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试点领域信息 / 征地补偿
  • 索引号: 15253908T/2022-00218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公示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
  • 来源: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精神,鹤庆县2022年符合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共计93.8745万元,贷款主体为鹤庆县林业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贴息对象为鹤庆县林业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审查,贷款资金均用于鹤庆县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PPP项目中造林绿化、生态修复和造林地附属建设支出。贷款资金没有改变资金用途,工程项目按设计实施,按时归还贷款利息,符合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相关规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天,2022年11月15日—11月20日。在公示期限内对贴息资金补助有异议的,向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口头反映或书面提出,调查核实后另行处理。公示期限内无异议的,将报请省、州审查,申请补助贴息资金。

姓名:张

办公地点: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872-4124467    手机:13988524188

              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