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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
  • 来源:鹤庆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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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

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云财办〔2019〕84号)、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4号及《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鹤庆县乡村振兴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11号)等文件要求,鹤庆县财政局组织并委托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至10月对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抽查支付记录、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评价程序,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2019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让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指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的后续帮扶力度,《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整合2021年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批复》(鹤政复〔2021〕541号)、《鹤庆县财政局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拨付2021年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鹤财整合〔2021〕14号)安排82.64万元用于2021年巩固拓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其中20万元用于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硬化排水沟建设。

2.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项目规划办公室 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整合办公室关于请求统筹整合2021年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请示》(鹤扶开办请〔2021〕22号)、《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1.道路硬化1300m2,其中主路C25砼硬化750m2,厚度0.2m;支路C25砼硬化550m2,厚度0.15m。2.新建400mm*400mm排水沟220m。

3.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

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7月12日,《鹤庆县财政局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拨付2021年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鹤财整合〔2021〕14号)下达20万元,用于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硬化排水沟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年月

收款单位

金额

2021/8/25

大理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

5.00

2021/8/31

大理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

10.00

2021/11/25

大理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

5.00

合 计

20.00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西邑镇人民政府项目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

投资20万元,建设:1.道路硬化1300m2;2.新建排水沟220m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道路硬化

1300m2

新建排水沟

220m

质量指标

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率(≥**%)

100%

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万元)

2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优化环境,提升当地群众的幸福感(≥**%)

95%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当地群众生活品质(≥**%)

9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年)

2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5%

本次绩效评价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评价人员再次梳理绩效目标及指标,并与鹤庆县乡村振兴局、鹤庆县财政局进行沟通,重新调整或增加了部分绩效指标和目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

为了项目顺利开展,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协调,确保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顺利完成,成立了由西邑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统一组织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同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项目的实施。

2.资金管理

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财政资金全部用于批准实施范围的项目,严禁随意变更项目和资金使用方向,乡镇财政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3.项目实施进展

项目于2021年7月20日17:00时前向3家投标人发出了招标邀请函,2021年8月10日9:00在西邑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开标,中标单位为大理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2021年8月15日跟施工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2021年8月15日至9月30日共45天。项目于2021年8月15日正式开工,9月30日完成了项目工程计划任务,11月11日由西邑镇人民政府组织完成初验,出具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验收报告》

4.绩效自评情况及结论

西邑镇人民政府2022年9月23日提交了项目绩效自评,编制了《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自评得分为100分,等级为“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立项的合法合规情况、专项经费使用的效益性,以及项目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的合规性等做出客观评价,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绩效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逐步建立起以支出效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增强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1)评价对象

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财政资金20万元。

2)评价范围

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决策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项目的产出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情况等。

)绩效评价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5.《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6.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

8.《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发〔2019〕37号

9.《中共鹤庆县委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鹤发〔2020〕13号);

10.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163

11.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

12.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16〕4号

13.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4

14.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鹤庆县乡村振兴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11号);

15.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下拨通知、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

16.项目预算、审计、稽查和验收等报告;

17.其他相关资料

(四)绩效评价方法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规定,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查问询证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以下5种方法:

1.指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

将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与预定指标标准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主要包括:一是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二是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出的预期效果。

2.实地考察法

为验证项目实施的真实情况,评价人员到实地进行直观、详细的走访调查,通过现场的考察、分析和记录,获取与项目绩效评价相关的第一手评价资料。

3.查问询证法

利用已掌握的部分资料、证据以及其他线索对绩效评价相关方进行口头询问或书面函证,进一步获取证据和线索,了解和核实情况,查清具体事实的评价方法。

4.公众评判法

设计适宜的调查问卷表,通过专家评估、群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指标实现程度。

5.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指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政治、经济等因素,评价绩效指标实现的程度。

(五)评价抽样

绩效评价抽样原则是随机抽样,抽样方法是非统计抽样。本项目实施地点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评价过程中详细查看了项目资金申报审批资料组织实施过程资料及财务资料,故此本次评价抽样是项目全覆盖。

