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6386;传 真:0872-4122347电子信箱:hbj412231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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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鹤庆县双利砂石厂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鹤庆县黄坪镇石洞村 |
建设单位 |
鹤庆县双利砂石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弘睿天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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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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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双利砂石厂扩建项目建设性质:扩建,原有工程为矿山开采和砂石料加工两部分,其中矿山开采量为1万m3/a(2.41万t/a),砂石料加工量为2.41万t/a;扩建工程为砂石料加工,加工原料外购,不涉及矿山开采。扩建工程是在原有工程基础上完成,不新增用地。扩建工程占地面积5700m2,建筑面积720m2,工程内容包括砂石料加工区、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及生活办公区等。本次扩建内容包括:①砂石料加工量由2.41万t/a增加至10万t/a;②新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危废暂存间,扩建砂石料生产区设备;③完善环保设施,包括破碎、筛分和皮带输送的封闭、收尘措施,雨水沉淀池和截排水沟等。项目总投资280万元,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1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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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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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本项目是在原有工程基础上扩建,沿用原有加工区及办公区,施工期主要进行新增设备的安装调试,破碎、筛分和输送带封闭设施及喷淋设施的安装,开挖部分截排水沟,新建雨水沉淀池等。设备安装完成后即可投入生产,不涉及土建工程、厂房建设等施工工序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机械尾气、食堂油烟。 3、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少量生活废水。 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设备;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砂石料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弃土石方;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砂石料生产线不合格品、收集粉尘、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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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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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备安装需在昼间进行,夜间不操作;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加强管理,要求工人在设备安装时不得敲打钢管、模板等器具,尽量减少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可回收的废物回收外卖,不可回收的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半封闭,进出口不能封闭的一侧安装喷淋设施; (2)加工区破碎、筛分、输送等易于起尘的区域设置为采钢瓦全封闭,破碎、筛分、打砂环节安装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 (3)喂料口和出料口安装喷淋设施; (4)配置一台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不涉及矿山开采,因此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洒水降尘用水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 (2)雨水收集沟,雨水沉淀池2个(总容积为25m3); (3)满足隔油要求的厨房油水分离器; (4)生活废水收集沉淀池,容积为5m3 3、噪声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底部安装减振装置; (2)砂石料生产设备彩钢瓦全封闭;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产生的砂石料生产线不合格品可作为原料返回生产使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封闭收集桶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修筑,可得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之后运至黄坪镇垃圾暂存点。废机油通过危废暂存库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定期清运处置。 (2)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①贮存场所设有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火措施; ②贮存场所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不得随意丢弃,也不得与一般固废混合堆存处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妥善处理; ③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3)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在转移过程中,均应严格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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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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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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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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