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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鹤庆县将围绕建设“滇西县域经济强县”的总体定位,以全产业链循环经济布局和产业聚集融合为核心,吸引更多有实力的绿色铝加工企业到鹤庆集群发展,形成“绿色铝—铝精深加工”的铝产业链,把鹤庆建成“滇西铝谷”;以多金属矿物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建设为方向,以云南黄金集团北衙多金属循环利用百亿元绿色产业园为支撑,把鹤庆打造成为全省多金属循环利用示范区;以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为着力点,以高质量发展为抓手,重点发展乳制品、速冻和冷鲜肉产品、传统腊味品、水果分拣包装、速冻蔬菜、蚕丝制品、中高端白酒、特色花卉绿植、玫瑰精深加工、中药材加工等,把鹤庆建设成为全省绿色食品加工试验区;以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突出生态环境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发展,打响“银都水乡·幸福鹤庆”品牌,建设连接大理丽江在途康旅的美丽鹤庆。
在此背景下,结合鹤庆县城市发展定位,鹤庆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以下简称《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对鹤庆依托重点产业园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形成主要优势产业,构建协调发展空间格局,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凸显。为从法律制度上完善征收与补偿机制,减少征收冲突矛盾,促进经济高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以下简称《新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对土地征收进行了重大改革,《新法》第四十五条提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6条情形之一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新法》明确了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缩小可征地范围,控制征地规模。《新法》要求在依法实施征地的原则上,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由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农民住宅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落实征地批前公告制度,进一步落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整个征地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成片开发有利于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形成功能齐全的土地区块。《新法》中明确,成片开发需考虑其是否具有公共利益属性,同时应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2020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发布,根据相关要求,结合鹤庆县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在遵循《新法》第四十五条的基础上,探索鹤庆县成片开发建设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法规机制,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平衡社会矛盾,改革政府征地制度,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方式、多渠道安置等方式,探索和完善适合鹤庆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先议后征、社会风险性评估等方面的改革措施。
鹤庆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落实耕地保护,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组织编制《成片开发方案》。
依据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全面促进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效减少城乡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规模,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增加土地有效供给,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保障城镇化发展的必要用地;统筹好建设开发、农用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关系,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高效与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也是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的有效途径。
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巩固和提升鹤庆县脱贫攻坚成效,帮助群众就业增收,创新土地开发利用与管理新模式,探索成片土地开发综合开发利用对保护耕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缓解用地供需矛盾,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保障鹤庆县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推进土地规范、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依法实施征地的原则上,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由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落实征地批前公告制度,进一步落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整个征地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依据自然资源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鹤庆县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全面促进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效减少城乡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数量,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增加土地有效供给,缓解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保障城镇化发展必要用地,统筹协调城镇建设开发、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和节约集约利用。
《成片开发方案》是鹤庆县在“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中持续巩固“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机制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实现“巩固民生事业和社会治理成果”的目标。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促进鹤庆县完成社会经济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由鹤庆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方案编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征求成片开发区域内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编制完成成片开发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一、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规定,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要以人民为中心,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提高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兼顾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征求成片开发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二、科学合理编制、确保开发必要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城市(镇)的长远发展,根据土地经济规律、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确保开发的必要性。通过深度分析和科学论证,确定成片开发的范围和规模;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编制工作,着重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避让优质耕地,特别是坝区水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际用地需求、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等确定成片开发范围,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实事求是原则
因地制宜,不弄虚作假,以可靠的数据为基础,结合项目自然条件、生产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合理编制。
五、可持续性原则
通过成片开发,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合理调整、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取得明显进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相关法律法规
(一)法律法规、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8、《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
9、《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0年5月26日起施行);
10、《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1、《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12、《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
4、《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6、《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关于提供建设用地审查要点的函》(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0〕15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
8、《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
9、《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11号);
10、《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
1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16号);
