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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0-01002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鹤庆“7.13”案1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被治安处罚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8日
  • 来源:鹤庆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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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庆“7.13”案发生后,经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查明:2019年7月13日,初中毕业离校的韩某铃、罗某珍等6人借故将罗某萍和她的朋友骗至草海镇马厂村附近一个山坡上对罗某萍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系轻微伤),并对殴打过程进行录像后在网上传播。韩某玲等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于7月17日依法对年满16周岁的罗某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不满16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5名违法人员给予治安处罚。

                                                              鹤庆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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