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云财办〔2019〕84号)、《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4号)及《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鹤庆县乡村振兴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11号)等文件要求,鹤庆县财政局组织并委托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至10月对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抽查支付记录、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评价程序,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21年初,在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国家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云南省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快推进落实产业帮扶全覆盖和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两个机制,将产业帮扶政策纳入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体系,高位推进产业帮扶政策落地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实施意见要求,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印发了《鹤庆县巩固拓展项目及资金安排工作方案》(鹤扶办发〔2021〕5号),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引领,切实做好产业帮扶工作,确保群众持续增收致富,做到边缘户不致贫、脱贫户不返贫,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巩固拓展项目及资金安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扶办发〔2021〕5号)、《鹤庆县财政局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拨付2021年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鹤财整合〔2021〕14号),安排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帮扶项目资金26万元,用于六合乡特色蔬菜奖补,计划种植魔芋、辣椒、萝卜等特色蔬菜1300亩,每亩补助200元。
3.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根据《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巩固拓展项目及资金安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扶办发〔2021〕5号),2021年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预算资金26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7月12日,《鹤庆县财政局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拨付2021年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鹤财整合〔2021〕14号)下达26万元,用于六合乡特色蔬菜奖补,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1月3日,云南鹤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将补助资金转入六合乡政府提供的特色蔬菜奖补对象个人账户,金额共2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鹤庆县巩固拓展项目及资金安排工作方案》(鹤扶办发〔2021〕5号)、《六合乡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帮扶特色蔬菜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六合乡人民政府结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绩效目标及指标如下:
总体目标 |
特色蔬菜种植奖补26万元,发展六合乡特色蔬菜种植产业,增加种植农户收入。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各类瓜果蔬菜种植面积(≥**亩) |
1300亩 |
|
质量指标 |
种植作物成活率(≥**%) |
96% |
||
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作物种植补助标准(≥**亩) |
200元/亩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万元) |
390万元 |
|
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同比增长率(≥**%) |
95% |
|||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万元) |
100万元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农户满意度 |
98% |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99% |
本次绩效评价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评价人员再次梳理绩效目标及指标,并与鹤庆县乡村振兴局、鹤庆县财政局进行沟通,重新调整或增加了部分绩效指标和目标。
1.组织管理
为了项目顺利开展,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协调,确保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顺利完成,六合乡人民政府结合其工作实际内容编制了《六合乡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帮扶特色蔬菜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六合乡各村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项目,完成后由村委会组织实施验收,在村级上报摸底验收数据的基础上,由乡政府组织进行实地抽查验收,确定补助面积,并完成后续资金兑付工作。
2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省州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村委会填报资金兑付花名册,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进行资金兑付。
3.项目实施进展
2021年7月20日,六合乡人民政府编制了《六合乡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帮扶特色蔬菜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涉及蔬菜种植的六合、大甸、黑水、松坪、麦地、毛谷、和乐、五星、河东、灵地、松园等11个村委会于2021年10月18日前对本村农户所种植的蔬菜进行实地验收。
2021年10月20日,乡上组成验收组,根据村上上报的情况,进行抽查验收,访问种植户并实地查看,经验收组综合评定后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2021年11月3日,云南鹤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将补助资金转入六合乡政府提供的特色蔬菜奖补对象个人账户,金额共26万元。
4.绩效自评情况及结论
六合乡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18日完成了项目绩效自评,编制了《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立项的合法合规情况、专项经费使用的效益性,以及项目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的合规性等做出客观评价,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绩效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逐步建立起以支出效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增强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1)评价对象
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财政资金26万元。
(2)评价范围
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项目的产出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5.《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6.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
8.《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发〔2019〕37号);
9.《中共鹤庆县委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鹤发〔2020〕13号);
10.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16〕3号);
11.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
12.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16〕4号);
13.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4号);
14.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鹤庆县乡村振兴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11号);
15.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下拨通知、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
16.项目预算、审计、稽查和验收等报告;
17.其他相关资料。
(四)绩效评价方法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规定,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查问询证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以下5种方法:
1.指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