1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707号);
1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44号);
1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云自然资办〔2022〕36号)。
(三)技术规范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2、《量和单位》 GB3100-3102-1993;
3、《土地基本术语》 GB/T 19231-2003;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5、《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6、《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GB/T28407- 2012;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11、《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12、《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 1018-2008;
1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1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
16、《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细则》;
17、《云南省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稿)》;
18、《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9、《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
1、《鹤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鹤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3、《云南省鹤庆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4、《鹤庆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5、《鹤庆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6、《鹤庆县云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7、《鹤庆县草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8、《鹤庆县西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9、《鹤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44号)文件要求: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确需占用且符合规划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在报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建设用地时,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承诺将涉及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切实履行承诺,省自然资源厅依据各级政府出具的承诺书开展有关审查工作,并做好台账和数据管理,督促各地严格兑现承诺,对不履行承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暂停受理除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用地报件。
目前,鹤庆县正在组织编制《鹤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本次鹤庆县《成片开发方案》所涉及征收土地由鹤庆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发建设,现阶段已将成片开发方案项目纳入鹤庆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的集中建设区内,同时,鹤庆县人民政府承诺将成片开发方案涉及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切实履行承诺。
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和评估调整版生态保护红线套合分析,此次成片开发区域均不在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和评估调整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详见4.3.1章节)。
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国民基本生活安全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手段。根据《鹤庆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鹤庆县共划定22531.8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
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套合分析,此次成片开发区域均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图1-1 成片开发区域与永久基本农田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1-2 成片开发区域与永久基本农田位置关系示意图2
图1-3 成片开发区域与永久基本农田位置关系示意图3
三、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
根据鹤庆县历年土地报批和土地供应台账,2009年至2021年鹤庆县土地供应成交量为3191.9504公顷,年均土地供应成交量为245.5346公顷;2009年至2019年鹤庆县批而未供土地35.6677公顷,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为0.15年。
表1-1 鹤庆县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情况表
单位:公顷、年
名称 |
面积 |
2009-2021年土地供应量 |
3191.9504 |
年均土地供应成交量 |
245.5346 |
2009-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 |
35.6677 |
消化周期 |
0.15 |
四、闲置土地发生率
(一)闲置土地发生率
根据鹤庆县历年土地报批、土地供应台账和闲置土地情况,2009年至2020年鹤庆县土地供应量为3099.7911公顷,2009年至今,鹤庆县闲置土地面积为89.4573公顷,闲置土地发生率为2.89%。
表1-2 鹤庆县闲置土地发生率情况表
单位:公顷、%
名称 |
面积、发生率 |
2009-2020年土地供应量 |
3099.7911 |
2009年至今闲置土地 |
89.4573 |
闲置土地发生率 |
2.89 |
(二)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1、闲置土地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7月18日,鹤庆县有闲置土地有12宗,面积为89.4573公顷,其中个人有1宗,单位企业有11宗。个人(王火莲)闲置的土地1宗实际已经动工,但建筑面积不达标,属于处置不到位。企业单位闲置的土地11宗,分别为鹤庆银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6宗,云南其亚金属有限公司的3宗;鹤庆县现代农业庄园有限公司的1宗,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的1宗。
2、闲置土地处置措施
王火莲因建筑和占地面积均达不到要求,已向该户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消除闲置状态。鹤庆银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6宗,因6个地块旁有部分土地因补偿问题与村民未协商妥当,影响到6个地块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草海镇人民政府将积极与相关村民开展协调,确保2022年年底6宗土地全部可以动工。云南其亚金属有限公司3宗,因受国家能耗“双控”、限电、产能转移等政策因素影响,经过协商,已有偿收回该公司国有建设用地85.7522公顷(其中包含闲置土地62.93公顷),该部分土地另行出让。鹤庆县现代农业庄园有限公司1宗,实际已动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责令该公司加快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除土地闲置状态。鹤庆县教育体育局1宗,因项目不再实施,由县投资促进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作为新的项目落地用地。
五、已批方案建设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为鹤庆县第一次编制成片开发方案,不存在已批准实施的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进度未完成的情况。
六、开发区与城市新区低效用地情况分析
通过与相关部门对接,鹤庆县只涉及鹤庆兴鹤工业园区(现为云南鹤庆产业园区)。根据《鹤庆兴鹤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报告》,鹤庆兴鹤工业园区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为90.90,总体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因此,鹤庆县不存在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情况。
七、成片开发区域规模与“十三五”期间用地报批量年平均值的2倍的比较
成片开发方案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三五”期间用地报批量年平均值的2倍。经分析,鹤庆县2016年-2020年间,共报批土地面积379.6591公顷,年均值为75.9318公顷,年均土地报批值的2倍规模为151.8636公顷。本次成片开发区域面积为19.0719公顷,扣减已查处到位的0.7130 公顷违法用地后,计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模为18.3589公顷,未超过年均土地报批值的2倍规模。
表1-3 鹤庆县“十三五”期间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情况表
单位:公顷
年度 |
面积 |
2016年 |
45.7164 |
2017年 |
26.6095 |
2018年 |
291.4013 |
2019年 |
0.0000 |
2020年 |
15.9319 |
合计 |
379.6591 |
五年平均值 |
75.9318 |
平均值2倍 |
151.8636 |
八、小结
综上,鹤庆县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成片开发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为0.15年,符合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不得超过3年的要求;闲置土地发生率为2.89%,符合闲置土地发生率不得超过4%的要求;不存在已批准实施的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进度未完成的情况;县域范围不存在开发区与城市新区低效用地情况;成片开发区域总面积小于鹤庆县“十三五”期间用地报批量年平均值的2倍,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符合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批的条件。
《成片开发方案》的成片开发范围面积为23.6227公顷,其中成片开发区域面积为19.0719公顷,涉及13个地块,全部为待征收土地,涉及乡镇为草海镇、云鹤镇、西邑镇。
成片开发区域内各地块总体情况如下:
