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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25371310/2022-00003
  •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综合改革试点县工作的实施办法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 来源:鹤庆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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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教20222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学校体育综合改革试点县和试点高校名单的通知》(云教发〔202130号)精神,我县被列为云南省第一批学校体育综合改革试点县。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并推进相关工作,同时围绕试点主题,明确责任和分工,强化保障措施,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体育局体育股股长、县属各中学、各中心学校校长为组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我县学校体育改革工作并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在教育体育局体育股,负责总体协调及开展落实具体工作。各学校及时掌握政策方针,认真抓实抓好体育教育教学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积极创新并推进工作开展。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精神,巩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全面提升体教融合发展质量,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充分发挥体育育人功能,实现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按照《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我县智能化的学生体育考试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制。

三、工作内容

建立鹤庆县县级校级常态化的学生体育联赛机制;建设智能化学生体育考试考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点;实施党管学生体质健康开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述职:成立学生体育协会和学校学生体育社团,按要求发布《学生体质健康蓝皮书》等5个方面开展试点改革工作,充分发挥体育考试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四、措施及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将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还为中小学生增加体育课时,并积极做好校本课程的开发,增强课程的多样性和针对性。各学校合理安排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注重运动技能学习,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实践练习。以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健身兴趣、健身能力和健身习惯为目标,改进中小学体育教学。注重学生身心特点,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地制宜,因校而异,探索不同学段分层教学、同一学段多样选择的体育教学模式。让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学生自己兴趣、身体特征自愿熟练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小学一项、初中一项),同时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和田径等优势集体项目,积极推进体操、游泳、武术、健身操等基础个人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棋类、体育科技、体育舞蹈、定向运动等普及性项目,进一步挖掘地方民间体育资源,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逐步形成“一校多品”的特色,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2.积极研究制定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培养管理方法,强化学校体育招生考试导向作用,打通学校体育特长生升学绿色通道,提升体育人才培养质量。

3.全面落实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有效发挥体育考试对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导向作用。

4.强化学校课外阳光体育锻炼,将课外阳光体育锻炼纳入教学计划,确保每天一小时以上的校园体育活动。

5.健全完善训练竞赛体系,开展课外体育训练。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优化布局结构,强化考核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体育特色学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化学校体育竞赛机制。学校积极参加上级体育竞赛活动,构建学生体育竞赛平台,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

6.做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完善考试评价办法。认真落实并加强完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机制,探索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和学业水平考试,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效应用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及时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如实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数据平台。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严格入学体检,保证学生每年都进行一次常规健康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7.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根据实际配足配齐专兼职体育教师,争取相关部门紧密协调,由教育体育局制定专业教师补充计划,各学校利用现有政策和渠道,按标准配齐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小学和初中每56个班配备一名体育教师,高中(职高)每七个班配备一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师。学校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调整优化教师结构,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与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需要,及时优先补充体育课教师,师资紧缺的学校鼓励开展非体育专业教师转岗培训补充到体育教学岗位。鼓励退休健康的体育教师返聘回学校从事体育教学工作。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将体育教师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专业提升的重要内容,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在制定、实施培训内容和计划时,对体育教师单独设计、单独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落实体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切实依法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社会地位,确保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8.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学校体育设施达标建设计划,教育体育局依据《云南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全面改薄”和解决大班额问题,到2023年,按国家标准配齐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90%的中小学校达到标准规范,配好、配齐体育器材,并定期对体育设施、器材、场地进行补充与维护。支持将体育场馆建在中小学校,将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建在中小学校或周边。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对学校免费开放,免费或优惠对学生个体进行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开放及社会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学生体育协会、青少年活中心、俱乐部、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支持学校体育场地建设。

9.积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县级财力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县、乡镇政府要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用于参加和组织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及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调整细化公用经费使用范围,确保一定比例的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经费、体育教师培训、进修、教学科研、教师户外工作服装补贴等方面的支出,可以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果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

10.健全风险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要求,各学校要健全完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1.整合各方资源。完善制度措施,采取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积极创建体育团队,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创建并利用学生体育协会,充分调动学校与科研团体、社会团体、媒体等开展广泛合作。试点第三方智能检测学生体质健康机制,加强学校体育交流,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2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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