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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77777777/2022-00005
  •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鹤庆县双利砂石厂扩建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2日
  •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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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6386;传 真:0872-4122347电子信箱:hbj4122311@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鹤庆县双利砂石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鹤庆县黄坪镇石洞村

建设单位

鹤庆县双利砂石厂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弘睿天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鹤庆县双利砂石厂扩建项目建设性质:扩建原有工程为矿山开采和砂石料加工两部分,其中矿山开采量为1m3/a2.41t/a),砂石料加工量为2.41t/a扩建工程为砂石料加工,加工原料外购,不涉及矿山开采。扩建工程是在原有工程基础上完成,不新增用地。扩建工程占地面积5700m2,建筑面积720m2,工程内容包括砂石料加工区、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及生活办公区等。本次扩建内容包括:①砂石料加工量由2.41t/a增加至10t/a②新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危废暂存间,扩建砂石料生产区设备;③完善环保设施,包括破碎、筛分和皮带输送的封闭、收尘措施,雨水沉淀池和截排水沟等项目总投资280万元,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15.7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本项目是在原有工程基础上扩建,沿用原有加工区及办公区,施工期主要进行新增设备的安装调试,破碎、筛分和输送带封闭设施及喷淋设施的安装,开挖部分截排水沟,新建雨水沉淀池。设备安装完成后即可投入生产,不涉及土建工程、厂房建设等施工工序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机械尾气食堂油烟。

3、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少量生活废水。

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设备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砂石料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弃土石方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砂石料生产线不合格品、收集粉尘、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备安装需在昼间进行,夜间不操作;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加强管理,要求工人在设备安装时不得敲打钢管、模板等器具,尽量减少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可回收的废物回收外卖,不可回收的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半封闭,进出口不能封闭的一侧安装喷淋设施;

2加工区破碎、筛分、输送等易于起尘的区域设置为采钢瓦全封闭,破碎、筛分、打砂环节安装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

3喂料口和出料口安装喷淋设施;

4配置一台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不涉及矿山开采,因此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洒水降尘用水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

2雨水收集沟,雨水沉淀池2个(总容积为25m3);

3满足隔油要求的厨房油水分离器;

4生活废水收集沉淀池,容积为5m3

3、噪声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底部安装减振装置

2砂石料生产设备彩钢瓦全封闭;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产生的砂石料生产线不合格品可作为原料返回生产使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封闭收集桶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修筑,可得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之后运至黄坪镇垃圾暂存点。废机油通过危废暂存库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定期清运处置。

2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贮存场所设有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火措施;

贮存场所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不得随意丢弃,也不得与一般固废混合堆存处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妥善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3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在转移过程中,均应严格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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