1、地块1至地块2:位于鹤庆县草海镇母屯村民委员会和彭屯村民委员会,西草海以东,彭屯村以西,大丽线过境,地理位置为东经100°11'14″~100°11'16″,北纬26°34'58″~26°35'38″。为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3056公顷。
图2-1 地块1至地块2地理位置示意图
2、地块3:位于鹤庆县云鹤镇秀邑村民委员会,南秀邑村以东,建设路以北,地理位置为东经100°09'46″~100°09'49″,北纬26°34'01"~26°34'09″。为建设路延长线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7130公顷。
3、地块4至地块5:位于鹤庆县云鹤镇新生邑村民委员会,学府路两侧,龙马邑以北,地理位置为东经100°09'36"~100°09'40",北纬26°33'33"~26°33'36"。为大园子城镇发展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9092公顷。
4、地块6:位于鹤庆县云鹤镇新生邑村民委员会,学府路以北,全民健身中心对面,地理位置为东经100°09'58″~100°09'58″,北纬26°33'35″~26°33'36"。为云鹤镇城镇发展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0090公顷。
5、地块7至地块8:位于鹤庆县云鹤镇新生邑村民委员会,地块7地理位置为东经100°09'49″~100°09'55″,北纬26°33'14″~26°33'20″,云新路以西,鹤阳初级中学以南;地块8地理位置为东经100°09'56″~100°10'11″,北纬26°33'11″~26°33'20″,云新路以东,四喜河以北。为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和四喜河公园用地,总用地面积为9.4022公顷。
6、地块9至地块10:位于鹤庆县云鹤镇新生邑村民委员会,田屯路以南,车友汽车装饰以西,旁有一农村道路,地理位置为东经100°10'35″~100°10'40″,北纬26°33'03″~26°33'13″。为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3428公顷。
图2-2 地块3至地块10地理位置示意图
7、地块11:位于鹤庆县西邑镇响水河村民委员会,大丽线以西,西邑500千伏黄坪变东北角,地理位置为东经100°10'31″~100°10'35″,北纬26°16'33″~26°16'40″。为废铝仓储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3335公顷。
8、地块12至地块13:位于鹤庆县西邑镇七坪村民委员会,凌云公司以南,地理位置为东经100°11'20″~100°11'33″,北纬26°16'19″~26°16'35″。为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用地,总用地面积为6.0566公顷。
图2-3 地块11至地块13地理位置示意图
经叠加鹤庆县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鹤庆县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23.6227公顷。其中农用地12.7007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53.76%;建设用地7.6625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32.44%;未利用地3.2595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13.80%。
鹤庆县成片开发区域总面积19.0719公顷。其中农用地12.7007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66.59%;建设用地3.1117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16.32%;未利用地3.2595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17.09%。
表2-1 鹤庆县成片开发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汇总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成片开发范围 |
成片开发区域 |
成片开发区域面积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比例 |
|||||
面积 |
占比 |
面积 |
占比 |
|||||
农用地 |
农用地 |
12.7007 |
53.76 |
12.7007 |
66.59 |
80.74 |
||
耕地 |
7.7907 |
32.98 |
7.7907 |
40.85 |
||||
其中 |
水田 |
7.6562 |
32.41 |
7.6562 |
40.14 |
|||
水浇地 |
|
|
|
|
||||
旱地 |
0.1345 |
0.57 |
0.1345 |
0.71 |
||||
园地 |
|
|
|
|
||||
其中 |
果园 |
|
|
|
|
|||
茶园 |
|
|
|
|
||||
其他园地 |
|
|
|
|
||||
林地 |
2.5604 |
10.84 |
2.5604 |
13.42 |
||||
其中 |
有林地 |
|
|
|
|
|||
灌木林地 |
1.9882 |
8.42 |
1.9882 |
10.42 |
||||
其他林地 |
0.5722 |
2.42 |
0.5722 |
3.00 |
||||
其他农用地 |
2.3496 |
9.95 |
2.3496 |
12.32 |
||||
其中 |
交通用地 |
2.2445 |
9.50 |
2.2445 |
11.77 |
|||
其中 |
农村道路 |
2.2445 |
9.50 |
2.2445 |
11.77 |
|||
其他土地 |
0.1051 |
0.44 |
0.1051 |
0.55 |
||||
其中 |
设施农用地 |
0.0330 |
0.14 |
0.0330 |
0.17 |
|||
田坎 |
0.0117 |
0.05 |
0.0117 |
0.06 |
||||
养殖坑塘 |
0.0149 |
0.06 |
0.0149 |
0.08 |
||||
沟渠 |
0.0455 |
0.19 |
0.0455 |
0.24 |
||||
建设用地 |
建设用地 |
7.6625 |
32.44 |
3.1117 |
16.32 |
|||
其中 |
住宅用地 |
0.2691 |
1.14 |
0.2691 |
1.41 |
|||
其中 |
城镇村住宅用地 |
0.1243 |
0.53 |
0.1243 |
0.65 |
|||
农村宅基地 |
0.1448 |
0.61 |
0.1448 |
0.76 |
||||
工矿仓储用地 |
2.0787 |
8.80 |
2.0787 |
10.90 |
||||
其中 |
工业用地 |
0.9040 |
3.83 |
0.9040 |
4.74 |
|||
采矿用地 |
1.1747 |
4.97 |
1.1747 |
6.16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1082 |
0.46 |
0.1082 |
0.57 |
||||
其中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1082 |
0.46 |
0.1082 |
0.57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1701 |
4.95 |
0.0024 |
0.01 |
||||
其中 |
科教文卫用地 |
0.6847 |
2.90 |
0.0024 |
0.01 |
|||
公园与绿地 |
0.4854 |
2.05 |
|
|
||||
交通运输用地 |
4.0364 |
17.09 |
0.6533 |
3.43 |
||||
其中 |
公路用地 |
1.4464 |
6.12 |
0.6502 |
3.41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2.5900 |
10.96 |
0.0031 |
0.02 |
||||
其他土地 |
|
|
|
|
||||
其中 |
空闲地 |
|
|
|
|
|||
未利用地 |
未利用地 |
3.2595 |
13.80 |
3.2595 |
17.09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
|
|
|
||||
其中 |
河流水面 |
|
|
|
|
|||
草地 |
3.2595 |
13.80 |
3.2595 |
17.09 |
||||
其中 |
其他草地 |
3.2595 |
13.80 |
3.2595 |
17.09 |
|||
其他土地 |
|
|
|
|
||||
其中 |
裸地 |
|
|
|
|
|||
合计 |
23.6227 |
100.00 |
19.0719 |
100.00 |
根据鹤庆县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及鹤庆县坝区范围线,鹤庆县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坝区16.2327公顷。其中农用地9.8364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60.60%;建设用地5.5529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34.21%;未利用地0.8434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5.20%。
鹤庆县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坝区11.6818公顷。其中农用地9.8364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84.20%;建设用地1.0020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8.58%;未利用地0.8434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7.22%。
表2-2 鹤庆县成片开发坝区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汇总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成片开发范围 |
成片开发区域 |
坝区成片开发区域面积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比例 |
|||||
面积 |
占比 |
面积 |
占比 |
|||||
农用地 |
农用地 |
9.8364 |
60.60 |
9.8364 |
84.20 |
71.96 |
||
耕地 |
7.6690 |
47.24 |
7.6690 |
65.65 |
||||
其中 |
水田 |
7.6562 |
47.17 |
7.6562 |
65.54 |
|||
水浇地 |
|
|
|
|
||||
旱地 |
0.0128 |
0.08 |
0.0128 |
0.11 |
||||
园地 |
|
|
|
|
||||
其中 |
果园 |
|
|
|
|
|||
茶园 |
|
|
|
|
||||
其他园地 |
|
|
|
|
||||
林地 |
|
|
|
|
||||
其中 |
有林地 |
|
|
|
|
|||
灌木林地 |
|
|
|
|
||||
其他林地 |
|
|
|
|
||||
其他农用地 |
2.1674 |
13.35 |
2.1674 |
18.55 |
||||
其中 |
交通用地 |
2.0740 |
12.78 |
2.0740 |
17.75 |
|||
其中 |
农村道路 |
2.0740 |
12.78 |
2.0740 |
17.75 |
|||
其他土地 |
0.0934 |
0.58 |
0.0934 |
0.80 |
||||
其中 |
设施农用地 |
0.0330 |
0.20 |
0.0330 |
0.28 |
|||
田坎 |
|
|
|
|
||||
养殖坑塘 |
0.0149 |
0.09 |
0.0149 |
0.13 |
||||
沟渠 |
0.0455 |
0.28 |
0.0455 |
0.39 |
||||
建设用地 |
建设用地 |
5.5529 |
34.21 |
1.0020 |
8.58 |
|||
其中 |
住宅用地 |
0.2691 |
1.66 |
0.2691 |
2.30 |
|||
其中 |
城镇村住宅用地 |
0.1243 |
0.77 |
0.1243 |
1.06 |
|||
农村宅基地 |
0.1448 |
0.89 |
0.1448 |
1.24 |
||||
工矿仓储用地 |
|
|
|
|
||||
其中 |
工业用地 |
|
|
|
|
|||
采矿用地 |
|
|
|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1082 |
0.67 |
0.1082 |
0.93 |
||||
其中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1082 |
0.67 |
0.1082 |
0.93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1701 |
7.21 |
0.0024 |
0.02 |
||||
其中 |
科教文卫用地 |
0.6847 |
4.22 |
0.0024 |
0.02 |
|||
公园与绿地 |
