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县教育体育局依法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且2021至2022学年继续举办的38所民办幼儿园和33所非学科类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
现将检查结果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中心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督促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按照《年检标准》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要认真开展保教活动,努力纠正“小学化”倾向,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积极开展等级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非学科类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按照办学许可要求努力规范教学内容,精心设置培训计划,科学安排培训时间,合理设置培训班课,严格执行收费许可,制定和公示收费标准,及时录入和完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相关信息,启用资金监管(银行托管)平台,全面实行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不断规范校外培训市场,不断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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