(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绩效评价设置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4项指标三级指标22项指标具体指标体系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决策
20分)

项目立项(6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绩效目标(6)

绩效目标合理性

4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资金投入(8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4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资金分配合理性

4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过程
20分)

资金管理(10)

资金到位率

2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预算执行率

3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组织实施
(5)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制度执行有效性

2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绩效自评(5分)

绩效自评情况

5

项目是否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产出
20分)

数量指标(5

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5

项目是否完成计划的建设内容。

质量指标(5分)

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5

考核项目验收合格情况。

成本指标(5)

成本节约率

5

考核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时效指标(5分)

项目完成及时性

5

考核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并如期完工。

效益

40分)

社会效益(10分)

巩固脱贫致富成果

5

考核项目在稳定脱贫致富成果方面的效果。

提升当地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5

考核项目是否提升了当地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生态效益(10分)

控制水土流失

10

考核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

可持续性影响(10分)

档案资料管理

5

考核项目完成后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建后管护

5

考核项目建后管护情况。

群众满意度(10分)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10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调查结果。

合计

100

(七)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本次绩效评价结合评价对象的特点、行业现状、项目规模、历史经验和专家意见根据评价指标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相应的评价标准

根据设置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照检查、现场核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将评价结果按照分值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价得分与评价等级对应如下:

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

等级

评价得分

得分≥90

80≤得分<90

60≤得分<80

<60

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评价工作由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数据综合分析、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归集档案等程序和步骤组成,具体如下:

(一)前期准备

1.成立绩效评价小组

根据鹤庆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及委托评价的项目情况,与鹤庆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人员数量、专业结构及业务能力充分满足评价工作需要的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特殊专业领域,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评价或担任咨询顾问。

2.制定评价方案并组织评价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根据鹤庆县财政局有关2021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总体部署和评价要求,在初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编制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项目参评人员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有关项目实施依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等文件精神;学习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评价方案,使各参评人员对项目情况做进一步了解,明确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解析评价指标体系。

3.召开项目进点会

鹤庆县财政局组织县乡村振兴局、西邑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召开绩效评价进点会,沟通协调评价工作安排,确定评价组实地检查过程中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络渠道与方式。

(二)具体实施评价

1.明确评价重点与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收集、汇总、整理资料,检查、核实资料中的数据后,对县乡村振兴局、西邑镇人民政府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基础上实施绩效评价,确定实地检查的重点和疑点问题、检查方法及具体的时间安排等。

2.制定、认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与鹤庆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西邑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进一步沟通基础上,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完成指标体系的论证工作。

3.现场核查

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对资料中反映的或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通过访谈、调查问卷、实地勘察等方式现场取证。采集的评价数据和资料经被评价项目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形成评价工作底稿。

4.问卷调查

评价人员针对本项目实施情况和受益对象,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对调查对象发放书面调查问卷、网络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

(三)数据综合分析

绩效评价工作组依据现场收集资料、会议纪要、访谈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和调查问卷、评价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资料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与打分,总结项目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原因分析,得出评价结论。

(四)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规定,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专题综合论证分析

鹤庆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成员,通过专题综合论证分析会议的方式集中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论证和审定,征求各方意见,确保评价成果客观、公正、科学。

3.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专题综合分析会议提出的论证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向财政局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五)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根据评价过程中收集、形成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归档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性材料(委托评价业务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性材料(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基础数据报表、数据核查确认报告、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及附件、调查问卷等)、结论性材料(评价报告、县乡村振兴局、西邑镇人民政府和鹤庆财政局的反馈意见、专家专题认证意见、评价工作组的说明等)。

、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验收报告》,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除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未达到≥95%计划目标外,其余全部完成了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目标及实现情况如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完成

完成情况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道路硬化

1300m2

1508.06m2

根据验收报告确认完成

新建排水沟

220m

C20砼水沟边墙32.74m2,C20砼水沟底板24.55m2;

