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教体通〔2022〕1号
各中学、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的通知》(云教发〔2021〕40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结合实际,现将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学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
1.学前教育阶段:学生于2022年1月10日开始放假;公办园教职工根据工作需要,服从所在中心学校统一安排。
2.义务教育阶段:1—2年级1月11日开始放假,3—8年级学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1月11日至13日)结束后放假;9年级学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1月13日至14日)结束后1月15日至16日休息,1月17日至21日上课,1月22日放假。
3.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1月19日至21日)结束后放假;高三年级学生参加州统测(1月13日至14日)结束后1月15日至16日休息,1月17日至21日上课,1月22日放假。
4.职业高中:职业高中根据学校实际,学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1月19日至21日)结束后放假。
5.各学校教职工阅卷结束及学期末各项工作完成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年级教职工于1月18日离校休假(幼儿园教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由中心校统筹安排离校休假时间),9年级教职工1月22日离校休假;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教职工于1月25日离校休假。
(二)开学时间
1.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学生于2月27日开学报到,2月28日上课;义务教育阶段9年级学生2月20日报到,2月21日上课。
2.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高中学生2月20日报到,2月21日上课。
3.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在各学段学生开学报到前一天回校,认真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期末工作
(一)做好总结。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好网上评阅卷工作,合理安排错时阅卷,最大限度减少评判失误,提高评阅卷工作的可信度和有效度。要认真做好成绩统计工作,做到准确无差错。要全面做好质量分析和学期总结工作,通过总结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整改。学校、教师每学期质量分析、工作总结等业务材料必须按时完成并归档。还要认真总结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双增”和“双升”总要求的经验和做法、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以利于新学期不断加以改进。
(二)抓好学习。一是要继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并认真做好学习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大理之问”大讨论,通过大讨论使教职工队伍思想观念有大解放、师德师风有大改进、工作作风有大转变,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学校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三是要加大乡村振兴的政策宣传,动员教职工积极参加学历进修培训,切实提高本科率。四是学习《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个规定的通知》(鹤办发〔2021〕1号),学习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时事、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五是要按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依法从教,以德立身、以德施教的意识和行动自觉。
(三)安全整改。放假前,要组织力量对学校校舍、门窗、水电、消防设施、周边环境等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结合各级各部门的要求,在寒假期间做好整改工作。
三、安全工作
(一)强化安全教育。师生放假离校前,各学校要结合季节特点和本校实际,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对师生集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通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分班级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等方式,使家长懂得相关安全防范知识和要求,督促监护人高度重视子女的假期安全教育和监管,明确要求监护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子女在假期间的监管责任,最大限度防止学生在假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对特殊体质、特殊心理的学生要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加强家校沟通协调,给予针对性地关心关注和管理。
(二)严防安全事故。要全力防范溺水事故,各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严禁子女在无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私自外出游泳或戏水。要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各学校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违规接送学生的社会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假期间,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严格落实未满12周岁子女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且无驾驶证不驾驶摩托车上路等规定,以强有力措施防范和减少发生涉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严禁教职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载超速和使用私家车从事营运活动,严禁学生放假途中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超速营运车辆及社会车辆。要加强用电、用火安全教育,严守各项管控要求,严防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三)严抓疫情防控。放假前要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假期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如需外出,必须报备,旅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密闭或人群密集场所要佩戴口罩。对影响学校安全和师生身心健康的苗头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查缺补漏、化解隐患,严防疫情“人传人”“物传人”。假期间与学生家长至少要进行一次沟通联系,强化“家长、家庭、学生、学校”防控链条,要求学生及家长不接触疫区归来人员,如已接触,请尽早如实向村委会(社区)和学校报告情况,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防疫情从家庭输入校园。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州外入鹤人员排查并及时上报,督查师生按时完成疫苗接种。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要加强门卫管理,严禁来历不明人员和社会车辆进入校园,严格执行人员进校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制度。假期间,学校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假期间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要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各学校的值班安排表要在教职工离校前分别报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和有关单位。
(五)抓实维稳工作。在假期间,要密切注意各种社情动态、各类来电来信来访,认真排查群众涉及教育的各种急、难、愁、盼问题,及时疏导化解,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中学、乡镇中心学校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校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应对,科学妥善处置,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
四、其他工作
(一)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指导学生和家长提前规划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向学生推荐读书目录,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多读书、读好书活动,指导学生科学阅读的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提高学生自主阅读的能力。寒假期间是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的关键期,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日常巡查,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指导学生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好子女假期生活,正确处理好休假、学习提高和参与社会实践的关系。要提醒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教育中小学生远离网吧,不参加危害身心健康成长的游戏和活动,保证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健康文明守法度假。全体教职工要自觉维护好教师形象,严禁酒驾醉驾,严禁酗酒闹事,严禁参与“黄、赌、毒、邪”等活动,对无视纪律要求,违反师德师风的教职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学校要鼓励教师利用假期自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和学科人文素养。要引导教职工在假期科学健康休闲、文明守法娱乐,开展和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充分利用假期调整好身心状态
(三)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各级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种活动,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着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四)抓实“控辍保学”工作。开学后,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回校情况及时做好动员返校工作,把“控辍保学”的各项综合性措施落到实处,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学生回校情况进行督查。3月1日下午5:00前将各学校学生回校情况报教育股。
(五)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学生开学报到时间,统筹安排,执行好校园环境消杀、师生行踪和健康追踪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做好新学期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安排好学生错峰报到,确保各学段学生按时开学上课。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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