0.4854 |
2.99 |
|
|
||||
交通运输用地 |
4.0055 |
24.68 |
0.6223 |
5.33 |
||||
其中 |
公路用地 |
1.4155 |
8.72 |
0.6192 |
5.30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2.5900 |
15.96 |
0.0031 |
0.03 |
||||
其他土地 |
|
|
|
|
||||
其中 |
空闲地 |
|
|
|
|
|||
未利用地 |
未利用地 |
0.8434 |
5.20 |
0.8434 |
7.22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
|
|
|
||||
其中 |
河流水面 |
|
|
|
|
|||
草地 |
0.8434 |
5.20 |
0.8434 |
7.22 |
||||
其中 |
其他草地 |
0.8434 |
5.20 |
0.8434 |
7.22 |
|||
其他土地 |
|
|
|
|
||||
其中 |
裸地 |
|
|
|
|
|||
合计 |
16.2327 |
100.00 |
11.6818 |
100.00 |
根据鹤庆县所有权调查成果数据,经叠加分析可知,成片开发区域面积为19.0719公顷,权属性质均为集体,权属单位分别为草海镇母屯村民委员会、彭屯村民委员会,云鹤镇秀邑村民委员会、新生邑村民委员会,西邑镇响水河村民委员会、七坪村民委员会。
表 2-3 成片开发区域内土地权属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权属性质 |
权属名称 |
面积 |
|
地块1 |
集体 |
草海镇 |
母屯村民委员会 |
0.1169 |
彭屯村民委员会 |
0.0395 |
|||
地块2 |
彭屯村民委员会 |
0.1492 |
||
地块3 |
云鹤镇 |
秀邑村民委员会 |
0.7130 |
|
地块4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2088 |
||
地块5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7004 |
||
地块6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0090 |
||
地块7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2.9700 |
||
地块8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6.4322 |
||
地块9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0803 |
||
地块10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2625 |
||
地块11 |
西邑镇 |
响水河村民委员会 |
1.3335 |
|
地块12 |
七坪村民委员会 |
3.0023 |
||
地块13 |
七坪村民委员会 |
3.0543 |
||
用地总规模 |
19.0719 |
此次成片开发方案涉及的违法用地共4个地块,用地面积共计1.0276公顷。其中地块3违法用地已经查处到位,面积为0.7130公顷。其余3个地块暂未查处,面积为0.3146公顷,拟在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前完成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地块10及地块11在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部分变更为建设用地,经实地核查,违法状态已消除,已恢复为原貌,报批过程中将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违法用地查处情况详见附件。
表2-4 成片开发区域内违法用地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
违法情况 |
地块1 |
0.1564 |
未批先建,未查处 |
地块2 |
0.1492 |
未批先建,未查处 |
地块3 |
0.7130 |
违法用地,查处到位 |
地块6 |
0.0090 |
未批先建,未查处 |
合计 |
1.0276 |
—— |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途径
2018年,鹤庆县2个贫困乡镇顺利退出、59个贫困村全部达标出列,累计减少贫困人口7935户30379人,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0.45%,顺利通过贫困县退出国家专项评估检查,成为全省首批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的脱贫摘帽县之一,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脱贫攻坚成果来之不易,而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项目,可以一定程度解决部分居民住房难问题,同时提供更多就业,提高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改善生活环境,影响地方产业机构良性调整等,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积极意义。
二、是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了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部署,即“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亚太地区区域合作发展。云南省东连黔桂通沿海,北上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新马,西接缅甸连印巴,是中国通往南亚地区最近的陆上通道,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地缘相近、血缘相亲、人文相同、商缘相连、利益相容。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云南凭借毗邻东南亚、南亚的独特地缘优势,将在“一带一路”倡议中,扮演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角色。
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为鹤庆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畅通承接产业转移路径,强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提供了新动力,为鹤庆推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加快农田水利、交通、生态、民生等领域建设步伐带来了新契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新发展格局,有利于鹤庆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助推形成更高水平的供给体系,鹤庆经济发展不断向高质量方向发展,加快鹤庆的发展不仅是云南加快现代化进程的需要,更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大局的需要。
三、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经济效益的有效方式
土地的成片开发,根据鹤庆县产业结构以及各类资源条件进行统筹规划,以产业布局合理、资源配置合理为原则,引导各类项目进入集中建设区,一方面可对集中建设区每一块土地都加以综合利用,有利于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便于形成功能齐全的土地区块;另一方面,可实现基础设施及公用服务配套设施共享共用,可做到科学规划、统一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因土地分散开发而产生的基础配套设施等新增建设用地。
本次成片开发区域13个地块均位于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并且位于城乡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内。通过对以上地块规划实施建设,涉及规划区的土地都进行了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同时可实现对各片区已具备的交通、供水、排水、供电、环卫等基础设施的共享共用,减少了在规划区外选址而产生的新增配套基础设施用地。
综上,本次成片开发既对土地资源进行了综合开发,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了土地经济效益,也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是适应新发展理念和创新思路的需要
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是适应新发展理念和创新思路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推动鹤庆县新型城镇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将更加有效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将辩证处理发展和保护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将认真回应群众的关切,推动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走在全省前列;将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乡建设和农业现代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目标任务。
五、是融入云南建设绿色制造强省和打造“三张牌”格局的需要
云南省建设绿色制造强省,“5个万亿级、8个千亿级”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为鹤庆加快水电铝一体化发展,打造绿色载能产业园区,建设成为滇西铝谷带来了历史机遇。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为鹤庆延伸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链,构建农业产业绿色发展价值链创造了有利条件。“健康生活目的地”为鹤庆打造“大理-丽江”旅游黄金线节点,加快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拓展了发展空间,《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是融入云南建设绿色制造强省和打造“三张牌”格局的需要。
六、是鹤庆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力
近年来,鹤庆县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全省县域经济考核排名中,鹤庆县从2015年的75位上升至2019年的31位。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总量排名居滇西地区第19位,居大理州第4位;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居全省第3位,滇西地区第3位,大理州第1位。成功完成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美丽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的创建,2020年被命名为云南省旅游强县,2021年12月,被授牌命名为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无论是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服务功能完善,都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美丽宜居县城。
在“十四五”规划中,鹤庆县提出了“银都水乡、绿色铝谷”的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进“生态立县、基础强县、产业富县、改革活县、人才兴县”战略,联动滇西,着眼滇中、川藏渝,面向南亚东南亚,按照“一坝、两屏、一带”的生态空间布局和“一核驱动、两轴带动、三极联动”的发展空间布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构建“442”现代产业体系,高水平推动基础设施和开放型经济建设。全县大力推动工业发展,工业总产值从2016年的73.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27亿元,以绿色铝产业和多金属循环利用产业为龙头的工业经济成为大理州工业经济新的增长极。目前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其中以华润水泥,溢鑫铝业,四川其亚铝业,云南黄金公司等大企业为典型,根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切实服务好入驻企业,解决好入驻企业的员工家属的就学就医问题,目前,华润水泥,溢鑫铝业均在县城建设职工商品房,多家企业都有强烈的意愿在县城开发建设员工福利住房,急需城镇用地开发建设。
