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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2-00215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城南农贸市场回迁的通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30日
  • 来源: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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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经营户、群众

鹤庆县城南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已通过验收,具备投入运营条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南农贸市场实施迁。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5800:00起关停过渡农贸市场20225808:00城南农贸市场正式投入使用

二、过渡农贸市场经营户202255日起启动202251024:00前转至城南农贸市场。

三、凡进入城南农贸市场内及城南农贸市场东停车场东入口路段、城南农贸市场南入口路段的车辆(包括非机动车、摩托车),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共同维护市场周边道路畅通及市场内规范有序。

过渡农贸市场回迁的各类经营户以及进入城南农贸市场售卖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群众服从管理到划定的区域内经营

过渡农贸市场经营户在规定时间内迁入城南农贸市场开展经营活动,并服从市场方安排及管理。对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妨碍执行公务,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对恶意阻挠迁或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市场给广大经营户和群众暂时带来的不便,请予以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20224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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