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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0日
  • 来源:鹤庆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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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乡镇中心学校:

为了切实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级各类学校遵照执行。

一、资助政策优化调整

(一)普通高中免学费。目前国家还没出台正式文件调整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因此我州春季学期免学费受助对象还是和以前一样,四类人员受助:原建档立卡户(含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通知,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分类、识别和认定,将稳定脱贫户全日制在校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就读于全日制学校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简称“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因此,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必须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资助,其他学生根据学校认定结果分别给予一档或二档资助。

(三)普通高中生活费补助。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从本学期起正式调整实施。2021年生活补助资金已下达,请按照要求尽快做好2021年生活补助的补发工作和2022年春季学期的认定和发放工作。2022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中央资金也已提前下达,请做好本学期相关认定和发放工作。

(四)高校学生学费奖励政策。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一本院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至本专科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将普通高校学费奖励对象调整为考入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号公布的一本院校名单为准)的云南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此项资金去年已下达,但2021级学生申报、评审时间省级尚未确定,具体工作待省级通知后再执行。

(五)其他学段(学前、义教、中职)对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未进行调整,按原政策执行。即: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所在学段,继续享受学前教育助学金、义教生活补助、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六)三类对象中的两类(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数据可以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数据系统里没有,需联系乡村振兴部门获取数据。特别提醒,秋季学期有新生入学,新生重点保障人群数据要11月左右才会出现在资助系统里,请提前与乡村振兴部门做好对接,因为省级文件提到“每学期第一个月结束前列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的,本学期起落实政策;此后新增的,下个学期起落实政策”。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每个学期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状况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学籍变动的学生要认真核定,做到认定精准、资助精准。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督促辖区学校做好工作。

二、资助数据维护完善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是基层向上级报告和上级督查基层学生资助情况的重要通道,维护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

各学校要分门别类将资助信息按学期录入资助系统,资助金额和发放金额都要填报且额度一致。春季学期要在6月底前完成录入工作。

(一)学前教育

1.每年300元每学期150元的政府资助项目,在“政府资助”模块下操作,资助金额150元。同时在“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未资助情况查看”模块中进行完善。

2.县级政府单独资助的项目在“社会资助”模块中录入。

(二)义务教育

1.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在“国家资助”模块下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两个模块中分别操作,不可混淆,寄宿生资助金额每学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非寄宿生资助金额是寄宿生的一半,即:小学生250元,初中生312.5元。同时在“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未资助情况查看”模块中进行完善。

2.县级政府资助的项目,在“地方政府资助”模块中操作。

3.春蕾班、e万行动、西门子结对资助等社会资助项目在“社会资助”模块中录入。

(三)普通高中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分别在“国家资助”模块下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等免杂费”模块中操作,同时在“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未资助情况查看”模块中进行完善。

2.普通高中生活补助、县级政府资助项目和兴杰班在“地方政府资助”模块中操作。

32021年的生活补助补发在“资助名单补录”下的“地方资助”中操作,操作过程中补发资助的学年和学期要对应。

4.中船班、珍珠班、西门子结对资助、e万行动等“社会资助”模块中操作。

5.助学班学生等免学费在“学校资助”模块中在操作。

(四)职业中学

1.中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在“国家资助”模块下的三个模块中对应填报。同时在“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未资助情况查看”模块中进行完善。

2.省政府奖学金、雨露计划和县级政府资助项目在“地方政府资助”模块中操作。

3e万行动孤儿资助项目等社会资助项目在“社会资助”模块中操作。

三、资助资金发放管理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项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对于挤占挪用资助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助学资助金一般要通过学生或监护人的银行卡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饭卡、购物卡、实物冲抵等形式发放助学资金。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

20223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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