同时,随着云鹤二小建成运行,云鹤中心小学、云鹤中心幼儿园的搬迁扩建启动,今后县城教育发展将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伴随着学生班级数增加,农村居民进城就学成为一种必然。然而,县城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远不能满足现行需求,现申请廉租住房还未取得入住资格的近600户,县城周边及其部分农村在县城购房的意愿也十分强烈,特别本方案中提及的城镇发展用地位于鹤阳初级中学、鹤庆一中(学府路)一带,学区房需求高,急需开发建设。
鹤庆县环境优美,气候适宜,龙潭星罗棋布,森林公园、文庙公园、黄龙潭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有利于居住养生,随着“候鸟天堂”银都水乡品牌的打响,政府倡导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和康养产业,使鹤庆成为了许多人心中旅游的目的地,度假地,休息地。越来越多的外来游客来鹤庆旅游,被鹤庆的风景气候所吸引,喜欢上了鹤庆,想定居在鹤庆。外来旅游人员在鹤庆购房的意愿愈发强烈,已成为一种趋势。特别是四喜河公园的推进,使城镇发展用地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急需城镇用地开发建设。
十九大报告提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中国经济规模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二,但人均GDP仍然相对落后,这就是经济发展不充分的集中表现;另一方面,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以及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的矛盾和问题又凸显出来,这就是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集中体现。
针对经济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如何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的竞争力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经济发展和改革的主攻方向。当前,在新的宏观条件下,一方面国家管理资源日益规范,手段更加先进,监管力度更大。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与资源约束、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再走过去“户户点火、村村冒烟”、粗放经营、浪费资源的老路,必须集约经营、节约用地。土地是城市发展中最稀缺基本要素之一。走城市集中成片发展之路,可以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减少基础设施投入,降低土地使用的各种成本,同时使经济社会能得以可持续发展。
鹤庆县人民政府在成片开发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必要性、重要性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论证,积极探索和完善成片开发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法规机制,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为平衡社会矛盾,改革政府征地制度,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方式、多渠道安置方法等在适合鹤庆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先议后征、社会风险性评估等征地改革等方面做出改革。成片开发项目实施后鹤庆县经济社会将得到全面提升。
一、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项目建成后能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提高就业率、缓解当地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项目区的建设和投产为有利于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减轻政府负担。对稳定政治、社会大局,加强社会管理等有着重要意义。同时相关企业的生产消费和纳税也促进了地方经济,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项目的落地,开发就业岗位,采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转移就业。项目的建成可以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这样就创造了广泛的就业渠道和大量的工作岗位,这对于安置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拓宽了一条理想而现实的就业、生存和致富之路。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村人民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促进云南省经济的增长,不断增加区域人民的经济收入,有利于农村居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奔小康,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可有效解决劳动人口就业问题,项目的建设将带动各类新增就业人数100余人,增加农民的收入,解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村农民就业的就地消化,做到离土不离乡。
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
土地综合开发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必将产生人才的聚集效应,从而带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并通过传导作用,将先进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管理经验等辐射、传播到农村,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减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从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流通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市场经济发展流通越来越重要。随着项目的建设,将拥有更为强大的流通经济优势。项目建成将带来:人才流信息流资金流、商品流旅客流货币流、文化流技术流。更活跃的经济要素流通必将带来更充分利用地理区位,以交通枢纽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
三、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改善被征收人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区域面貌,提高生活品质,促进产业发展,大大增加游客的住宿吸引性,从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另外,各片区融合生态和景观的社区,为群众提供环境舒适、尺度宜人的居住环境。
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公用设施服务水平和人居环境
《成片开发方案》中成片开发区域包含多块城镇发展用地,主要用于城镇住宅建设,有助于鹤庆县创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风貌、改善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
五、有利于创造大平台,加大东西扶贫协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助推脱贫攻坚
通过项目的开发建设,能充分发挥区位交通、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的优势,大大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投资商在投资中享有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可以给投资商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将成为县城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工作的平台,对外开放交流的窗口,大大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综上,鹤庆县成片开发区域结合现状资源条件和发展方向进行统筹规划,实现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带动周边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共同繁荣。同时区域内进行集中开发建设,可以集中配套基础设施,形成规模集聚效应,经济可操作性较高。地块的成片开发对促进鹤庆县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县域城镇体系均衡发展和推动中国健康事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鹤庆是新生代喜马拉雅山运动形成的褶皱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部山峰海拔3200~3900多米,切割深度1200m左右。为深切割高、中山地形;东部山峰海拔2500~3600m,切割深度1600~2000m,属深切割高、中山地形;南部山峰海拔2400~3200m,切割深度800~1100m;东部金沙江流域最低,山峰海拔2400~2800m,切割深度1000~1100m,均为中切割中山地形。河谷形态以“V”型谷为主,阶地发育不明显,仅在河流的宽缓地带有堆积。由于湖积和洪积作用,山间形成一些盆地。较大的有鹤庆坝子和黄坪坝子。鹤庆县城平均海拔2200m。
图4-1 成片开发区域地形地貌示意图1
图4-2 成片开发区域地形地貌示意图2
图4-3 成片开发区域地形地貌示意图3
鹤庆县位于三江褶皱系西部与扬子准地台相接的边缘地带,华东南-印尼板块与青藏-蒙古板块的连接部位。县境属川滇南北向构造带西南端,南岭纬向构造带的西段,青藏歹字型构造体系又通过县境南部,应力场及构造形迹较为复杂,断裂褶皱发育。主要发育南北向构造,其次为东西向和北西向构造。在受多期应力作用下,原生构造破坏严重,褶皱断裂表现为“S型”,甚至形成闭合的环形构造。
按照云南省区域地壳稳定性分区,鹤庆县属于次稳定区域,靠近丽江地震带,境内新构造运动总的特点是以间歇性强烈上升为主,而局部相对急剧沉降。
根据鹤庆县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统计得到成片开发区域地形坡度在2度以下的面积为12.3845公顷、坡度2-6度的面积为3.6440公顷、坡度6-15度的面积为3.0434公顷。
成片开发区域主要集中在鹤庆坝子,坡度大多在2度以下的平坦坝区。
表4-1 成片开发区域地形坡度情况表
单位:公顷、%
坡度级 |
面积 |
占成片开发区域比例 |
0°-2° |
12.3845 |
64.94 |
2°-6° |
3.6440 |
19.11 |
6°-15° |
3.0434 |
15.96 |
合计 |
19.0719 |
100.00 |
各地块坡度情况详见下图:
图4-4 成片开发区域坡度示意图1
图4-5 成片开发区域坡度示意图2
图4-6 成片开发区域坡度示意图3
一、气象
鹤庆县介于南亚热带之间的过渡性气候区,属于冬干夏湿的高原季风气候。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悬殊的地貌差异,因而构成本县独具特色的“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根据全国及省内划分气候带的主要温度指标,全县的垂直气候可分为三层六带,各气候带地区为,属寒温带的有:马耳山、石宝山、大黑山和安乐、新峰、马厂等村;属中温带的有奇峰、响水河、西园、南坡、和乐、毛谷、东坡、大营、磨光、倒流箐、里习吉等村;属温暖带的有鹤庆坝子各乡(镇)和大福地、麦地等村;属北亚热带的有上河川、北衙、新庄、大甸、河东、石洞、水坪、松桂、勤劳、南庄、波罗、龙珠、文星等村;属中亚热带的有禾米、大箐、下河川、后山、炼厂、潘营、姜营、河西、新泉、子牙关、围子田、黄坪、财丰、云华等村;属南亚热带的有金河、禾丰、均华、洛琅、箐北等村。
