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2022〕67号
鹤庆县金墩乡中心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和《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县的学前教育资源进行了优化和整合,结合金墩乡北溪小学附属幼儿园生源不断减少,目前已不具备独立办园的实际,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1.同意鹤庆县金墩乡北溪小学附属幼儿园从2022年8月31日起停止招生办学,并收回办园许可证(编号为532932600065);
2.鹤庆县金墩乡北溪小学附属幼儿园要尽快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注销等相关手续;
3.鹤庆县金墩乡中心学校要切实做好片区内适龄幼儿及家长的工作,并协助办理幼儿到中心幼儿园就读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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