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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94732401/2022-00077
  • 发布机构: 县政务局

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科室所需空缺设备、中心建设及医院整体搬迁所需空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
  • 来源:鹤庆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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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科室所需空缺设备、中心建设及医院整体搬迁所需空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15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科室所需空缺设备、中心建设及医院整体搬迁所需空缺设备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庆县人民医院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采购需求: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科室所需空缺设备、中心建设及医院整体搬迁所需空缺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标段代码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

1

1

多导睡眠记录仪

1

24.8

2

1

口腔根管预备设备

1

1.46

3

1

根尖定位仪

1

1.3

4

1

口腔X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

1

66

5

1

手腕式睡眠呼吸障碍分析仪

1

4.6

合计

98.16

注: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2.2项目交货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预算金额:98.16万元。

2.5最高限价:98.16万元。

2.6项目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交货。

2.7质量保证期:产品货物(设备)质保期两年,终身服务,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2年新成立的投标人需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⑤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信用查询: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图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2208时00分至2022年1130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网上投标确认(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本项目网上投标确认起止时间内任意时间段均可网上投标确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1509时00分。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其他(开标规定等):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签到、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远程开标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注: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注: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内容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庆县人民医院

地址:鹤庆县云鹤镇环北路17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方式:0872-4125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教学楼六楼

联系人:何桂至

联系方式:15025170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0872-412594

附件招标公告(县医院空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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