全县年均降雨量962.5毫米,丰水年达1261.9毫米,枯水年达684.3毫米,年降水总量为25.163亿立方米。年水面蒸发量平坝区为1229.7毫米,河谷区为1475.6毫米。陆面蒸发量平坝区和半山区为600毫米,河谷区为700毫米。
年平均气温为13.5℃,最高气温24.3℃(1988年),最低13.1℃(1965年)。月平均最高气温为21.4℃(1986年6月),最低气温为4.7℃(1983年1月)。
二、水文水系
水是生产生活的必要条件,成片开发应该具有一定的水源保障,满足土地开发的建设需求和生产生活要求,确保有足够的、可自由分配的安全饮用水和生产用水。
鹤庆县属金沙江流域,入境水量为3.80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为13.8亿立方米,实际控制消耗水量1.002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主要是河川径流和出露泉水,枯季自然流量达11.805立方米/秒,地下水枯季流量为2.08立方米/秒。全县水利工程蓄水能力达3858.8万立方米,全县全年人均用水5200立方米,其中汛期4160立方米/人,枯季1040立方米/人。全年年均水4010立方米/亩,其中汛期3208立方米/亩,枯季802立方米/亩。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主要水源为西龙潭水库、七坪水库,可直接对项目区生活供水,周边还分布有黄龙潭、四喜河、锅厂河等水资源可对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图4-7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水资源分布示意图1
图4-8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水资源分布示意图2
铁路方面:大丽铁路提质改造,鹤庆迎来高铁时代,借助高铁网络,鹤庆20分钟可到达丽江、1小时内可到达大理、3小时内可到达昆明。机场方面:鹤庆紧邻丽江三义机场,可利用丽江机场、鹤庆—机场高速的交通区位优势。道路方面:丽上高速大大缩短了鹤庆和两大城市大理和丽江的时空距离,以及在建的宾鹤高速、鹤剑兰高速的布局,鹤庆即将融入到一个更大的综合交通网络之中,“茶马古道上的重镇”的交通地位逐步得到提升。
图4-9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主要交通分布示意图1
图4-10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主要交通分布示意图2
鹤庆县现状电网有1座220kV变电站,1台主变,总容量180MVA;有2座110kV变电站,4台主变,总容量分别为63MVA和71.5MVA;有8座35kV变电站,15台主变,总容量71.95MVA。现状电网110kV北衙变和35kV辛屯变负载率超80%,属于重载,有10kV公用线路56回。公用线路主干平均长度7.77km。未来鹤庆将依托光热资源优势,在黄坪镇、龙开口镇等光伏资源优势区域建设7个光伏电站,稳定水电、风电,到2025年电力总装机规模达282万千瓦。
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平稳运行,能源保障网日趋完善,14座中小水电站平稳运行,总发电量214978.59万千瓦时,黄坪子牙关、小雷钵寺光伏电站已实现并网发电,现阶段城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99.9%、99.8%。
图4-11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供电设施分布示意图
近年来,鹤庆县信息网和“全光网县”不断加快建设,实现旅游景区移动4G信号全覆盖,自然村4G高速移动通讯网络全覆盖,覆盖城乡的主干光缆体系已基本形成。电话全面实现程控交换,光缆传输,移动、联通通信网站覆盖全县乡镇。
根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和评估调整版生态保护红线套合分析,此次成片开发区域不在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和评估调整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对生态保护红线无不良影响。
图4-12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4-13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2
图4-14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3
图4-15 成片开发区域与报部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4-16 成片开发区域与报部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2
图4-17 成片开发区域与报部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3
一、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通过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相关条款,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环境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必需穿越自然保护区,特别是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时,应对自然保护区的内部功能区划或者范围、界线适当调整。功能区划的调整方案,应通过异地建设不少于原保护区面积的新的自然保护区给予补偿。
鹤庆县境内共有3个州级自然保护区(朝霞寺州级自然保护区、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草海湿地州级自然保护区)。其中,朝霞寺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8.00平方千米、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5.01平方千米、草海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01平方千米。
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3个自然保护区范围套合分析,此次成片开发区域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对自然保护区无不良影响。
图4-18 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
三、对湿地公园的影响
鹤庆县境内有一个国家级湿地公园,为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面积为269平方公里。
云南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鹤庆县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0°10'32"~100°12'36",北纬26°35'11 "~26°38'40"。包含3个功能区: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和合理利用区,生态保育区总面积134.27hm²,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49.90%;恢复重建区总面积45.86hm²,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17.04%;合理利用区总面积88.97hm²,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33.06%。东草海湿地公园位于候鸟迁徙通道上,是许多珍稀越冬候鸟重要停歇地和越冬地,范围内的仕庄龙潭水质良好,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海菜花,将更好地保护珍稀物种,更加有利于保护湿地公园内野生动植物资源,提高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湿地周边的缓冲区域范围,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水土流失,保护东草海水体水质。
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范围进行叠加分析后得出,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不重叠,对湿地公园无不良影响。
图4-19 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位置关系示意图
四、对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的影响
鹤庆县正在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根据现阶段整合优化阶段成果,鹤庆县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涉及1个自然保护区及3个自然公园,分别为:鹤庆朝霞寺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3383.52公顷;鹤庆草海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面积为348.36公顷;大理余金庵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2599.02公顷;鹤庆龙华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7057.62公顷。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范围进行叠加分析后得出,成片开发区域与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不重叠,对自然保护地无不良影响。
图4-20 成片开发区域与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4-21 成片开发区域与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位置关系示意图2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公益林范围叠加分析后得出,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对鹤庆县公益林无不良影响。
图4-22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益林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4-23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益林位置关系示意图2
图4-24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益林位置关系示意图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
鹤庆县境内共有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鹤庆县西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鹤庆县六合彝族乡燕子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鹤庆县金墩乡羊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燕子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金墩乡羊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六合彝族乡和金墩乡,距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区域较远,暂不分析,现只分析成片开发区域对鹤庆县西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鹤庆县西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计取水量547.5万吨/年,实际取水量180万吨/年,总面积为7.7093公顷,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为2.8093公顷(其中水域2.0000公顷,陆域0.8093公顷),二级保护区面积为5.1000公顷(均为陆域)。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西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叠加分析后得知,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水源保护区且有一定距离,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不良影响。
