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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77777777/2023-00012
  •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鹤庆县新华千锤佳艺民族首饰加工厂改扩建项目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9日
  •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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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6386;传 真:0872-4122347电子信箱:hbj4122311@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鹤庆县新华千锤佳艺民族首饰加工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鹤庆县草海镇南邑村

建设单位

鹤庆县新华千锤佳艺民族首饰加工厂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临风企业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572.69m2,总建筑面积4210m2,厂区原有工程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展厅、批发部、门店、办公室、厨房、配电室等,厂区现有供排水系统、污水收集池等正常运行。原有项目生产银饰品30t/a、铜饰品3t/a、金饰品3t/a

改扩建工程将新增1500m2的生产车间,采用原有车间空置房屋改建危废暂存间15m2,新建铁模具生产线一条,生产能力为10 t/a

改扩建后,总占地面积4572.69m2,总建筑面积5710m2,原有生产车间、展厅、批发部、门店、办公室、厨房、配电室等均保留沿用,原有供排水系统、污水收集池等沿用,危废暂存间按要求改建;在租用厂房内新增生产设备,新增铁模具。改扩建后生产银饰品30t/a、铜饰品3t/a、金饰品3t/a、铁模具10 t/a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次改扩建新增生产区租用草海镇人民政府已建厂房,原有工程生产区、办公区等设施均保留,因此不涉及基础工程建设,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安装。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空气锤、轧丝机、压片机等;

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硅胶、废蜡、石膏渣、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安装需在昼间进行,夜间不操作;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加强管理,要求工人在设备安装时不得敲打钢管、模板等器具,尽量减少噪声;

2.固废处置措施:对可回收的废物回收外卖,不可回收的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铁模具淬火池和电火花加工设备放置于3号生产区,选用低挥发性的淬火油和电火花油,生产车间全封闭;淬火为间断进行的工序,不连续,因此不使用时淬火池需进行加盖密封。

②切割、打磨、抛光等设备自带可移动布袋除尘装置,收集金属粉尘,控制无组织外排。

3号生产车间放置1台移动除尘器,收集处理焊接烟尘。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改扩建工程无废水产排,因此不新建废水治理设施。改扩建前后,全厂废水产排量、污水处理措施均不变,因此全厂废水污染物排放口浓度没有发生变化,与原有工程一致。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项目运营所产生的边角料返回项目生产工艺进行回用,不外排。

2、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口。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危险废物暂存间要防风、防雨、防晒;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3、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在转移过程中,均应严格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原则,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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