400涵管4m。

质量指标

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100%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率(≥**%)

100%

100%

根据验收报告确认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优化环境,提升当地群众的幸福感(≥**%)

95%

98.29%

通过问卷调查,此题满意度为98.14%。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当地群众生活品质(≥**%)

95%

98.29%

可持续影响

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年)

20年

20年

根据验收报告确认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5%

92.57%

收回调查问卷23份,其中有效问卷23份,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2.57%。

)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项目管理基本履行了规定的程序,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财务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效果显著,但也存在未建立绩效自评管理制度、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县级检查验收工作未完成、自评报告受益户满意度100%无依据等问题。

根据《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从立项、过程、产出、效益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得分为92.5分,评定等级为“优”。

评价得分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1

决策

20

20.00

2

过程

20

17.50

3

产出

20

20.00

4

效益

40

35.00

合计

100

92.50

评价等级

、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总分值为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指标分值3分,得3分。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实施意见要求,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项目规划办公室、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整合办公室以《关于请求统筹整合2021年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请示》(鹤扶开办请〔2021〕22号)向县人民政府申请项目,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整合2021年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批复》(鹤政复〔2021〕541号)批复同意。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印发了《鹤庆县2021年巩固拓展项目及资金安排工作方案》(鹤扶办发〔2021〕5号)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发现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指标分值3分,得3分。项目经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财政资金项目规划办公室研究,根据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以及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情况,经鹤庆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指标分值4分,得4分。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设立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作为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的重要依据。

2)绩效指标明确性

指标分值2分,得2分。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设立有绩效目标,并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明确。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指标分值4分,得4分。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的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并对预算内容进行了细化,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2)资金分配合理性

指标分值4分,得4分。根据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以及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情况编制项目资金预算,项目资金与项目实际相吻合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总分值为20分,得分17.50分,得分率为87.50%。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指标分值2分,得2分。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预算安排资金2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2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预算执行率

指标分值3分,得3分。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预算安排资金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分值5分,得5分。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指标分值3分,得2分,扣1分。本项目主要执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庆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鹤政发〔2021〕30号)、《鹤庆县财政局 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报账资料清单>的通知》(鹤财农〔2019〕42号)等上级政策规定。但鹤庆县乡村振兴局、西邑镇人民政府均未按照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的规定,制定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根据评分标准,本指标扣1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指标分值2分,得1.50.5分。西邑镇人民政府在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未发生项目预算调整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但评价审核发现,西邑镇人民政府未按合同定收取工程价款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问题发现后,2022年9月28日已按合同补收工程质量保证金)。

根据评分标准,本指标扣0.5分。

3.绩效自评

1)绩效自评情况

指标分值5分,得41分西邑镇人民政府2022年9月23日提交了项目绩效自评,编制了《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受益户满意度达100%,但未能向评价人员提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的支撑材料。

根据评价标准,本指标扣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涉及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4总分值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

1.数量指标

1)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指标分值5分,得5分。根据《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验收报告》,项目路面调平1508.06m2C25砼主路硬化185.61m2,厚度0.2m,C25砼支路硬化87m2,厚度0.15m;C20砼水沟边墙32.74m2C20砼水沟底板24.55m2;400涵管4m,项目已全部按计划完成

2.质量指标

1)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指标分值5分,得5分。根据《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验收报告》,项目2021年1111由西邑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质量合格

3.成本指标

1)成本节约率

指标分值5分,得5分。项目计划投资20万,实际使用20万,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

4.时效指标

1)项目完成及时性

指标分值5分,得5分。项目2021年8月15日正式开工,9月30日完成了项目工程计划任务,11月11日由西邑镇人民政府组织完成初验,项目实际工期未超过计划工期。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涉及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6总分值40分,得分35分,得分率87.50%

