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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633D/2022-00003
  •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 来源: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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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大理州鹤庆县均华光伏电站(井东湾场址)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32202100002号)。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大理州鹤庆县均华光伏电站(井东湾场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大理州鹤庆县均华光伏电站(井东湾场址)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110-532932-04-05-942223

建设单位名称:鹤庆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依据: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鹤发改备案【2021】088号

项目拟选位置:鹤庆县黄坪镇

联系室: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24号

邮政编码:671500

电话(传真):0872-4133953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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