将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与预定指标标准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主要包括:一是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二是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产出的预期效果。
2.实地考察法
为验证项目实施的真实情况,评价人员到实地进行直观、详细的走访调查,通过现场的考察、分析和记录,获取与项目绩效评价相关的第一手评价资料。
3.查问询证法
利用已掌握的部分资料、证据以及其他线索对绩效评价相关方进行口头询问或书面函证,进一步获取证据和线索,了解和核实情况,查清具体事实的评价方法。
4.公众评判法
设计适宜的调查问卷表,通过专家评估、群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指标实现程度。
5.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指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政治、经济等因素,评价绩效指标实现的程度。
(五)评价抽样
绩效评价抽样原则是随机抽样,抽样方法是非统计抽样。本项目实施地点涉及六合乡11个村,评价过程中详细查看了项目资金申报审批资料、组织实施过程资料及财务资料,故此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绩效评价设置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3项指标,三级指标21项指标。具体指标体系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决策 |
项目立项(6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3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
绩效目标(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
资金投入(8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4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4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
过程 |
资金管理(10分) |
资金到位率 |
2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预算执行率 |
3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
||
绩效自评(5分) |
绩效自评情况 |
5 |
项目是否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
|
产出 |
数量指标(15分) |
补助特色蔬菜种植面积 |
15 |
项目是否完成计划种植面积。 |
质量指标(5分) |
种植作物成活率 |
5 |
考核种植作物成活情况。 |
|
成本指标(5分) |
作物种植补助标准 |
5 |
考核项目补助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 |
|
时效指标(5分)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5 |
考核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 |
|
效益 (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 |
5 |
考核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情况。 |
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同比增长率 |
5 |
考核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同比增长情况。 |
||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 |
5 |
考核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增加情况。 |
||
可持续性影响(5分) |
特色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
5 |
从项目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国家政策连续性、产业规模化等方面分析,考核通过项目实施,是否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持续发展。 |
|
群众满意度(10分)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10 |
受益贫困人口满足度调查结果。 |
|
合计 |
100 |
|
(七)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本次绩效评价结合评价对象的特点、行业现状、项目规模、历史经验和专家意见,根据评价指标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相应的评价标准。
根据设置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照检查、现场核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将评价结果按照分值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价得分与评价等级对应如下:
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评价得分 |
得分≥90 |
80≤得分<90 |
60≤得分<80 |
<60 |
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评价工作由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数据综合分析、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归集档案等程序和步骤组成,具体如下:
(一)前期准备
1.成立绩效评价小组
根据鹤庆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及委托评价的项目情况,与鹤庆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人员数量、专业结构及业务能力充分满足评价工作需要的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2.制定评价方案并组织评价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根据鹤庆县财政局有关2021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总体部署和评价要求,在初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编制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项目参评人员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有关项目实施依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等文件精神;学习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评价方案,使各参评人员对项目情况做进一步了解,明确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解析评价指标体系。
3.召开项目进点会
鹤庆县财政局组织县乡村振兴局、六合乡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召开绩效评价进点会,沟通协调评价工作安排,确定评价组实地检查过程中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络渠道与方式。
(二)具体实施评价
1.明确评价重点与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收集、汇总、整理资料,检查、核实资料中的数据后,对县乡村振兴局、六合乡人民政府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基础上实施绩效评价,确定实地检查的重点和疑点问题、检查方法及具体的时间安排等。
2.制定、认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与鹤庆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六合乡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进一步沟通基础上,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完成指标体系的论证工作。
3.现场核查
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对资料中反映的或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通过访谈、调查问卷、实地勘察等方式现场取证。采集的评价数据和资料经被评价项目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形成评价工作底稿。
4.问卷调查
评价人员针对本项目实施情况和受益对象,设计了调查问卷,通过对调查对象发放书面调查问卷、网络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
(三)数据综合分析
绩效评价工作组依据现场收集资料、会议纪要、访谈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和调查问卷、评价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资料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与打分,总结项目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原因分析,得出评价结论。
(四)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规定,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专题综合论证分析
鹤庆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成员,通过专题综合论证分析会议的方式集中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论证和审定,征求各方意见,确保评价成果客观、公正、科学。
3.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专题综合论证分析会议提出的论证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向鹤庆县财政局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五)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根据评价过程中收集、形成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归档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性材料(委托评价业务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性材料(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基础数据报表、数据核查确认报告、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及附件、调查问卷等)、结论性材料(评价报告、县乡村振兴局和鹤庆县财政局、六合乡人民政府的反馈意见、专家专题认证意见、评价工作组的说明等)。
