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余素珍、彭啓新(已故)因保管不善,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一本,证号:鹤庆县云鹤镇房产所有证NO.001022号,房屋坐落于鹤庆县云鹤镇北门街。受权利人余素珍及法定继承人彭兰芬、彭芳、彭敏委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发布遗失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即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作废上述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2-4133329。
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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