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大人社转〔202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12月,经个人申报、县社保中心审核,拟符合补贴4人,现将2023年12月拟补贴人员(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72-4121661。
附件:2023年12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拟补贴人员(第二批)公示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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