图4-25 成片开发区域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
经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查询,成片开发区域不在各类自然保护地等国家和省级禁止开发建设区域范围内;不在重要湿地(国际、国家)、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等其他应进行保护的区域内。
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本次成片开发区域均不在系统中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范围内。
鹤庆县共有45个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象眠山古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鹤庆文庙、云鹤楼;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8个:菩提寺、文笔塔、龙珠风雨桥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4个: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过鹤庆纪念碑、碑廊、尊经阁碑记等。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图进行比对后得知,成片开发区域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重叠且与之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相互间无干扰,地块开发建设不会对文物保护单位造成影响。
图4-26 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文物保护单位关系示意图1
图4-27 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文物保护单位关系示意图2
本次成片开发区域总面积19.0719公顷,成片开发区域选址本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原则,以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核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量。但因成片开发区域既要考虑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因素,还要考虑与周边建成区的衔接性、协调性和可持续开发性,同时,结合其功能定位兼顾社会、生态、经济效益等影响因素,导致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不可避免占用鹤庆县耕地7.7907公顷。
成片开发区域占用鹤庆县耕地7.7907公顷(其中占用稳定利用耕地7.7892公顷),其中水田7.6562公顷,旱地0.1345公顷;占用鹤庆县坝区耕地7.6990公顷,其中水田7.6562公顷,旱地0.0128公顷。
表4-2 成片开发区域内占用现状耕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名称 |
占用全县耕地 |
占用坝区耕地 |
||||
水田 |
旱地 |
合计 |
水田 |
旱地 |
合计 |
|
地块1 |
0.0196 |
0.0113 |
0.0309 |
0.0196 |
0.0113 |
0.0309 |
地块2 |
0.0119 |
|
0.0119 |
0.0119 |
|
0.0119 |
地块3 |
0.1662 |
|
0.1662 |
0.1662 |
|
0.1662 |
地块4 |
|
|
|
|
|
|
地块5 |
|
0.0015 |
0.0015 |
|
0.0015 |
0.0015 |
地块6 |
|
|
|
|
|
|
地块7 |
1.7743 |
|
1.7743 |
1.7743 |
|
1.7743 |
地块8 |
5.4266 |
|
5.4266 |
5.4266 |
|
5.4266 |
地块9 |
0.0789 |
|
0.0789 |
0.0789 |
|
0.0789 |
地块10 |
0.1787 |
|
0.1787 |
0.1787 |
|
0.1787 |
地块11 |
|
|
|
|
|
|
地块12 |
|
0.1217 |
0.1217 |
|
|
|
地块13 |
|
|
|
|
|
|
总计 |
7.6562 |
0.1345 |
7.7907 |
7.6562 |
0.0128 |
7.6690 |
一、地形地貌条件制约
鹤庆县地处新生代喜马拉雅山运动形成的褶皱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部山峰海拔3200~3925m,切割深度1200m左右。为深切割高、中山地形;北部山峰海拔2500~3628m,切割深度1600~2000m,仍属深切割高、中山地形;南部山峰海拔2400~3200m,切割深度800~1100m;东部金沙江流域最低,山峰海拔2400~2800m,切割深度500~1100m,为中切割中山地形。河谷形态以“V”型谷为主,阶地发育不明显,仅在河流的宽缓地带有堆积。由于湖积和洪积作用,山间形成一些盆地。较大的有鹤庆坝子和黄坪坝子。鹤庆县属于 典型的山区县,适宜开发建设区域非常有限,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中的城镇发展用地、市政道路、废铝仓储用地、贵金属精深加工等对地势条件要求较高,坝区地势相对较平坦,交通条件优越,成为鹤庆县发展旅游、建设基础设施、城镇发展的优选地带,而坝区耕地集中连片分布,项目建设不可避 免占用部分耕地。
图 4-28 鹤庆县耕地分布示意图(局部)1
图 4-29 鹤庆县耕地分布示意图(局部)2
图 4-30 鹤庆县耕地分布示意图(局部)3
二、满足开发区域功能需求难以避让
方案片区尚处在开发建设的阶段,绿地系统、游客服务等市政基础设施尚未实施完毕,整体功能配套尚待完善,环境品质、片区形象仍需优化提升。本次以成片开发为引领,统筹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优化,将完善全县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推动公共教育医疗服务优质均衡发展,提升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提升鹤庆全域的整体形象和城市竞争力,打响“银都水乡·幸福鹤庆”品牌,建设连接大理丽江在途康旅的美丽鹤庆。
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提出了“大理要走一条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立足鹤庆县情:一是依托鹤庆县产业园区良好的工业基础,形成“绿色铝产业”链,把鹤庆打造成为绿色铝材一体化的滇西铝谷产业集聚区;二是以多金属、复杂贵金属矿物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建设为方向,以云南黄金集团北衙多金属循环利用百亿元绿色产业园为支撑,把鹤庆打造成为全省多金属循环利用示范区;三是以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发展。
为实现“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通过片区的开发实现生产空间更加集约高效、生活空间更加舒适宜人,项目的建设不可避 免占用部分耕地。
三、 坝区耕地集中分布与成片开发自身要求的影响
鹤庆县中心城区位于坝区,坝区耕地分布集中,且耕地质量较好。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域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城镇集中建设区是为满足城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允许开展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结合鹤庆县城市发展看,城镇集中建设区多是商住用地、工业建设的区域,也是当前急需进行土地征收的重要区域。因此,从坝区耕地集中分布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自身要求看,成片开发区域占用部分耕地不可避免。
一、地块1、地块2占用耕地不可避让性分析
地块1、地块2为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属于违法用地,占用耕地已既成事实,后续将在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前完成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并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二、地块3占用耕地不可避让性分析
地块3为建设路延长线用地,作为延长线,必须与建设路相连,且需考虑与其他原有道路的连接。建设路延长线作为主城棚户区改造安置点交通连接工程,对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完善鹤庆县市政道路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选址时还必须考虑服务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经分析,建设路北侧均为耕地,为连接建设路和其他原有道路,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配套的设施,现阶段选址方案已是唯一方案,无其他路线可选择。同时,该地块属于违法用地并已查处到位,占用耕地已既成事实,后续将在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时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图 4-31 建设路延长线周边环境、耕地分布示意图
三、地块7至地块8占用耕地不可避让性分析
地块7全部为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地块8为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2.2230公顷)和四喜河公园用地(4.2092公顷)。
从城镇发展用地来看:根据实地走访及影像判读,四喜新村位于鹤庆县中心城区,用地空间较小,空闲地均为耕地,其余均为建成区,城镇发展将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耕地,且现阶段拟用地区域北侧为鹤庆县第一中学,可做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
图 4-32 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周边环境、耕地分布示意图
从四喜河公园用地来看:
鹤庆县环境优美,气候适宜,龙潭星罗棋布,森林公园、文庙公园、黄龙潭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有利于居住养生,随着“候鸟天堂”银都水乡品牌的打响,政府倡导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和康养产业,使鹤庆成为了许多人心中旅游的目的地,度假地,休息地。越来越多的外来游客来鹤庆旅游,被鹤庆的风景气候所吸引,喜欢上了鹤庆,想定居在鹤庆,四喜河公园的建设,将进一步推进鹤庆县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和康养产业,使鹤庆县区位优势更加明显。同时,2020年鹤庆县中心城区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9.4平方米/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6.8平方米/人,均低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指标要求,因此,四喜河公园的建设十分必要。
四喜河公园的绿化景观主要实施四喜河两侧的绿化景观,体现四季有景,全年有花的景观效果,水景工程在原有水系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拓宽,形成大小不同的水域面积,改变原有驳岸形式,为多种生物提供栖息场所,因此,该公园的建设必须依赖四喜河的天然优势, 选址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若将四喜河公园移到A方案地块进行建设,将会占用4.3736公顷土地和4.2675公顷耕地,较现有方案多占用土地面积0.1644公顷,多占用耕地面积0.1262公顷,且A方案将会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弹性发展区和部分区域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时,A方案离城镇建成区有一定距离,居民到四喜河公园距离较远,难以满足其休闲游憩和应急避难的功能。因此,现阶段选址方案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
