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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25371310/2023-00001
  •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鹤庆县“绿美校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
  • 来源:鹤庆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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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教20231

各中学、乡镇中心学校:

现将《鹤庆县“绿美校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110

此件公开发布

鹤庆县“绿美校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细则

2022—2024)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绿美校园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及《大理州绿美校园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县校园环境绿化美化档次品位,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扎实开展“绿美校园”建设三年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为指导,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的精神,通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绿美校园”三年行动,全面改善校园生态质量、美化校园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增强全民依法履行植树义务的责任意识,积极营造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的浓厚氛围,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绿美鹤庆”作出应有贡献。

二、建设目标

(一)全县新建学校校园绿化率不低于35%;现有学校校园绿化率2022年不低于20%2023年不低于21%2024年不低于22%.

(二)三年共建设县级“绿美校园”26所,其中:20222所(鹤阳初级中学、云鹤镇第二小学),20236所(鹤庆一中、鹤庆二中、鹤庆三中、云鹤镇中心小学、云鹤镇第二幼儿园、鹤庆职中),202418所(辛屯初级中学、义朋初级中学、彭屯初级中学、金墩初级中学、映虹初级中学、黄坪初级中学、中江初级中学、朵美初级中学、六合初级中学、辛屯镇中心小学、草海镇中心小学、金墩乡中心小学、松桂镇中心小学、西邑镇中心小学、黄坪镇中心小学、中江中心小学、朵美中心小学、六合乡中心小学)。

三、基本原则

(一)导向鲜明,目标明确。贯彻落实州、县关于全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组织者和参与者要深刻认识“绿美校园”活动的重要意义,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

(二)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长远的方案,要将开展“绿美校园”活动与自身学校发展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校园的自然景观元素,人工造景与自然借景相结合,营造既满足教学功能、又满足生态环境功能的校园环境,助力提升校园品质。

(三)全而落实,扎实推动。各学校要紧紧围绕“绿美校园”活动要求贯彻落实,全面发动师生员工参加活动,形成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建设要求

统筹生态、人文、安全、科普等要素,主动适应不同学龄学生需要,充分利用校园的自然景观元素,人工造景与自然借景相结合,营造既满足教学功能、又满足生态环境功能的校园环境,助力提升校园品质。各学校、幼儿园应精心设计,在优化提升现有植被景观基础上,突出特色,打造师生喜爱的景观,通过绿化美化展示校园文化气息和精神风貌;中学校园应优化学习生活环境,增加绿色空间,积极融入美学与艺术设计元素;小学、幼儿园应注重营造健康、安全、趣味的绿美环境,创造亲近自然的条件。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落实阶段:2022年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校“绿美校园”行动方案,提出“绿美校园”建设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全面提高现有校园绿化率。各地要选择有潜力、基础扎实的学校作为“绿美校园”建设重点学校(附件3),按照《绿美鹤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确定的绿化率和“特色绿化品位示范校园”和“生物多样性示范校园”指标任务(附件2),启动建设工作,推动校园绿化提档升级。教育引导师生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绿美鹤庆”“绿美校园”行动。

(二)系统推进阶段:2023年,各学校持续推动“特色绿化品位示范校园”和“生物多样性示范校园”建设,所有学校要持续提高校园绿化率,确保2022年绿化成果巩固的同时,实现校园绿化美化的整体水平提质增效,义务植树各项活动扎实推进。教学教研进一步渗透生态文明理念,有效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生态文明专题讲座和绿色发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带动全社会增强生态文明意识,融入“绿美鹤庆”行动实践。

(三)成果显现阶段:2024年,具备绿化潜力条件的校园绿化率达到35%以上,绿化成果科学合理,符合校园长远建设要求。全县建成26所“绿美校园”,校园绿化体现地域特色,校园生态环境得到良好发展。通过“绿美校园”活动成果完成,传播绿色校园文化,同步提升城市品位,彰显鹤庆魅力。及时总结“绿美校园”活动中各类成功经验,召开总结会议,形成典型案例,大力推广宣传,为“绿美鹤庆”行动做好典型示范。

六、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好绿化美化规划。各学校应当遵循“科学绿化、能绿则绿”的原则,全面分析校园绿化现状,挖掘绿化潜力条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增绿补绿,因地制宜开展校园立体绿化,做到乔灌花草结合、室外绿化和室内美化相协调,基本形成“春有草、夏有花、秋有果、冬有绿”富有特色的绿化品位,切实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和绿化质量。所有新建校园要按照校园建设绿化标准,将校园绿化作为一项必要的建设内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实现新建校园绿化率不低于35%

2.科学选择绿植。各学校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科学搭配花草树木的品种。校园绿化以种植树木为主,种植其他绿植为辅,选择无刺、无毒、无异味、无飞花飞絮的云南本地乡土植物,兼顾物种多样性,满足科普教育功能。推广运用乡土特色树种进校园,提高校园绿化生物多样性,让自然教育走进校园,让自然美景融入师生学习生活。

3.提升绿化美化的美观性。校园绿化美化要体现校园特有绿色文化,营造“花在校中,校在林中,人在优美环境中”的和谐环境,提升生态校园建设的文化底蕴。

(二)持续组织国土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

1.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义务植树宣传片、海报、短视频等宣传产品,通过校园媒体传播渠道,营造义务植树、义务认养的良好氛围。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义务植树、义务认养活动,提倡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进行义务植树,积极拓展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坚持校领导和广大党员带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充分发挥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

1.各学校要切实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教育教学环节、因校制宜,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绿美校园”活动与生物、社会实践等课程有机结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教学模式。

2.各学校要结合劳动教育广泛开展“我为校园增绿”“校园绿色我栽植”和“校园绿色我养护”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全体师生“爱花、爱树、美化环境、美化校园”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学校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绿美校园”三年行动。要充分认识校园环境绿化美化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落实好绿化美化区域的管理和维护责任,确保按期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二)科学谋划,加强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听取全体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有效的“绿美校园”三年行动方案。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引导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绿美校园”行动。

(三)督导检查,总结表彰。县教体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及时将“绿美校园”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推广。根据“绿美校园”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按照《大理州“绿美校园”建设评估标准》对所属校园进行评价,评比出“绿美校园”示范学校,进行大力表彰,引导带动所有学校共建生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四)认真准备,迎接考核。请学校按鹤庆县“绿美校园”三年行动建设重点学校(附件3)建设名单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材料归档,迎接上级考核。

附件:1.大理州“绿美校园”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2.大理州“绿美校园”三年行动工作目标责任清单

      3.鹤庆县“绿美校园”三年行动建设重点学校

      4 .绿美校园三年行动成果评估标准(中学、小学、幼儿园)

      5. 云南省绿美校园建设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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