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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94732401/2022-00031
  • 发布机构: 县政务局

鹤庆县金墩乡金翅河民居建筑群保护修缮项目—22号院招标投标邀请书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2日
  • 来源:鹤庆县金墩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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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金墩乡金翅河民居建筑群保护修缮项目—22号院

施工招标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庆县金墩乡金翅河民居建筑群保护修缮项目—22号院已由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鹤发改投资〔2022〕15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庆县金墩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庆县金墩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鹤庆县金墩乡银河村委会金翅河村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招标规模:对鹤庆县金墩乡金翅河民居建筑群保护修缮22号院:正房修缮157.77m2;面房修缮138.75m2;北厢房修缮121.31m2;正房北耳房修缮56.95m2; 面房耳房修缮46.07m2;附属用房修缮44.02m2,;天井修缮86.57m2。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级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报名截止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前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2019年至2021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未满3年的,提交公司注册之日至今即可;2021年01月01日后成立的公司,此项不考核】

企业业绩要求:2019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需达到400平方米或者项目总投资在180万以上的古建筑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需达到400平方米或者项目总投资在180万以上的古建筑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配备建筑工程施工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资料员、安全员等

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2)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gov.cn/)、的失信执行人名单(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日内有效)。查询结果真实,在公示期内招标代理会对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显示该公司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经查证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和招标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文件《关于请衔接相关单位统一查询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记录事项的紧急通知》(云劳监局【2018】7号,原“无拖欠工资证明”更名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中标候选人相关信用记录信息。若查询到中标候选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投标报价一览表须由本公司造价从业人员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投标预算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投标报价一览表须由造价咨询公司造价从业人员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http://116.55.195.71:8001/ynggfwpt-xinxi-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投标人请于2022712900分至202271817时00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http://116.55.195.71:8001/ynggfwpt-xinxi-web/#/homePage)确认投标,投标单位要确认投标后才能获取招标文件和上传投标文件。过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确认投标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和上传投标文件。

注:如果投标单位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116.55.195.71:8001/ynggfwpt-xinxi-web/#/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1)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2830(北京时间)

2)现场递交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电子化智能开标。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详见用户手册,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建议投标单位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http://116.55.195.71:8001/ynggfwpt-xinxi-web/#/homePage)(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鹤庆县金墩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环亚之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庆县金墩乡乡级机关1号

地    址:

大理市太和街道办事处洱海庄园66栋三单元302室

邮    编:

671501

邮    编:

671000

联 系 人:

杨工

联 系 人:

马孟

电    话:

15987184657

电    话:

17308720917

行政监督部门: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监督电话:0872-4122659

2022年711

-金墩22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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