四、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验收报告》,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目标及实现情况如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完成值 |
完成情况说明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各类瓜果蔬菜种植面积(≥**亩) |
1300亩 |
1300亩 |
根据验收报告确认完成 |
质量指标 |
种植作物成活率(≥**%) |
96% |
96% |
||
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作物种植补助标准(≥**亩) |
200元/亩 |
200元/亩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万元) |
390万元 |
≥390万元 |
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1300亩×(3000~4000)元/亩=390万元~520万元≥390万元 |
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同比增长率(≥**%) |
95% |
≥95% |
玉米产值=1300亩×(1000~1500)元/亩=130万元~195万元 产业产值同比增长率(同原先种玉米比较)=(特色产业产值-玉米产值)÷玉米产值=(390万元-130万元)÷130万元=200%≥95% |
||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万元) |
100万元 |
≥100万元 |
贫困人口种植特色产业产值=贫困人口种植特色产业面积×亩产值=580亩×(3000~4000)元/亩=174万~232万 贫困人口种植玉米产值=面积×亩产值=580亩×(1000~1500)元/亩=58万~87万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贫困人口种植特色产业产值-贫困人口种植玉米产值=174万-58万=116万≥100万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年) |
1年 |
1年 |
根据验收报告确认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农户满意度(≥**%) |
98% |
99.69% |
收回调查问卷29份,其中有效问卷29份,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9.69%。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99% |
99.69% |
(二)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项目管理履行了规定的程序,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财务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度高。但也存在奖补资金“撒胡椒面”,难以形成规模化种植产业、未制定绩效评价管理制度、项目验收时间早于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日期、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达99%无依据等问题。
根据《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从立项、过程、产出、效益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评定等级为“优”。
评价得分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1 |
决策 |
20 |
19 |
2 |
过程 |
20 |
17 |
3 |
产出 |
30 |
30 |
4 |
效益 |
30 |
28 |
合计 |
100 |
94 |
|
评价等级 |
优 |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总分值为20分,得分19分,得分率为95%。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指标分值3分,得3分。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实施意见要求,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印发了《鹤庆县巩固拓展项目及资金安排工作方案》(鹤扶办发〔2021〕5号),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引领,切实做好产业帮扶工作,确保群众持续增收致富,做到边缘户不致贫、脱贫户不返贫,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发现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指标分值3分,得3分。项目经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财政资金项目规划办公室研究,根据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以及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情况而设立。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指标分值4分,得4分。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设立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作为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的重要依据。
(2)绩效指标明确性
指标分值2分,得2分。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设立有绩效目标,并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明确。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指标分值4分,得4分。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的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并对预算内容进行了细化,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2)资金分配合理性
指标分值4分,得3分。根据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以及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情况编制项目资金预算,项目资金与项目实施方案相吻合。但奖补资金分配“撒胡椒面”,不利于形成特色产业。
根据评分标准,本指标扣1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总分值为20分,得分17分,得分率为85%。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指标分值2分,得2分。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26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预算执行率
指标分值3分,得3分。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分值5分,得5分。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指标分值3分,得2分,扣1分。本项目主要执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庆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鹤政发〔2021〕30号)、《鹤庆县财政局 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报账资料清单>的通知》(鹤财农〔2019〕42号)等上级政策规定。但鹤庆县乡村振兴局、六合乡人民政府均未按照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的规定,制定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根据评分标准,本指标扣1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指标分值2分,得1分,扣1分。六合乡人民政府在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未发生项目预算调整;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但现场评价审阅材料时发现,本项目存在实施程序倒置的问题。
根据评分标准,本指标扣1分。
3.绩效自评
(1)绩效自评情况
指标分值5分,得4分,扣1分。六合乡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18日完成了项目绩效自评,编制了《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达99%,但未能向评价人员提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的支撑材料。
根据评价标准,本指标扣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涉及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4个,总分值30分,得分30分,得分率为100%。
1.数量指标
(1)补助特色蔬菜种植面积
指标分值15分,得15分。根据《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验收报告》,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涉及魔芋种植、辣椒种植、大荚豌豆种植、萝卜种植和山药种植五大类。其中魔芋种植面积1020.6亩,辣椒种植面积238.6亩,大荚豌豆种植面积5亩,萝卜种植面积30.8亩,山药种植面积5亩,合计种植面积1300亩,项目已全部按计划完成。
2.质量指标
(1)种植作物成活率
指标分值5分,得5分。根据《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验收报告》,经组织检查验收,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种植的魔芋、辣椒、大荚豌豆、萝卜和山药种植作物成活率为100%。
3.成本指标
(1)补助标准执行准确性
指标分值5分,得5分。项目严格按照《鹤庆县巩固拓展项目及资金安排工作方案》(鹤扶办发〔2021〕5号)补助标准执行,按200元每亩的标准补助。
4.时效指标
(1)项目完成及时性