1.社会效益

1)巩固脱贫致富成果

指标分值5分,得5分。通过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使水井村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达到稳定脱贫致富目的,起到“建成一村,带动一片”的示范辐射效应

2提升当地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指标分值5分,得5分。通过问卷调查,此题满意度为98.29%,项目明显提升了当地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2.生态效益

1)控制水土流失

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通过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对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环境有积极作用

3.可持续性影响

1)档案资料管理

指标分值5分,得5分。评价人员现场查阅项目资料,该项目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完整

2)建后管护

指标分值5分,得05分项目只进行了镇政府的初验,还未进行县级检查验收,未办理资产移交登记工作制定资产后续管理办法。

根据评价标准,本指标扣5分

4.群众满意度

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根据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回调查问卷23份,其中有效问卷23分,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2.57%。

根据评分标准,服务对象满意度≥90%,本指标得满分

、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为了项目顺利开展,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协调,确保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顺利完成,成立了由西邑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统一组织协调各项工作。镇扶贫办负责组织、指导和处理项目建设中的相关事宜,并督促水井村按照《实施方案》内容组织实施好项目。

切实征求村民意见,合理进行项目模块规划

西邑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实施前组织动员各村委会就村民意愿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等方面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进行项目初步规划,确保项目实施的群众基础。再结合历年产业发展数据、西邑镇地理环境进行项目实施模块的合理安排。

(三)入户宣传,打通村民思想渠道

西邑镇人民政府坚持落实宣传到户监管到户的方式以分管副镇长为主要领导,村委会为主要成员落地实施。项目实施前期,均多次入户宣传乡村振兴政策、乡村振兴思想不但以经济补助的形式帮助贫困人口更以充分的思想动员方式为乡村振兴工作奠定良性基础。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未建立绩效自评管理制度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西邑镇人民政府均未制定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加强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工作和自评结果审核、应用

原因分析:鹤庆县乡村振兴局、西邑镇人民政府未能执行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第二十条“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办法,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开展自评工作,汇总自评结果,加强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的规定

(二)按合同规定收取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根据《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规定乙方拨尾款前,交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2021年11月25日,西邑镇财政所拨付大理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尾款5万元前,并未收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绩效评价人员发现问题后,工程质量保证金2022928日予以补交。

原因分析:在支付工程尾款时审核不够仔细,工作人员未能仔细查看合同条款,造成未收收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还未进行县级检查验收

根据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完工后,由西邑镇人民政府组织初验,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完善材料后报请扶贫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县级检查验收”截至2022年9月30日,项目还未进行县级检查验收,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原因分析:项目应由鹤庆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行业部门专家进行县级验收,但截至2022年9月30日,2021年的乡村振兴项目县级检查验收尚未开展,县级验收工作滞后。

(四)自评报告受益户满意度达100%无依据

西邑镇人民政府2022年9月23日提交了项目绩效自评,编制了《鹤庆县西邑镇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水井麦田箐安置点养殖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报告中受益对象满意度达100%,但未能向评价人员提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的支撑材料。

原因分析:问卷调查工作未落实到位,未实际对受益对象实施问卷调查,不利于全面客观的评价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评价建议

(一)评价问题整改建议

1.制定完善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制度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西邑镇人民政府按照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绩效评价办法,加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绩效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

2.加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西邑镇财政所负责工程质保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审核和监督,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要仔细核对项目合同条款。

3.加快项目县级验收

鹤庆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应加快组织全县乡村振兴项目的县级验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工作,明确管理方式,对各村组的集体资产进行核实和登记,建立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平台系统以及所有附属资料、各种证明材料归档。

4.切实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落到实处

西邑镇人民政府应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于受益对象可通过问卷、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效益实现情况、满意度情况等方面的调查,并有针对性地了解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限期整改评价发现的问题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根据评价结果,对相关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向财政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2.继续合理安排项目财政预算资金

建议财政局继续支持全县乡村振兴工作,以后年度预算根据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财政资金项目规划、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以及鹤庆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合理安排资金预算。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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