;二是对整改落实材料进行了归档,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文件、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报告等查缺补漏,完善后按年度、按类别进行了归档。

三、落实扶贫责任制方面的问题。

(一)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参保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9年和2020年建档立卡户、五保户、低保户、孤儿等贫困人群的参保数据进行了清理核查,督促各乡镇及时将完成贫困人群100%参保任务,建立了贫困人口参保台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并完善了举证材料;二是坚持参保数据的动态管理,加强与扶贫、税务部门对比数据,协调一致,做到资源共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参保并在医保系统中进行标识。

(二)针对“履行挂钩帮扶责任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局党组班子的主体责任和担当意识,党组成员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抓落实,要求主要领导每个月带队到银河村开展工作不少于3天,2020年1月以来,县医保局领导班子多次带队到挂钩村(银河村委会)协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紧抓挂钩帮扶责任和医保扶贫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二是强化挂钩帮扶责任,按照脱贫攻坚“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尽头不松、队伍不散、人心不散”,原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坚持每月到村开展工作不少于5天,自3月23日起根据《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派脱贫成效自检自查驻村工作队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脱岗回原挂钩村(禾丰村)长期驻村支持脱贫成效自检自查工作。其他帮扶责任人加强和帮扶对象的联系,经常性的到村开展工作。

(三)针对“帮扶干部落实帮扶责任上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帮扶干部“脱贫不脱责任”的意识,严防思想松懈,按照因户施策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重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中的短板弱项,县医保局挂钩帮扶责任调整到金墩乡银河村委会后,帮扶责任人及时到村入户了解挂钩户情况,完善一户一册后续帮扶巩固提升的措施;二是强化信息的动态化调整,加强与结对帮扶贫困户的联系,开展了进村入户“转走访工作”,杜绝了代访现象,及时调整更新了帮扶手册。

四、执行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

针对“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履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强化政治引领和思想动员。驻村队员参加了专题会议和专题学习,及时将各级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传达给驻村队员,做好驻村工作队员思想政治理论和脱贫政策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能力;二是压实责任,提升工作能力。要求驻村队员进一步加强入户走访和材料归档工作,增进对村情民意的了解,对群众存在的困难深入研究,制定解决帮扶措施,在入户走访的过程中主动给建档立卡群众宣传医保政策,切实为困难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开展好挂钩帮扶和后续巩固提升工作。三是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完善和落实抓党建促脱贫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重点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进行了政治,强化了工作作风,保持了“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强劲势头。

五、脱贫攻坚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

针对“脱贫攻坚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材料,对脱贫攻坚政策文件、工作方案、政策落实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查缺补漏,完善材料并及时归档;二是按照行业扶贫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归档责任,按时间和分类进行了规范化归档。

六、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一)针对“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专题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加强党员干部对党建知识的了解;二是制定了《鹤庆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班子分工文件中明确了党建工作的责任人。

(二)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实行党组书记“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格局,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二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具体工作的开展;三是完善了学习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知识学习纳入每周一例会学习,加强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了解。

(三)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二是开展了专题学习,要求干部职工不入黑、不涉黑、不护黑,坚决同黑恶势力、黑恶行为作斗争,增强职责意识,守好医保基金最后一道防线;三是加强宣传,在服务窗口摆放宣传材料,通过滚动横幅和宣传栏增强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扫黑除恶重要性的认识;四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医保局进一步强化了基金监管和药物价格监管,并将医保基金检查和扫黑除恶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患者家庭进行走访,了解医保基金运行、使用情况,排查是否有黑恶势力干预及恶意骗保等情况。通过专项检查,增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参保患者医保基金使用的法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医保工作环境。

(四)针对“脱贫攻坚后续巩固提升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后续巩固提升重要性的认识,保持工作标准,继续将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消除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的松懈思想,做到了重心不移,频道不换;二是抓实干部职工挂钩帮扶责任,保障到村帮扶的时间和帮扶措施的实施;三是按照“两防一抓”和脱贫摘帽“四不摘”的要求,持续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确保各项医保待遇落实到位,严防因病返贫情况的发生;四是对后续帮扶工作材料进行梳理,完善资料的归档。

七、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针对“党建工作档案材料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医保局组建以前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材料涉及医保部门的从人社局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归档;二是开展2019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头看”,对2019年3月份县医保局组建以来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梳理,按照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材料,进行归档。

(二)针对“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县医保局开展2020年组织生活计划,将“三会一课”、“党费日”、“主题党日”纳入计划范围,2019年12月开始明确每月1日为“主题党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收假之后第1个工作日),将交纳党费列为“主题党日”固有活动内容,(“主题党日”亦为“党费日”);二是严格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将每周一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起来,要求干部职工做好读书笔记;三是对巡察中发现的在“万民党员进党校”心得体会互相抄袭的3名党员进行了思想教育,3人已进行了深刻反思,重写了心得体会。

(三)针对“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鹤庆县医疗保障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事项讨论程序等;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于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都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三是讨论中充分发挥民主原则,逐一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不搞一言堂;四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的会议记录,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会议决议要记录在案。

八、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一)针对“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逐一销号;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召开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了2020年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建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落实好“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2020年部门工作计划,开展岗位风险排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四是加强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2020年3月完成了办公区廉政文化上墙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五是主动接受纪检监督,充分发挥纪检委联系医保局纪检人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人员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监督,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主动邀请纪检人员参加,自觉接受纪检委对“三重一大”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树牢纪律意识,严防财务中弄虚作假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内控制度,明确了经费报销制度和公车使用制度,严把报销审核关,对经费审批签字程序作了进一步明确,自2020年3月6日起实行,并将长期坚持;三是开展了财务自检自查,全面对财务报销单据、列支渠道等进行了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了整改,退回不合理开支520元。

(三)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定,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加强经费开支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增强财务的透明度;二是规范和完善报销单据的审核手续,对公支出单据要确保有经办人和审核领导签字;三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采购规定,对单位固定资产重新进行了梳理登记;四是加强基金监管,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巡察制度,加强与公检法和定点医院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切实加强对外伤患者医疗费用审核、稽核力度,守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九、工作纪律问题方面的问题。

针对“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工作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管理,建立了考勤制度,办公室人员依据上下班签到情况打考勤,将考勤列入年终考核指标;二是严肃上下班签到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时间,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出现迟到早退或缺席的情况,确保工作时间在岗在位;三是规范请销假制度,事假、病假、公休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是遵守办公秩序,严禁在上班时间内从事和工作内容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接待饮酒,规范服务文明用语,树立良好的医保服务形象;五是纪检委联系医保局纪检人员进一步履行对单位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职责,促使整改内容形成规章制度并长期坚持,机关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4126086;电子邮箱:hqybj4122878@126.com。

                        

鹤庆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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