指标分值5分,得5分。2021年7月20日六合乡人民政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10月18日前进行村级验收,2021年10月20日乡级验收,2021年11月3日进行资金拨付,项目实施时间未超过计划时间。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5个,总分值30分,得分28分,得分率93.33%。~
1.社会效益
(1)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
指标分值5分,得5分。根据鹤庆县市场行情,魔芋、小米辣、羊角椒产值大概3000元/亩,大荚豌豆产值大概2000元/亩,萝卜产值大概5000~6000元/亩,山药产值大概2000元/亩,因此,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1300亩×(3000~4000)元/亩=390万元~520万元。
根据评价标准,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390万元,本指标得满分。
(2)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同比增长率
指标分值5分,得5分。实施特色蔬菜种植前,六合乡普遍种植的是玉米和水稻,根据市场行情,玉米和水稻的产值大概为1000~1500元/亩,玉米产值=1300亩×(1000~1500)元/亩=130万元~195万元。实施特色蔬菜种植后,产业产值同比增长率(同原先种玉米比较)=(特色产业产值-玉米产值)÷玉米产值=(390万元-130万元)÷130万元=200%。
根据评价标准,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同比增长率≥95%,本指标得满分。
(3)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
指标分值5分,得5分。贫困人口种植特色产业产值=贫困人口种植特色产业面积×亩产值=580亩×(3000~4000)元/亩=174万~232万,贫困人口种植玉米产值=面积×亩产值=580亩×(1000~1500)元/亩=58万~87万,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贫困人口种植特色产业产值-贫困人口种植玉米产值=174万-58万=116万。
根据评价标准,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100万元,本指标得满分
2.可持续性影响
(1)特色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指标分值5分,得3分,扣2分。评价发现,六合乡特色蔬菜补助项目,种植面积1300亩,奖励农户1351户,户均种植不足1亩,部分农户种植面积仅0.2亩,规模化种植程度不高,分散种植的农户缺少销售渠道,影响充分发挥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评价标准,本指标扣2分。
3.群众满意度
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根据鹤庆县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9份,回收有效问卷29份,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为99.69%。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鹤庆县人民政府为推动全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成立了县巩固拓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统筹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力量,扎实开展好2021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工作。
(二)实事求是,全面摸排
坚持县级统筹、部门负责、镇村落实的原则,按照“村级摸排、乡(镇)核查、县级审批”的程序,对标对表全面排查。
(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
坚持政府引导、党员示范带动、群众参与的原则,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在项目核查过程中宣传动员到位,做实做细群众工作。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奖补资金“撒胡椒面”,难以形成规模化种植产业
评价发现2021年六合乡特色蔬菜奖补资金26万元,共奖补11个村的1351户特色蔬菜种植户,每户平均奖补192.45元,其中奖补资金≤100元的种植户有531户,占总奖补户数的39.30%。过少的资金对群众种植特色蔬菜的激励和引导效果不明显,奖补资金“撒胡椒面”,分散种植的农户缺少销售渠道,无论是对进一步发展、培育特色蔬菜规模化种植,还是对当地群众种植特色蔬菜的激励,都无法形成较好的效果,在项目区域形成特色蔬菜产业。
原因分析:六合乡特色蔬菜规模化种植程度不高,以个体农户分散种植为主,户均种植面积低,单户的种植规模较小,在特色蔬菜的栽培管理方面,农户种植完全凭经验进行,主观差异大,操作随意性大,种植管理难统一,难以进行技术推广和规范化种植指导。
(二)未制定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六合乡人民政府未制定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加强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工作和自评结果审核、应用。
原因分析:鹤庆县乡村振兴局、六合乡人民政府未能执行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第二十条“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办法,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开展自评工作,汇总自评结果,加强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的规定。
(三)项目验收时间早于项目实施方案时间
本项目实施程序倒置。2021年7月20日六合乡人民政府编制了《六合乡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帮扶特色蔬菜奖补项目实施方案》,但评价审核发现,六合、黑水、松坪、五星、和乐五个村的项目验收日期早于项目实施方案日期。其中:六合村项目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黑水村项目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松坪村项目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五星村项目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和乐村项目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
原因分析:由于蔬菜种植季节性强,在实施方案批复实施前,六合乡人民政府已根据前期调研结果确定实施对象和内容,并安排相应的工作,造成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
(四)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达99%无依据
六合乡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18日完成了项目绩效自评,编制了《六合乡2021年特色蔬菜奖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告中群众满意度达99%,但未能向评价人员提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的支撑材料。
原因分析:问卷调查工作未落实到位,未实际对受益对象实施问卷调查,不利于全面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八、评价建议
(一)评价问题整改建议
1.提升特色产业规模化程度,注重项目可持续性发展
建议突出特色措施,立足地理环境优势,针对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采取实施公司+农户+基地等多种形式,注重培育特色产业规模化种植基地和配套基础设施,建立、拓宽特色产业销售渠道,促进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形成规模效益。
2.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制度的完善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应联合县其他行政部门,加强全县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对乡村振兴管理制度全面进行梳理,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汇总整理形成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制度汇编,全面构建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推动全县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3.严格项目验收程序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和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特色蔬菜种植奖补项目。严格项目验收程序,严禁村委会违规操作,确保项目实事求是。
4.切实将评价调研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对受益对象采取问卷、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效益实现情况、满意度情况等方面的调查,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有针对性地了解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限期整改评价发现的问题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根据评价结果,对相关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向财政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2.加强事前绩效管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效益
建议根据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财政资金项目规划、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以及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加强年度预算项目的事前绩效管理,集中财力办事,严禁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采取“撒胡椒面”的方式分配资金,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效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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