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沈亮生因保管不善,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各一本。房产证证号:鹤庆县房权证云鹤镇字第01456号;土地证证号:鹤国用(2010)第519号,该房屋坐落于鹤庆县云鹤镇北门外。受权利人委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发布遗失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即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作废该房产所有证和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2-4133329。
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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