图 4-33 四喜河公园比选示意图1
图 4-34 四喜河公园比选示意图2
四、地块9至地块10占用耕地不可避让性分析
地块9至地块10为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项目建成将会带动该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现阶段有两处可供选址,其余区域已是建成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具备建设条件。
B方案地块在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中地类为坑塘水面,实地耕地为农户将坑塘水面开发为耕地,若在该区域进行建设,地基沉降较大,开发城镇住宅用地危险系数较高,因此,不推荐B方案。
现阶段拟选址的地块9东西北均为建成区,南侧均为耕地,无论如何选址都会不可避免占用耕地;地块10周边也为建成区和耕地,也会不可避免占用耕地,同时,现阶段拟选址方案周边均有道路,交通较为便利。因此,现阶段选址方案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
图 4-35 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比选示意图1
图 4-36 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比选示意图2
五、地块12占用耕地不可避让性分析
地块12为产业园区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项目用地,该区域属于产业园区的成片开发,根据要求,成片开发区域必须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该区域西侧为建成区,已无可利用空间,若向东侧移动,则会超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并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同样,将该区域与园区规划叠加分析可知,该区域若向东移动,则会超过园区规划范围,不满足规划要求。
因此,该区域拟建项目的开发建设将形成较为完善的整体化发展区块,选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产业园区周边耕地集中连片分布,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
图 4-37 地块12与城镇开发边界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 4-38 地块12与园区规划位置关系示意图
根据《鹤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到2025年,鹤庆县要实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产业发展转型加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改革创新动能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的目标。
大理州确定“双核驱动、协同发展”的布局,鹤庆、宾川、巍山3个县突出产业特色,挖掘发展潜力,促进要素聚集,培育新动能,逐步形成经济重要增长极。鹤庆县利用良好工业基础,依托绿色水电铝材产业园和北衙多金属循环利用百亿元绿色产业园,延伸“绿色水电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加大复杂贵金属矿物高效综合利用,加快绿色载能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强做大鹤庆省级工业园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发展,把鹤庆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银都水乡。“双核驱动、协同发展”的布局将辐射带动鹤庆县硫铁资源综合利用、铁路货场、选铁厂等产业发展,有利于鹤庆县找准自身发展定位,推动与周边县市深度融合发展,与其他县协同发展,为推动鹤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空间。
未来,鹤庆县将坚持围绕建设“滇西县域经济强县”的总体定位,以全产业链循环经济布局和产业聚集融合为核心,吸引更多有实力的绿色铝加工企业到鹤庆集群发展,形成“绿色铝—铝精深加工”的铝产业链,把鹤庆建成“滇西铝谷”;以多金属矿物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建设为方向,以云南黄金集团北衙多金属循环利用百亿元绿色产业园为支撑,把鹤庆打造成为全省多金属循环利用示范区;以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为着力点,以高质量发展为抓手,重点发展乳制品、速冻和冷鲜肉产品、传统腊味品、水果分拣包装、速冻蔬菜、蚕丝制品、中高端白酒、特色花卉绿植、玫瑰精深加工、中药材加工等,把鹤庆建设成为全省绿色食品加工试验区;以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突出生态环境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发展,打响“银都水乡·幸福鹤庆”品牌,建设连接大理丽江在途康旅的美丽鹤庆。
本次成片开发区域重点进行城镇发展、建设路延长线、四喜河公园建设、废铝仓储用地、贵金属精深加工。其建设背景、用途和实现功能均与鹤庆县“十四五”发展目标相吻合,因此,成片开发区域的实施是符合鹤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对于鹤庆县实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产业发展转型加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改革创新动能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具有重要意义。
鹤庆县人民政府已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涉及项目用地纳入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021年4月2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44号)提出: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确需占用且符合规划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在报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建设用地时,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承诺将涉及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切实履行承诺,省自然资源厅依据各级政府出具的承诺书开展有关审查工作,并做好台账和数据管理,督促各地严格兑现承诺,对不履行承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暂停受理除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用地报件。
目前,鹤庆县正在组织编制《鹤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本次鹤庆县《成片开发方案》所涉及征收土地由鹤庆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发建设,现阶段已将成片开发方案项目纳入鹤庆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的集中建设区内,同时,鹤庆县人民政府承诺将成片开发方案涉及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切实履行承诺。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叠加分析可知,成片开发区域与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均不冲突。将划定的鹤庆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与成片开发区域叠加分析:成片开发区域拟建设项目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集中建设区。
图 5-1 成片开发区域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 5-2 成片开发区域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位置关系示意图2
图 5-3 成片开发区域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位置关系示意图3
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间,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主要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分析:
一、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情况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达到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政府运用国土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调控非农建设用地尤其是城镇村建设用地发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与土地可持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地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是解决各种土地利用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必然选择,也是保证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措施。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叠加分析后得出:成片开发区域内规划地类为耕地4.7296公顷,园地0.3944公顷,林地0.3310公顷,其他农用地0.335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8.153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0.0308公顷,自然保留地5.0972公顷。部分地块未全部布局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表5-1 成片开发区域内各地块土地利用规划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其他土地 |
合计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自然保留地 |
||
地块1 |
0.1564 |
|
|
|
|
|
|
0.1564 |
地块2 |
0.1342 |
|
|
|
0.0150 |
|
|
0.1492 |
地块3 |
|
|
|
0.0279 |
0.6851 |
|
|
0.7130 |
地块4 |
|
|
0.0242 |
0.0048 |
|
0.0308 |
0.1490 |
0.2088 |
地块5 |
|
0.3944 |
0.0242 |
0.0308 |
0.0438 |
|
0.2072 |
0.7004 |
地块6 |
|
|
|
0.0046 |
0.0044 |
|
|
0.0090 |
地块7 |
0.0154 |
|
|
0.0278 |
2.9268 |
|
|
2.9700 |
地块8 |
4.0048 |
|
|
0.1544 |
2.2730 |
|
|
6.4322 |
地块9 |
0.00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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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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