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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25371310/2022-00035
  •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4日
  • 来源:鹤庆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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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教体通〔202212


各中学、乡镇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助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转办意见》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学校认真学习省州县文件要求,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不折不扣的执行省州县文件规定,严肃认真的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深刻领会“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重要意义

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具体体现,也是切实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为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成果,持续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各乡镇各学校要着眼教育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重大意义,认真梳理当前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突出矛盾,全力破解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深化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

二、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措施

(一)科学划定招生入学区域,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合理划定招生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随迁人员子女“两为主”入学要求,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困难群体受教育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读尽读。各乡镇要在坚持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制定具体的招生入学办法。所有中小学校均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初级中学按照对口直升的办法招生,不得变相采取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它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得通过举办培训或与其他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或等级考试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任何招生入学名义收取费用。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二)规范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6周岁入学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20229月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入学当年831日以前年满6周岁——即2016831日前出生的儿童)。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实验班等。

20227月底前,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督促各学校认真清理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建立适龄儿童花名册;2022820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要认真及时向一年级和七年级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保存好存根备查。非居住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户口证明到居住地乡镇中心学校申请入学,领取入学通知书,按时到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禁止各小学提前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禁止各幼儿园招收已满6周岁应入学的学生就读幼儿园(实行隔年招生又未到外地就读一年级的除外),禁止各学校跨地区招收不足招生年龄要求的儿童入学。因身体原因缓学和隔年招生缓学的,家长提出申请后,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在820日前到县局按相关要求办理缓学审批手续。

(三)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各乡镇要在总结以往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基础上,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要确保所有小学实现划片入学,并努力实现所有小学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通过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实现所有初中划片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整体移交政策,确保所有小学毕业生均到初中学校就读。对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群众择校强烈、择校问题突出的地区,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初中招生按照县局和各乡镇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禁止各学校跨范围招生和择优招生。

(四)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乡镇要积极探索以居住证(流入居住地半年以上)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不得要求家长提供省厅文件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不得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云鹤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要按照国家政策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要严格落实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好入学就学问题;要认真做好企业职工随迁子女、外来经商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原则上要按照实际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的要求安排好企业职工随迁子女和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按省州相关政策执行。

(五)重视特殊群体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各乡镇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辖区内孤儿、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各乡镇、学校要与当地残联、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措施,确保6周岁以上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可以采取就近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方式就读,残疾儿童入学率必须做到100%,不得有遗漏。残疾儿童少年由残疾人专家委员会组织评估,“一人一案”提出安置建议,优先采取就近随班就读的方式安置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采取送教上门方式,确保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能纳入送教上门范围。如因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造成残疾儿童未全部入学的,将追究相关乡镇学校领导的责任。

(六)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招生管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招生,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七)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双线四级”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要积极利用学籍管理系统、人口查询系统、政府救助平台和“四查三比对”方式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动态监测机制,形成各乡镇适龄儿童少年数据库。各学校要积极采取劝返措施,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各乡镇、初级中学要对应该进入本乡镇、本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进行全面清理,对未入学的小学毕业生要切实弄清去向,准确掌握是否入学或异地就学,如确实未入学的,要及时组织动员,确保所有小学毕业生都要入学。

(八)继续落实消除大班额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班额配置要求。各学校要按照制定的消除大班额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要求,小学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从2022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定的标准班额看齐,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级中学七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小学、初中其他年级要积极调整班额人数,逐年消除小学超过45人(含45人)、初中超过50人(含50人)班额,到2025年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均不得超过45人、50人。

(九)严格执行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禁止各学校随意接受转学生和学生随意转学。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换防、人才引进、居住地迁移、进城就业务工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片区内学校就读的可以转学,需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转学审批手续。

各中小学校学生入学后,要按要求及时完成全国电子学籍注册和云南省电子学籍注册(9月份内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求做到学籍和学生同时在同一所学校,不准存在学籍和学生分离的情况。

(十)严格落实云南省招生入学“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省州县文件精神,切实组织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学校要认真学习省州县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省州县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完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十个严禁”,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以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保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学校要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杜绝因招生入学原因造成上访事件、舆情事件的发生。

(四)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请各乡镇中心学校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云鹤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请于2022715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执行。

202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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